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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1995年 | 7月15日
    • 婦女在上帝早期僕人當中的尊貴角色

      「後來,主上帝說:『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作他的內助。』」——創世記2:18,《現譯》(1980年版)。

      1.一本聖經詞典怎樣描述古代婦女的處境?

      「在古代近東地區,也就是地中海一帶,婦女所享有的自由總不及現代西方社會那麼大。論當時一般情形,女子總是屈居男子之下,就如奴隸不如自由人,年輕人比不上長輩一樣。……生育孩子,往往重男輕女;有時候,女嬰慘遭遺棄,自生自滅。」以上的話是一本聖經詞典對於古代婦女的處境所作的描寫。

      2,3. (甲)有一項報導指出,現代許多婦女的處境怎樣?(乙)這引起什麼問題?

      2 今天在世界上許多地方,婦女的身世也好不了多少。1994年,美國國務院一年一度發表的人權報告首次關注婦女所受的待遇。關於這份報告,《紐約時報》的標題指出,「在193個國家,婦女受歧視無日無之」。

      3 在環球各地耶和華子民的會眾裡有許多婦女,她們的文化背景也不盡相同,所以我們不免要問:上帝的原意是要婦女遭受上述的待遇嗎?在聖經時代崇拜耶和華的人當中,婦女受到怎樣的對待呢?今天,人又應該怎樣看待婦女呢?

      「內助」兼「合適的伴侶」

      4.第一個男子在伊甸園單獨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後,耶和華怎麼說?後來上帝怎樣做?

      4 亞當在伊甸園獨居一段時日以後,耶和華指出:「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作他的內助。」(創世記2:18,《現譯》)亞當固然是個完美的男子,可是他需要有人協助他,才能執行創造者的旨意。為了應付這種需要,耶和華造了一個女子,撮合了第一宗婚姻。——創世記2:21-24。

      5.(甲)聖經的執筆者常常把譯成「內助」的希伯來語名詞用來指誰?(乙)耶和華把第一個女子稱為「合適的伴侶」;這一點表示什麼?

      5 「內助」和「合適的伴侶」這些字眼表示上帝委派給婦女的角色有什麼不體面的地方嗎?剛相反。翻成「內助」的希伯來語名詞(厄澤珥),聖經的執筆者往往用來指上帝。比方說,耶和華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詩篇33:20;出埃及記18:4;申命記33:7)在何西阿書13:9,耶和華把自己稱為「幫助」以色列的。至於翻做「合適的伴侶」的希伯來語詞(內格德),有一位聖經學者解釋說:「這裡指男子所需要的,不僅是日常工作、生兒育女方面的協助,……而是指彼此作伴所起的互相支持的作用。」

      6.上帝創造女子以後說了什麼話?為什麼?

      6 耶和華把婦女稱為「內助」和「合適的伴侶」,並沒有什麼不體面的意味。婦女在思想、感情、身體方面都別具一格。對男子來說,女子是合適的配偶,愜意的伴侶。男女各有不同,可是,如果要遵照創造者的旨意「遍滿地面」,就缺一不可。上帝顯然在造男造女之後,才「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28,31。

      7,8.(甲)人類在伊甸園犯了罪,此後婦女的角色起了什麼變化?(乙)創世記3:16在崇拜耶和華的人當中應驗引起了什麼問題?

      7 後來罪進入人世,男女的處境就起了變化。耶和華宣判兩個人都有罪。耶和華告訴夏娃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上帝在這裡把他所容許的結果說成好像是他自己安排的一樣。上帝還說:「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16)從此以後,許多妻子受丈夫管轄,而且往往飽受苛待。婦女不再貴為內助和合適伴侶,反而常常被人當做僕人或奴隸一樣看待。

      8 創世記3:16的實現怎樣影響到崇拜耶和華的婦女呢?她們有沒有被人貶抑,地位卑賤,遭受屈辱呢?絕對沒有!但聖經不是載有一些涉及婦女的風俗習慣,叫現代某些地方的人難以接受嗎?

      了解聖經時代的習俗

      9.我們回顧聖經時代涉及婦女的習俗,應該記住哪三點?

