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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2021年(研讀版)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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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節的開頭,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到處誹謗人。誹謗不只是說閒話,雖然說閒話也會造成問題,但誹謗更惡劣。(箴言10:19;傳道書10:12-14;提摩太前書5:11-15;雅各書3:6)誹謗是故意說謊,破壞別人的名聲。誹謗別人的人也可能作偽證,就算這樣做會危害別人的生命,他也不在乎。例如,拿伯就是因為別人作偽證誹謗他,而被人用石頭打死的。(列王紀上21:8-13)所以,誹謗別人確實會危害別人的生命,就像利未記19:16下半節說的那樣。
此外,一個人惡毒地誹謗別人,肯定是因為心裡或多或少有恨意。約翰一書3:15說:「凡是恨弟兄的,都是殺人的。你們知道,凡是殺人的,都沒有永遠的生命留在他裡面。」請留意,耶和華說完利未記19:16的吩咐後,接著說:「不可在心裡恨弟兄。」(利未記19:17)
因此,對基督徒來說,利未記19:16是一個嚴肅的警告,告誡我們千萬不要誹謗別人。如果我們因為討厭或者嫉妒別人而「危害」他們,也就是誹謗他們,就說明我們心裡懷有恨意。基督徒絕不該這樣。(馬太福音1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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