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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督的神性」,聖經的主張如何?守望台1992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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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對經文望文生義
聲稱耶穌是半神半人的人提出多節經文,試圖證明他是基督教國所提倡的三位一體的成員,在本質、權力、榮耀和存在方面均與上帝平等。但我們若仔細查考一下這些經文,就會發覺那些辯稱『基督具有神性』的人只是望文生義而已。
有些人說由於上帝在某些經文裡提及「我們」,這就表明耶穌在降世為人之前(道)是與耶和華平等的。但即使上帝使用「我們」這個代名詞,這並不意味到上帝是對一位地位與他平等的個體說話。充其量這只是暗示在天上的受造物當中,有一位特別受上帝寵悅而已。其實,耶穌降世之前是上帝親密的同工,是上帝的總工匠和代言者。——創世記1:26;11:7;箴言8:30,31;約翰福音1:3。
耶穌受浸時的環境並不暗示上帝、基督和聖靈三者是平等的。作為一個人,耶穌受浸以象徵把自己呈交給天父。當時『天開了』,上帝的靈像鴿子般降在耶穌身上。此外,耶和華的聲音「從天上」發出,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3-17。
既然如此,耶穌吩咐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為歸信他的人施浸是什麼意思呢?(馬太福音28:19,20)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而他也絕沒有說,他、他的父和聖靈三者是平等的。反之,受浸的人必須承認耶和華為賜生命者和全能的上帝,他們將生命呈獻給他。他們接納耶穌為彌賽亞,承認上帝透過耶穌為相信的人類提供贖價。他們意識到聖靈是上帝的動力,是他們必須順服的。可是,打算受浸的人絕不會將耶和華、耶穌和聖靈視為一個三位一體的神。
但是,耶穌所行的奇跡豈不證明他是半神半人嗎?不然,因為摩西、以利亞、以利沙、使徒彼得、保羅以及其他人均行過奇跡,但卻不是半神半人。(出埃及記14:15-31;列王紀上18:18-40;列王紀下4:17-37;使徒行傳9:36-42;19:11,12)像他們一樣,耶穌是個人,他只是憑著上帝所賜的能力施行奇跡而已。——路加福音11:14-19。
以賽亞在預言裡把身為彌賽亞的耶穌稱為「大能的神」。(以賽亞書9:6,《新世》)在以賽亞書10:21,同一位先知將耶和華稱為「大能的上帝」(《呂譯》)。有些人試圖利用這兩個字詞的相似去證明耶穌是上帝。但我們需要小心,不要對經文望文生義才好。被譯作「大能的神」的希伯來字詞並非僅限於指耶和華,但「全能的上帝」一詞則僅指耶和華而言。(創世記17:1)顯然,大能和全能的意思並不相同,後者含有至高的意思。
據以賽亞書43:10報導,耶和華說:「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但這段話並不證明耶穌是上帝。經文的要點是,沒有任何神先於耶和華,也沒有神在他之前即已存在,因為他是永恆的。在耶和華之後也沒有神,因為他是永遠存在的,因此不會有任何繼承者作至高的主宰。可是,耶和華卻曾產生其他生物,而他自己將這些個體稱為神;正如聖經表明,上帝論及某些人說:「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詩篇82:6,7)照樣,道是耶和華所創造的一位神,但這並沒有使耶穌在任何時候與全能的上帝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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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督的神性」,聖經的主張如何?守望台1992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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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其他經文
論到耶穌的誕生,馬太寫道:「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耶和華]藉先知[在以賽亞書7:14]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22,23)以馬內利並不是耶穌的私有名字,可是,他降世為人所擔任的角色卻應驗了這個名字的含意。耶穌在地上時成為彌賽亞兼應許的種子,是大衛王位的繼承者。這件事向耶和華的敬拜者證明上帝是與他們同在的;他站在他們一邊,在他們所行的事上支持他們。——創世記28:15;出埃及記3:11,12;約書亞記1:5,9;詩篇46:5-7;耶利米書1:19。
有一次,使徒多馬對復活了的耶穌驚嘆說:「我的主!我的上帝!」(約翰福音20:28)聖經將這段話以及其他的記載寫下來,目的是「要叫[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在此之前,耶穌曾通知門徒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多馬自然不會反駁耶穌。(約翰福音20:17,30,31)因此,多馬並不是認為耶穌就是全能的上帝。多馬將耶穌稱為「我的上帝」,可能意指耶穌是「一位神」(《新世》),雖然並非「獨一的真神」。(約翰福音1:1;17:1-3)或者多馬說「我的上帝」是要承認耶穌是上帝的最高代言人和代表,正如其他的人在對天使說話時彷彿把後者視為耶和華一般。——可參閱創世記18:1-5,22-33;31:11-13;32:24-30;士師記2:1-5;6:11-15;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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