      9 在聖經時代,上帝僕人當中的婦女受到很好的對待。當然,我們回顧當日涉及婦女的習俗,有幾點是應該記住的。第一,聖經記載一些難堪的情況,涉及邪惡的男子自私地轄制女子,這並不表示上帝贊成人惡待婦女。第二,耶和華雖然暫時容忍他僕人當中有某些習俗,可是他為了保護婦女,就頒令管制這些習俗。第三,我們不應該用現代的標準來衡量古代的習俗。現代人認為難堪的習俗,古時的婦女不一定認為有失體面。以下看看幾個例子。

      10.耶和華對一夫多妻的習俗有什麼看法?有什麼事表明上帝從來沒有廢除一夫一妻的原定標準?

      10 一夫多妻:按照耶和華原定的旨意,做妻子的不會跟別的女子同有一個丈夫。上帝為亞當只造了一個妻子。(創世記2:21,22)伊甸園的叛變以後,一夫多妻的情形最先在該隱的家系出現,後來蔚然成風,有些崇拜耶和華的人也採納這個習俗。(創世記4:19;16:1-3;29:21-28)雖然耶和華容許人多妻,而且多妻制起了增加以色列國人口的作用,可是他頒令管制這種習俗,從而保護婦女和她們的兒女。(出埃及記21:10,11;申命記21:15-17)另外,耶和華一直沒有廢除一夫一妻的原定標準。上帝向挪亞和他的兒子重申命令,吩咐他們「生養眾多,遍滿了地」的時候,他們幾個人全是一夫一妻的。(創世記7:7;9:1;彼得後書2:5)上帝描述他同以色列國的關係的時候,把自己說成好像只有一個 妻子一樣。(以賽亞書54:1,5)此外,耶穌基督重新確立了上帝原定一夫一妻的標準,早期基督徒會眾也一直實行這個標準。——馬太福音19:4-8;提摩太前書3:2,12。

      11.聖經時代的人娶妻的時候,為什麼交聘禮?這種做法有貶損婦女的身價嗎?

      11 娶親聘禮:《古以色列的生活和禮俗》一書說:「按照規矩,男家要向女家交出金錢禮物。從表面上看,以色列人的嫁娶就好像買賣一樣。可是,這種[聘禮]看來不是買下妻子的價錢,而是付給女家的補償。」(楷體本刊自排。)所以,娶親付出聘禮的目的,是要補償女家少了一個女兒伺候的損失,補償女家把女兒養育成人的辛勞和花費。這種習俗不但沒有貶損妻子的身價,反而確認了婦女對家庭的價值。——創世記34:11,12;出埃及記22:16;見《守望台》1989年5月1日刊26-28頁。

      12.(甲)聖經有時候怎樣稱呼已婚的男女?當時的婦女有產生反感嗎?(乙)耶和華在伊甸園裡所用的字眼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見腳注。)

      12 丈夫稱為「主人」:公元前1918年左右,亞伯拉罕和撒拉的一件事表明,當時的人習慣把已婚男子看做「主人」(希伯來語,巴阿爾),把已婚女子看做『有主的人』(希伯來語,別烏拉)。(創世記20:3,《新世》)此後聖經偶然使用這些字眼,但並沒有跡象顯示這些詞語令基督教時代前的婦女產生反感。a(申命記22:22,《新世》)可是,當時的人不可以把妻子當做財產一樣。財產可以買賣,甚至可以繼承,可是妻子不可以這樣。聖經有一句箴言說:「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言19:14;申命記21:14。

      角色尊貴

      13.每當敬畏上帝的男子跟從耶和華的榜樣,服從上帝律法的時候,婦女就受到怎樣的對待?

      13 基督教時代以前,在上帝的僕人當中,婦女到底擔任怎樣的角色呢?她們受到怎樣的看待呢?簡單地說,大凡敬畏上帝的男子跟從耶和華自己的榜樣,遵守上帝的律法,婦女總是很有尊嚴的,而且享有許多權利和殊榮。

      14,15. 有什麼資料顯示,在以色列國,婦女是受人尊重的?為什麼耶和華規定崇拜他的男子必須尊重婦女是順理成章的事?

