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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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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中關於牛撞死人的條例,正好說明贖價是個怎樣的概念。根據摩西律法,牛主要是明知自己的牛好鬥好撞,卻不好好看管,結果鬧出人命,那麼牛主就要處死,用自己的命去抵償受害人的命。不過,審判官若考慮到牛主並非故意或親手殺人,也可以酌情定下「贖價[『科費』]」,要牛主全數交付。這樣,牛主交付的贖金就替代了他的性命,好抵償受害人所失去的性命。(出21:28-32;另見申19:21)可是,誰要是故意殺人,則任何贖價都不能替他抵罪,他只能用自己的性命做抵償。(民35:31-33)也許由於人口普查所數點的是人(或生命),因此在普查期間,凡年滿二十歲的男丁都要把贖價(「科費」)獻給耶和華,為自己的生命贖罪。無論貧富,贖價一律定為五克半銀子(半舍客勒,1.1美元)。(出30:11-16)
另外,不公正的事既觸怒上帝也觸怒人,所以贖價的另一個作用是平息怒氣。(參看耶18:23;在創32:20裡「卡法」譯做「平息……怒氣」)做丈夫的知道妻子跟人通姦,就「什麼贖價[『科費』]」都不能平息他對姦夫的怒氣了。(箴6:35)「科費」也指賄款,形容本應 主持公道的人收受「賄賂」,眼睛彷彿被遮蓋,結果對過犯視而不見。(撒上12:3;摩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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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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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希伯來語還是希臘語,譯做「贖價」和「救贖」的詞語都有類似的含義,指為了贖回或救贖而付出的代價或貴重之物,而且都包含交換、對等、對應、替代的概念。總而言之,就是以一物換一物,為的是符合公正的原則,取得平衡對等的效果。(見和好)
作為遮蓋或抵償的代價 希伯來語名詞koʹpher(科費)取自動詞ka·pharʹ(卡法),基本的意思是「遮蓋」,比如曾用來描述挪亞在方舟內外「塗上」焦油。(創6:14)「卡法」則幾乎只用來指贖罪或把罪遮蓋起來,以求能符合公正的原則。名詞「科費」則指贖價本身,即為贖罪而付出的代價。(詩65:3;78:38;79:8,9)一件東西要能遮蓋另一件東西,兩者就必須相同或相等,可以是形狀大小相同(比如遮蓋約櫃的「櫃蓋[kap·poʹreth卡波雷特]」;出25:17-22),也可以是價值相等(比如付出代價去抵償為自己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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