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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耶和華提供贖價,救贖許多人
    親近耶和華
    • 誰提供贖價?

      13,14.(甲)耶和華怎樣為人類提供贖價?(乙)贖價付給誰?為什麼必須付出這樣的代價?

      13 只有耶和華才能提供「綿羊羔……除掉世人的罪」。(約翰福音1:29)上帝沒有隨便派一個天使去拯救人類。他派來的救主能夠徹底駁倒撒但對上帝忠僕的指控,這位救主就是他特別疼愛的獨生子。上帝作出的犧牲多麼偉大!(箴言8:30)上帝的兒子也甘願「放棄」在天上的榮耀地位。(腓立比書2:7)耶和華把天上這位頭生子的生命,神奇地轉移到一個名叫馬利亞的猶太處女的腹中。(路加福音1:27,35)他降世為人後名為耶穌。但在法律的意義上,他可以稱為第二個亞當,因為他跟亞當完全對等。(哥林多前書15:45,47)因此,耶穌能夠為有罪的世人犧牲生命,救贖他們。

      14 贖價是付給誰的呢?詩篇49:7明確指出,贖價是「給上帝」的。可是,起初提供贖價的不就是耶和華嗎?對,但這並不表示贖價的安排是多此一舉、毫無意義的,彷彿人把錢從一個口袋取出,又放進另一個口袋。關於耶和華的公正,我們可以從贖價的安排學到一個重要的道理。耶和華讓自己親愛的兒子獻出生命作為贖價,這證明他一定會堅守自己完美的公正標準,即使要作出重大犧牲,也在所不惜。(創世記22:7,8,11-13;希伯來書11:17;雅各書1:17)

  • 耶和華提供贖價,救贖許多人
    親近耶和華
    • 11.(甲)為什麼說,付出贖價的人「為人人嘗了死亡的滋味」?(乙)為什麼亞當夏娃不能從贖價受益?(見腳注)

      11 耶和華作出安排,讓一個完美的人犧牲生命。羅馬書6:23說,「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因此,付出贖價的人要犧牲生命,為人人嘗「死亡的滋味」。換句話說,他為了亞當的罪付出了代價。(希伯來書2:9;哥林多後書5:21;彼得前書2:24)他的犧牲具有深遠的法律效力,因為他付出的贖價能使亞當後代當中順服上帝的人免受死亡的懲罰,這樣他們就不再受罪和死的影響了。a(羅馬書5:16)

  • 耶和華提供贖價,救贖許多人
    親近耶和華
    • 完成救贖任務

      16,17.(甲)耶和華做了什麼,讓耶穌能完成救贖人類的任務?(乙)為什麼耶穌必須「為我們出現在上帝面前」?

      16 耶穌死去的時候,救贖任務還沒有完成。在耶穌死後的第三天,耶和華把他復活過來。(使徒行傳3:15;10:40)耶和華復活耶穌不只是要獎賞他,也是要讓他能以大祭司的身分完成救贖人類的任務。(羅馬書1:4;哥林多前書15:3-8)使徒保羅解釋說:「基督已經成了大祭司……他不是帶著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帶著自己的血,只一次進了至聖所,就為我們取得了永恆的救贖。基督不是進了人手建造的至聖所,那不過是按照實體仿造的。其實他進了天上,如今為我們出現在上帝面前。」(希伯來書9:11,12,24)

      17 基督不能把實際的血帶到天上去。(哥林多前書15:50)他帶到天上去的,是血象徵的東西:作為一個完美的人活下去的權利。耶穌把這個祭物正式呈交給上帝,作為拯救有罪人類的贖價。耶和華接納這個祭物嗎?公元33年五旬節,神聖力量傾注在耶路撒冷大約120個門徒身上,表明上帝接納耶穌獻出的贖價。(使徒行傳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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