      14 婦女是該受尊重的。上帝向以色列人頒布的律法規定,人要父母並尊。(出埃及記20:12;21:15,17)利未記19:3說:「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有一次,拔示巴去見兒子所羅門,「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以示尊敬。(列王紀上2:19)《猶太文史百科全書》說:「在當時的社會,婦女要不是備受尊敬,預言書裡就不會把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愛比做丈夫對妻子的愛了。」

      15 耶和華規定崇拜他的男子必須尊重婦女,因為他自己也尊重婦女。在聖經裡,耶和華有時候以婦女的經歷為喻,用婦女的感受比喻他自己的感受,就可見一斑了。(以賽亞書42:14;49:15;66:13)這樣的手法讓人體會耶和華的感覺。有一點很有意思:耶和華提到他自己的「憐憫」和「大恩」;希伯來語的字眼跟「母腹」一詞同源,又可以描述為「做母親的感覺」。——出埃及記33:19;以賽亞書54:7。

      16.有什麼例子說明敬虔婦女的意見備受重視?

      16 敬虔婦女的意見備受重視。有一次,敬畏上帝的亞伯拉罕猶豫不敢聽從他的敬虔妻子撒拉的意見,耶和華就吩咐他說:『你該聽從。』(創世記21:10-12)以掃的赫人妻子「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後來,利百加表示,如果兒子雅各也娶赫人女子為妻,她就會傷心欲絕了。以撒有什麼反應呢?聖經說:「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雖然利百加沒有正式發表意見,她的丈夫還是作了一個體貼妻子感受的決定。(創世記26:34,35;27:46;28:1)日後,大衛免犯殺人流血的罪,也是因為聽從亞比該的懇求。——撒母耳記上25:32-35。

      17.有什麼資料表明婦女在家庭裡具有若干權柄?

      17 婦女在家庭裡具有若干權柄。聖經囑咐做兒女的說:「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言1:8)箴言31章刻畫『才德婦人』的一段話透露,當時勤奮的已婚女子不但好好理家,而且還買賣房地、設立農田、經營小生意、說話流露智慧。最要緊的是,這樣值得稱讚的女子深深敬畏耶和華。難怪這樣的妻子「價值遠勝珊瑚」!當時紅珊瑚非常貴重,是珠寶飾物的珍貴材料。——箴言31:10-31,《新世》。

      蒙上帝特別恩待的婦女

      18.在聖經時代,上帝怎樣特別恩待某些女子?

      18 在聖經時代,上帝特別恩待過若干女子,可見上帝是尊重婦女的。上帝曾經差天使探訪夏甲、撒拉和瑪挪亞的妻子,向她們轉告上帝的聖諭。(創世記16:7-12;18:9-15;士師記13:2-5)幕屋裡設有「伺候的婦人」;所羅門的皇宮裡也設有女歌手。——出埃及記38:8;撒母耳記上2:22;傳道書2:8。

      19.耶和華偶爾以什麼方式任用女子做他的代表?

      19 在以色列國的歷史上,耶和華屢次任用女子做他的代表,或者替他發言。關於女預言者底波拉,聖經說:「以色列人都上她那裡去聽判斷。」(士師記4:5)以色列人擊敗了迦南王耶賓以後,底波拉得享極大的殊榮。她顯然有分創作凱歌,而這首凱歌後來收錄在耶和華感示人寫成的史書上。b(士師記第5章)幾百年後,約西亞王派人去見女預言者戶勒大,被派的人員還包括大祭司。當時戶勒大帶著權柄回答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列王紀下22:11-15)這一次,王派人去見女性的預言者,不過這樣做的目的是求問耶和華的指引。——比較瑪拉基書2:7。

      20.有什麼例證表明耶和華關心婦女的感覺和福利?

      20 有好幾次,耶和華為崇拜他的婦女採取特別行動,從而顯示他很關心婦女的福利。他兩次出面保護亞伯拉罕貌美的妻子撒拉,免得撒拉遭受侵犯。(創世記12:14-20;20:1-7)上帝眷顧雅各的失寵妻子利亞,「使她生育」,讓她生下兒子。(創世記29:31,32)在埃及,有兩個敬畏上帝的以色列族接生婦甘冒生命危險,庇護希伯來男孩免受殺嬰之禍,於是耶和華使她們「成立家室」,以示感激。(出埃及記1:17,20,21)上帝也答允了哈拿的熱切禱告。(撒母耳記上1:10,20)有一位預言者的遺孀受債主壓迫,要交出兩個兒子還債。耶和華並沒有坐視不理,反而動了愛心,使預言者以利沙大大增加寡婦的食油,讓她可以還債。這樣,寡婦一家既能解困,又能保全尊嚴。——出埃及記22:22,23;列王紀下4:1-7。

      21.《希伯來文聖經》怎樣以平衡的筆觸描繪婦女的處境?

