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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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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特龍」取自動詞lyʹo(利奧),意即「解開」,希臘作家多用來指為了讓戰俘或奴隸獲釋而付出的贖金。(參看來11:35)「利特龍」在聖經出現過兩次,用來形容基督「獻出生命,作為許多人的贖價」。(太20:28;可10:45)相關的詞語an·tiʹly·tron(安蒂利特龍)則見於提摩太前書2:6。根據帕克赫斯特的《新約希臘語英語詞典》,「安蒂利特龍」是指「贖價,救贖的代價或對應的贖價」。帕克赫斯特引述希佩里烏斯的話,說:「這個詞是指把俘虜從敵人手中贖回來的代價;特別指用一個人的生命去換取另一個人的生命 的交換 安排。」他總結說:「因此,亞里士多德用相關的動詞[an·ti·ly·troʹo安蒂利特羅奧]去指以生命救贖生命。」(倫敦,1845,47頁)聖經說,基督「捨了自己做對應的贖價,救贖所有人」。(提前2:5,6)其他的相關詞語包括ly·troʹo·mai(利特羅奧邁),意思是「藉贖價解開」(多2:14;彼前1:18,19),以及a·po·lyʹtro·sis(阿波利特羅西斯),意思是「憑贖價獲得釋放」。(弗1:7,14;西1:14)顯然,這些希臘語詞的用法跟上文提過的希伯來語詞的用法都很類似,談的不是一般的購買或釋放,而是專指付出對應的贖金或贖價,讓人得到解救或救贖。
儘管人人都有機會獲得救贖,但不是人人都願意接受基督所獻出的贖價祭物。聖經說,「上帝的憤怒」必留在這些人身上;起初接受後來卻把贖價視作等閒的人,結局也一樣。(約3:36;來10:26-29;對照羅5:9,10)他們不會得到救贖,罪和死必一直作王管轄他們。(羅5:21)摩西律法規定,故意殺人的,沒有任何贖價能救得了他。亞當蓄意犯罪,使全人類陷入死亡的魔掌,名副其實是個殺人兇手。(羅5:12)因此,上帝絕不會用耶穌犧牲生命獻出的贖價來救贖亞當。
然而,在亞當的後代中,誰願意接受贖價的安排,上帝都樂意救贖他們。正如保羅指出,「因一個人的悖逆,眾人就列為罪人;照樣,因一個人的服從,眾人也就列為義人了」。(羅5:18,19)亞當犯罪被判死刑時,他的後代尚未出生,因此全人類都彷彿在他體內,跟他一同死去。(參看來7:4-10)耶穌是「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他是完美的,在人類當中只有他才能提供贖價,拯救亞當那些尚未出生的後代。他按照上帝的旨意,甘願獻出自己完美無罪的生命作為祭牲。(來10:5)耶穌將會行使耶和華授予的權柄,把生命賜給一切願意接受贖價安排的人。(林前15:45;另見羅5:15-17)
耶穌不折不扣是個「對應的贖價」,但他要救贖的不是故意犯罪的亞當,而是亞當的子子孫孫。在天上,耶穌把贖價祭物的價值呈在絕對公正的上帝面前,藉此購贖亞當的後代,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家人。(來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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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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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這些祭牲所預表的贖價祭物,就是能實際除罪的那個人,也必須是完美無罪、無瑕無疵的。他必須是一個完美的人,跟起初完美的亞當完全對等,這樣他才能付出對應的贖價,救贖亞當的後代擺脫罪的奴役,清還亞當使他後代欠下的那筆債。(參看羅7:14;詩51:5)惟有付出這樣的贖價,他才能滿足上帝的公正要求,符合「以命償命」的原則。(出21:23-25;申19:21)
上帝對公正的要求十分嚴格,人類自己根本不可能找到救贖者。(詩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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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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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這樣,上帝的愛心和慈悲就顯得特別偉大了,因為上帝為了符合公正的原則,不惜付出最高的代價,就是犧牲他的愛子作為贖價,救贖人類。(羅5:6-8)這個兒子必須降生為人,才能跟完美的人亞當完全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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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既成了「血肉之軀」,就是人類的近親了,而且他擁有非常寶貴的東西——完美的生命,這是他歷盡考驗仍然緊守忠義而保存的完美生命,因此可以用來救贖人類,使他們脫離罪和死的魔掌。(來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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