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責任感。使徒保羅寫道:「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拉太書6:5)在納稅的事情上,留意忠實可靠、奉公守法乃是每個基督徒必須個別承擔的責任。會眾的長老不會在這些問題上督導屬下的羊群。(請參閱哥林多後書1:24。)除非長老獲悉有某些嚴重過犯,一些可能在社區中引起非議的行為,否則他們就不會牽涉在稅務問題上。一般而言,個別的基督徒有責任按照受過適當訓練的良心和應用聖經的原則去處理有關的問題。(希伯來書5:14)這包括明白到你一旦在報稅表上簽名——不論報稅表由誰填寫——它便構成一項法律上的聲明,表示你已細閱這份文件,並確認一切資料均確實無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