      21 可見,《希伯來文聖經》絕對沒有助長鄙視婦女的風氣,反而用平衡的筆觸描繪婦女在上帝僕人當中的處境。創世記3:16的話不能不實現,耶和華也沒有特意不讓這個預言在崇拜他的婦女身上應驗;儘管這樣,大凡敬虔的男子跟從耶和華的榜樣,聽從上帝的律法,就總是以尊榮敬重的態度對待婦女。

      22.到耶穌降生的時候,婦女的角色起了什麼變化?這引起什麼問題?

      22 《希伯來文聖經》寫成以後幾百年間,在猶太人當中,婦女的角色起了變化。到耶穌降生的時候,猶太教士所定的傳統對婦女的宗教權利和社會活動施加很大的限制。這種傳統有沒有影響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呢?今天,人應該怎樣看待基督徒婦女呢?下一篇文章會探討這些問題。

      [腳注]

      a 《希伯來文聖經》把已婚男女稱為「丈夫」(希伯來語,伊什)和「妻子」(希伯來語,伊沙)的次數多得多。例如,在伊甸園裡,耶和華所用的字眼不是「主人」和『有主的人』,而是「丈夫」和「妻子」。(創世記2:24;3:16,17)何西阿預言說,以色列民結束流亡生活回國定居以後就會悔改,把耶和華稱為「我夫」,不再稱為「我主」。這一點暗示「丈夫」一詞比「主人」親切些。——何西阿書2:16。

      b 請注意,士師記5:7提到底波拉的時候用的是第一人稱(「我」)。

  • 基督徒婦女配受尊榮敬重
    守望台1995年 | 7月15日
    • 基督徒婦女配受尊榮敬重

      「你們做丈夫的,要……繼續按著知識與妻子同住,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彼得前書3:7,《新世》。

      1,2.(甲)耶穌跟撒馬利亞婦人交談引起怎樣的關注?為什麼?(另見腳注。)(乙)耶穌向撒馬利亞婦人傳道表示什麼?

      公元30年年底一天中午,在敘加城附近的一口古井,耶穌對於人應該怎樣對待婦女,表明了自己的感覺。那天早上,他在撒馬利亞翻山越嶺,到達井邊的時候已經很累,又飢又渴。他在井旁坐著,有一個撒馬利亞女子過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那個女子一定驚奇得直瞪著他,問道:「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後來耶穌的門徒買食物回來,見耶穌「和一個婦人說話」,就很詫異,摸不著頭腦。——約翰福音4:4-9,27。

      2 那個女子為什麼發問呢?門徒又為什麼關注這件事呢?原來她是個撒馬利亞人,猶太人素來不同撒馬利亞人來往。(約翰福音8:48)可是,門徒關注這件事顯然另有原因。當時,猶太教士所立的傳統規定,男子在公眾場所跟女子說話是不合宜的。a耶穌卻公開向這個態度誠懇的女子傳道,甚至透露自己就是彌賽亞。(約翰福音4:25,26)這樣,耶穌表明他不受違反聖經的傳統所羈絆,這包括貶低婦女的傳統在內。(馬可福音7:9-13)耶穌反倒以自己的行動和教誨表示,婦女是該受尊榮敬重的。

      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

      3,4.(甲)有一個婦人摸耶穌的衣服,耶穌有什麼反應?(乙)耶穌怎樣為基督徒男子,尤其是監督們,立下好榜樣?

