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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1995年 | 10月1日
    • 新加坡侵犯崇拜自由

      1995年2月24日傍晚,新加坡警察突擊搜查四個家庭,總共逮捕了69人。a被捕者包括一名71歲老婦,以及兩名年僅15歲的女孩。為什麼警察要把他們逮捕?因為他們涉及刑事罪行或從事顛覆活動嗎?都不是。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做過任何可以被視為危險、不道德,或違反社會常規的事。他們對新加坡同胞的道德價值觀、安全和福利絕沒有造成任何威脅。那天,他們正一起研究聖經,彼此交往。可是,警察突然來到,徹底搜索過四個住宅之後,把69人帶返警署。他們被扣留到翌日早上,整個晚上他們受到盤問、取指紋印、拍照;不錯,他們所受的威嚇跟普通罪犯沒有什麼分別!在這段長達18小時的拘留時期,他們處身於不符合法定標準的惡劣環境中。警方拒絕讓他們聯絡律師,甚至不准他們打電話給家人,告訴家人他們在什麼地方。我們可以想像,這種突如其來的行動對這些愛好和平、奉公守法的公民會造成多大打擊!

      此情此景使人想起納粹德國、蘇聯和東歐殘暴的共產管治下的黑暗日子。前來新加坡觀光的人士怎也不會想到,像新加坡這麼光潔、富裕的現代化城市竟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經濟和社會方面,新加坡素被譽為20世紀的先進城市。新加坡自認是個奉行民主政制的地方;它的憲法提出保證,公民可以享有基本的人權,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集會自由。

      可是,在二月被捕的人只是由於他們是耶和華見證人,聚集起來研究聖經,一同分享基督徒交誼的緣故。他們因此就被警方逮捕,並控以「參與非法組織集會」的罪名。

      事實上,新加坡政府在1972年即已吊銷了耶和華見證人會眾的註冊。自那時以來,耶和華見證人在新加坡一直不獲法律認可。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的書刊,包括聖經在內,都成為禁制品。官方沒有給見證人任何機會就當局的行動提出質詢。1994年2月,四名耶和華見證人因持有受禁制的聖經書刊而被判罪。見證人向新加坡法庭上訴,對政府這種歧視提出異議。案件於1994年8月獲法庭聆訊,但卻遭駁回。大法官楊邦孝於9月公布他對這宗案件的判決。他認為政府並沒有侵犯宗教自由,而且法庭對耶和華見證人所作的判決是合理的,因為這個組織的成員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1995年2月17日,四名見證人要求把案件提交新加坡的上訴法庭辦理,但申請遭駁回。

      這個最後的裁決受到新加坡的官方報章廣泛報導。無可置疑,最高法院的這項裁判和事後引起的輿論預示後來會發生的事。這事之後不到一個星期,69個見證人就遭逮捕了。其中四個人分別是英國、法國及盧森堡的公民,後來官方撤銷對這四個人的控罪。即使這樣,事情對他們仍是個可怕的經驗。其中一個男子和妻子曾在新加坡居住和工作多年。為了這件事,他們頓時失業,也失去所租的房子;他們迫不得已要跟很多密友告別。

      其餘63個成年人都被控隸屬一個受禁制的組織,有些要被加控持有受禁制的書刊。他們可能被判的最重刑罰是入獄三年或罰款3000新加坡元(2100美元),或兩樣加起來。兩名15歲女孩分別在少年法庭受審。

  • 新加坡侵犯崇拜自由
    守望台1995年 | 10月1日
    • a 自從這69人遭逮捕之後,幾個月以來,另外有11位見證人被捕並控以「擁有非法書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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