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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警醒!1996年 |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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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禁止人消遣嗎?沒有,剛相反,聖經把耶和華稱為「快樂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1)所以難怪所羅門王說:「凡事都有定期……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傳道書3:1,4)這裡所用「笑」一詞,以及一些跟它有關的希伯來字詞含有「慶祝」、「玩耍」、「運動」、「表演」和「消遣」等意思。——撒母耳記下6:21;約伯記41:5;士師記16:25;出埃及記32:6;創世記26:8。
在聖經時代,上帝百姓可以享有許多有益身心的活動,例如彈奏樂器、唱歌、跳舞、談天和玩遊戲等。他們也會舉行特別的宴會,和出席歡樂的社交場合。(耶利米書7:34;16:9;25:30;路加福音15:25)事實上,耶穌基督自己也出席過一個婚宴呢!——約翰福音2:1-10。
因此,聖經絕沒有禁止今日的基督徒青年享受有益身心的娛樂。事實上,聖經說:「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可是,所羅門接著提出警告說:「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上帝必審問你。」(傳道書11:9)不錯,你需要為自己的選擇向上帝負責。你要在選擇娛樂一事上,「仔細留意自己怎樣行事;不要做沒有智慧的人,倒要做有智慧的人」。(以弗所書5:15,16)為什麼呢?因為有許多青年確實在這方面作出不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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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警醒!1996年 |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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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慮一下聖經時代所發生的事。有些以色列人在娛樂方面漫無節制、縱情作樂、通宵達旦!預言者以賽亞說:「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跟朋友歡聚、享受佳肴美食、欣賞音樂和跳舞實際上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可是,以賽亞論到這些縱情作樂的人說:「[他們]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以賽亞書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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