      3 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反映他對人宅心仁厚。有一次,一個婦人在人群當中找耶穌,她患血漏已經12年了。婦人有這個病,在禮儀上是不潔的,本來不該走近人群。(利未記15:25-27)可是她焦急得很,偷偷鑽到耶穌背後。她一摸耶穌的衣服,馬上就好了!當時耶穌正要往睚魯家去,因為睚魯的女兒病重垂危,可是他停了步。他剛才感覺有力量從身上出去,就四顧張望,要知道摸他的是誰。後來,婦人來伏在耶穌跟前,渾身戰抖。耶穌有沒有因為婦人混進人群,或因為婦人不先問准耶穌擅自摸他的衣服,就罵她一頓呢?沒有,耶穌反而很親切、很仁慈地待她。耶穌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耶穌當面稱呼女子做「女兒」,就只有這一次。那一聲「女兒」,叫婦人多麼放心!——馬太福音9:18-22;馬可福音5:21-34。

      4 耶穌不是光看見律法的字面規定。他還看出律法背後的精神,深明慈悲憐憫的大義。(比較馬太福音23:23。)耶穌注意到這個有病的婦人多麼絕望,又考慮到她的行動是發自信心的。這樣,耶穌為基督徒男子,尤其是監督們,立下了優良的榜樣。如果基督徒姊妹要應付個人的難題或特別艱苦的逆境,長老就不應該光看見表面的言詞行動,倒應該考慮當時的環境和動機。洞察隱衷以後,也許姊妹需要的,不是忠告、糾正,而是耐性、諒解、憐憫。——箴言10:19;16:23;19:11。

      5.(甲)猶太教士所立的傳統怎樣約束婦女?(見腳注。)(乙)最先看見而作證耶穌復活的是誰?

      5 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教士所立的傳統對婦女諸多約束,不許她們擔任法律上的見證人。b請回顧公元33年尼散月16日,想想耶穌復活後發生的事。誰最先看見復活的耶穌,然後向其他門徒作見證說,主已經從死裡興起來呢?正是留在苦刑柱附近、直到耶穌氣絕的幾個婦女。——馬太福音27:55,56,61。

      6,7.(甲)耶穌叫那些來到墳墓那裡的婦女怎樣做?(乙)起初耶穌的男性門徒對婦女的證詞有什麼反應?我們可以從中學到什麼教訓?

      6 週中頭一天清早,抹大拉人馬利亞和其他婦女帶著香料到墳墓那裡,要抹耶穌的遺體。馬利亞見墓穴空空如也,就跑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另外幾位女子留在墓旁。不久,有天使顯現,說耶穌已經興起來了,並且吩咐她們:「快去告訴他的門徒。」這些婦女正在趕路報信,耶穌親自向她們顯現,吩咐她們說:「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馬太福音28:1-10;馬可福音16:1,2;約翰福音20:1,2)抹大拉人馬利亞不知道天使報喜的事,哀痛莫名,回到空墓那裡。耶穌在那裡向她顯現。後來馬利亞認出是他,耶穌就說:「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20:11-18;比較馬太福音28:9,10。)

      7 耶穌本來可以先向彼得、約翰或任何一位男性門徒顯現。可是耶穌特意恩待這些婦女,讓她們最先親眼目擊他的復活,並且派她們向他的男性門徒作見證。那些男子的初步反應怎樣呢?聖經說:「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加福音24:11)使徒覺得證詞難以置信,是因為發言的是婦女嗎?果真是這樣的話,後來使徒獲得確鑿的證據,證明耶穌的確復活了。(路加福音24:13-46;哥林多前書15:3-8)今天,基督徒男子顧及他們的屬靈姊妹的評論,就是明智的做法。——比較創世記21:12。

      8.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透露了什麼事?

      8 耶穌跟婦女相處的事跡的確感人肺腑。他對待婦女,處處體恤,事事平衡,既沒有高舉婦女,也沒有貶低她們。(約翰福音2:3-5)猶太教士的傳統使婦女尊嚴盡喪,又叫上帝的話語失效,所以耶穌對這種傳統嚴詞痛斥。(比較馬太福音15:3-9。)耶穌以尊榮敬重的態度對待婦女,從而親自透露了耶和華上帝在對待婦女方面的看法。(約翰福音5:19)耶穌也立下了鮮明的榜樣,讓基督徒男子效學。——彼得前書2:21。

      耶穌在婦女問題上的教訓

      9,10.耶穌怎樣駁斥猶太教士在婦女問題上的傳統?法利賽派問到離婚的事,耶穌怎樣回答?

