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鍥而不舍地宣揚好消息(1942-1975)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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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會議以禱告開始,與會者作過仔細考慮之後,一致推選諾爾弟兄作兩個機構的社長,並且推選社方的律師,當時30歲的海登·C·科溫頓,作副社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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鍥而不舍地宣揚好消息(1942-1975)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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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方的法律顧問海登·科溫頓指揮這場法律上的戰鬥;有時他在布洛克林總部的辦事處發出指示,有時則在他來往各地處理訴訟事件之際,從火車上發出指示。他與多名當地律師,例如維克托·施密特、格羅弗·鮑威爾及維克托·布萊克韋爾,攜手合作。科溫頓弟兄力求確立耶和華見證人的憲法權利,證明他們有權逐戶向人傳道及分發聖經書刊。這樣的活動是當地官員無權干涉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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鍥而不舍地宣揚好消息(1942-1975)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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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945年9月,科溫頓弟兄表示不願再作(賓雪法尼亞州)守望台聖經書社的副社長。他提出的理由是,當時社方認為,耶和華的旨意要董事會的所有成員和主管人員均是受聖靈所膏的基督徒,但科溫頓卻自認屬於『另外的羊』階級。他希望行事與這項了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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