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戰爭——原因何在?
    警醒!1986年 | 8月8日
    • 宣傳所擔任的角色

      鄰人有時彼此爭吵,但很少導致流血。原因是,當地法律禁止打鬥和謀殺市民同胞。但在戰時,人們不將這項禁令應用在敵國人民身上,即使一般人其實並不認識他們的「敵人」。他們對於敵人所知的一切無非是政治所控制的傳播媒介蓄意叫他們去相信的。

      這就是在各國中活生生的事實。關於這點,埃布斯法特寫道:「大眾的意見是受利益集團(政客、軍火製造商、軍方)所模塑的,利益集團藉著給予選民以虛假或片面的情報而欺騙他們。」歷史家巴恩斯(H. E. Barnes)對此表示同感,他寫道:「自法國大革命的各場戰爭以來……冗長和富於強迫性的宣傳不斷發出,而且大量增加,以期鼓吹戰爭及對抗流行的異議、反對以及對爭論的事實分析。」

      結果,「事實上任何人都可能受到說服和操縱,以致或多或少地自願落入一種若不殺人就得戰死的情勢中。」(《戰爭》,戴爾著)是故,由於操有政治或經濟上的權力,「特殊人物」可以操縱傳播媒介,發動大群人作浴血戰。

      納粹統治階層的特殊人物,希特拉和戈培爾,深知控制和欺騙群眾思想的重要性。1939年8月24日,希特拉向一群高官解釋他進侵波蘭的計劃說:「我將為發動戰爭提出一項宣傳家的理由,理由是否可信並不要緊。……在發動和從事戰爭方面,重要的不是正義而是勝利。」

  • 戰爭——原因何在?
    警醒!1986年 | 8月8日
    • [第5頁的圖片]

      德國宣傳部長戈培爾,「納粹政權的頭號宣傳家」

      [鳴謝]

      美國國會圖書館照片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