      9 耶穌駁斥猶太教士的傳統,讓婦女享有尊嚴,不是單憑行動,也是憑著教訓。例如,請想想耶穌在離婚和通姦問題上的教訓。

      10 關於離婚,有人問耶穌:「人可以用各種各樣的理由跟妻子離婚嗎?」根據馬可的記載,耶穌說:「誰[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跟妻子離婚,又跟別人結婚,就是通姦,對不起妻子了;女子要是跟丈夫離婚,又跟別人結婚,也是通姦。」(馬可福音10:10-12;馬太福音19:3,9,《新世》)這句言簡意賅的話對婦女的尊嚴表示敬重。為什麼呢?

      11.耶穌說「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對於婚姻關係,這句話表示什麼?

      11 第一,「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馬太福音的字句)這句話表示,婚姻關係不可視作等閒,也不可隨便中斷。按照當時猶太教士的主張,丈夫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比方妻子做壞了一盤菜,或者跟陌生男子聊天,就可以把她休了。更過分的是,丈夫發現了他認為更中看的女子,竟然也可以離婚。有一位聖經學者說:「耶穌的用意是恢復婚姻的應有地位;……他的言論正好為婦女爭一口氣。」婚姻本該是永久的結合,讓婦女享有安全感才是。——馬可福音10:6-9。

      12.耶穌利用「就是通姦,對不起妻子」這句話提出什麼觀念?

      12 第二,耶穌說「就是通姦,對不起妻子」這句話,提出了一種觀念,是猶太教士法庭所不承認的——丈夫通姦就算是對不起妻子。《詮釋者聖經評注》這樣解釋:「按照教士所定的猶太教教規,妻子不忠,就是通姦對不起丈夫;丈夫跟另一個男子的妻子私通,就是通姦對不起那個男子。可是,丈夫不管是做了什麼事,總不算通姦對不起自己的妻子。耶穌主張夫妻二人有相同的道德義務,等於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和尊嚴。」

      13.關於離婚,耶穌怎樣表示,在基督教制度下男女的標準是一樣的?

      13 第三,耶穌提到女子「跟丈夫離婚」;這表示耶穌承認女子有權跟不忠的丈夫離婚——這種行動不是沒有發生過,但按照當日的猶太律法,是十分罕有的事。c據說,「丈夫跟妻子離婚,不一定要徵得妻子同意;妻子跟丈夫離婚,卻非徵得丈夫同意不可。」可是按照耶穌的話,在基督教制度下,男女的標準是一樣的。

      14.耶穌的教訓反映什麼?

      14 耶穌的教訓清清楚楚表明,他深深關注婦女的福利。所以,有些婦女十分愛戴耶穌,樂意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路加福音8:1-3)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約翰福音7:16)耶穌的教訓反映出耶和華自己對婦女的憐惜。

      「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

      15.使徒彼得在信裡指出丈夫應該怎樣對待妻子?

      15 使徒彼得直接觀察過耶穌怎樣對待婦女。大約30年後,彼得向做妻子的提出了仁愛的忠告,然後說:「你們做丈夫的,要照樣繼續按著知識與妻子同住,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同你們一起繼承生命的分外之恩。這樣,你們的禱告才不致有阻礙。」(彼得前書3:7,《新世》)彼得說,要「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是什麼意思呢?

      16.(甲)翻做「尊重」的希臘語名詞含有什麼意思?(乙)在耶穌改變形貌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尊榮他?我們可以從中學到什麼教訓?

      16 根據一本詞典說,翻做「尊重」的希臘語名詞(提梅)的意思是「價錢、價值、尊重、尊敬」。這個希臘語詞的變體翻譯過來,就是「禮物」、「寶貴」。(使徒行傳28:10;彼得前書2:7,《新世》)我們在彼得後書1:17看看彼得怎樣用同一個詞的變體,就能洞悉尊重人到底是什麼意思了。在這裡,彼得描述耶穌變化形貌的事說:「他從父親上帝那裡領受尊榮和榮耀的時候,有威嚴偉大的榮耀向他發出這樣的話:『這是我的兒子,是我所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新世》)耶穌變化形貌的時候,耶和華對耶穌表示認可,而且讓別人聽見他這樣說,從而尊榮尊重他的兒子。(馬太福音17:1-5)所以丈夫尊重妻子,就不羞辱貶低她。相反,他用言行表明珍視妻子,私下當眾都一樣。——箴言31:28-30。

      17.(甲)為什麼基督徒妻子理當受尊重?(乙)為什麼男子不應該覺得自己在上帝眼中比女子更有價值?

      17 彼得說,基督徒丈夫應該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妻子。這種對待不是一種恩賜,而是妻子天理當得的份兒。為什麼妻子理當受尊重呢?因為,彼得說,「她們……同你們一起繼承生命的分外之恩」。在公元第一世紀,所有收到彼得來信的男女都蒙召與基督一同繼承產業。(羅馬書8:16,17;加拉太書3:28)他們在會眾裡的職責不盡相同,可是他們最終會在天上與基督一同施行統治。(啟示錄20:6)今天也是這樣。現在上帝的子民大多懷有屬地希望。如果任何基督徒男子認為,自己既然在會眾裡享有某些特權,就在上帝眼中比婦女更有價值,那就是嚴重錯誤了。(比較路加福音17:10。)在上帝面前,男女有同等的屬靈地位,因為耶穌的死亡犧牲讓男女都有同等機會擺脫罪和死的咒詛,得享永遠的生命。——羅馬書6:23。

      18.彼得指出丈夫有什麼重大理由要尊重妻子?

      18 彼得還舉出丈夫應該尊重妻子的另一個重大理由:「這樣,你們的禱告才不致有阻礙。」「阻礙」一詞是由希臘語動詞(恩科普托)翻過來的,字面意思是「截斷」。按照梵恩編的《新約語詞詮釋詞典》,這個詞的意思是「毀壞道路,或在路上放置障礙攔住,免得讓人通過」。所以,丈夫不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妻子,就可能在他的禱告和上帝的聽覺之間設置了路障。這個人可能感到不配求告上帝,或者耶和華不願意聽他。很明顯,耶和華對於人怎樣對待婦女是非常關心的。——比較耶利米哀歌3:44。

      19.在會眾當中,男女可以怎樣懷著互相尊敬的態度共同服務?

      19 並不是只有丈夫才有義務尊重人。丈夫固然應該用愛心待妻子,讓她有尊嚴,從而尊重妻子,可是妻子也應該順服丈夫,深深敬重他,從而尊重丈夫。(彼得前書3:1-6)此外,保羅勸勉基督徒要「互相尊重」。(羅馬書12:10,《新世》)聖經在這裡呼籲會眾當中的男女互相尊敬,共同服務。如果會眾彌漫這樣的精神,基督徒婦女就不會在言談上削弱帶頭領導的人的權柄。相反,她們會支持長老,同長老合作。(哥林多前書14:34,35;希伯來書13:17)至於基督徒監督,他們應該「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提摩太前書5:1,2)長老應該仁慈地考慮他們基督徒姊妹的話,這樣做是明智的。如果姊妹尊重神治首領權,以尊敬的態度提出問題,甚至指出有事情須要處理,長老就應該樂意考慮她的疑問或難處。

      20.按照聖經的記載,婦女配受怎樣的對待?

      20 自從罪在伊甸園進入人世以來,在許多不同的文化裡,婦女都受人貶抑,沒有尊榮。可是,耶和華的原意並不是要婦女受這樣的待遇。對於婦女,不論世間流行哪一種文化觀點,《希伯來文聖經》和《基督教希臘文聖經》共同清楚表明,敬虔的婦女是配受尊榮敬重的。這是上帝讓婦女當得的份兒。

      [腳注]

      a 《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解釋說:「婦女不可同男性客人吃飯,男子同女子說話也不合宜。……在公眾場所同婦女說話尤其駭人聽聞。」收錄猶太教士訓諭的文集《密西拿經》告誡說:「不可與女流多言。……與女流多言,必自招惡禍,曠廢研習律法,終必在磯漢拿沉淪。」——《阿伯特》1:5。

      b 《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一書說:「有時候,婦女的地位跟奴隸差不多。比方說,婦女不可在法庭上作證,惟一的例外是作證丈夫的確死了。」關於利未記5:1,《密西拿經》的解釋是:「『見證發誓』[的條例]只對男子適用,對女子並不適用。」——《舍布俄特》4:1。

      c 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報導,希律的姐妹撒羅米給丈夫「送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文件。這違反了猶太人的律法,因為[只有]丈夫才許這樣做」。——《猶太古史》,15卷,259[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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