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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與家人相處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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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家庭生活:與家人相處
「家,甜蜜的家。」這句耳熟能詳的話所表達的情懷看來已不合時宜了。持續的家庭糾紛使許多家庭變成了如假包換的戰場。溝通的破裂時常令一切為謀和而作的努力均勞而無功。
你希望自己的家是個安樂窩而非仇恨的溫床嗎?誠然,家庭的其他成員也必須盡自己的本分。可是你若能善用若干聖經原則,便可以大大促進自己家裡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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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孝敬父母」?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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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為什麼要「孝敬父母」?
「要孝敬父母。」在許多年輕人聽來,這句話好像中世紀黑暗時代遺留下來的主張。
年輕的維蒂公然違抗她的父親;她和一個男孩約會,而這個男孩既吸毒又縱酒。她也悍然出外跳舞,直到凌晨才返家。「我覺得父親太嚴,」維蒂解釋說。「那時我已18歲,我認為自己已經十分懂事。我覺得父親對我太苛刻,他不想讓我開心快活。於是我溜出去,在外面為所欲為。」
大多數青年人也許不屑維蒂的所為。然而,他們的父母若吩咐他們清潔自己的房間、做功課,或在指定的時間回家,許多青年人便頓感不悅,甚至公然蔑視父母,跟他們作對!可是,青年人對父母的看法不僅能對家庭大有影響——可以導致家無寧日,也可以使一家和睦——事情最終甚至影響到他自己的生命。因為「要孝敬父母」這條命令是來自上帝的,而且他把聽從這命令跟以下的獎賞相提並論:「使你得福,在世長壽。」(以弗所書6:2,3)這的確是莫大的獎賞。因此,讓我們重新考慮一下孝敬父母的真正涵義是什麼。
「孝敬」父母是什麼意思
「孝敬」意味到承認適當的法定權威。例如,聖經吩咐基督徒要「尊敬君王」。(彼得前書2:17)雖然你未必總是同意國家統治者的主張,卻仍然應當尊敬他的地位或官職。照樣,在家庭圈子裡,上帝授予父母若干權威。這意味到你必須承認他們擁有上帝所賜的權利去為你訂下若干規條。誠然,其他父母也許比你的父母寬大,可是你的父母卻有責任要決定什麼是對你最有益的事。在這方面,不同家庭的行事標準也許並不一樣。
誠然,即使最好的父母也會偶然行事武斷,甚至有欠公允。但是一位睿智的父親在箴言7:1,2說:「我兒[或女兒],……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同樣,你父母所訂的規條通常是為了你的好處而訂的。這些規條反映出父母對你的真摯愛心和關懷。
且以約翰為例。他的母親屢次囑咐他在橫過附近的六線高速公路時,總要使用行人天橋。一天,兩個女同學挑激他走捷徑橫過馬路;可是約翰沒有介意她們笑他是「膽小鬼!」他仍然使用行人天橋。他走了一半便聽到車輛發出尖銳刺耳的聲音。他向下一望,使他大驚失色的是,他看見那兩個女孩子被車撞個正著,拋進空中!誠然,服從父母很少涉及生命安危。然而,表現服從卻通常可以使你得益。
「孝敬父母」也意味到要接受糾正,在受到管教時不繃著臉或發脾氣。箴言15:5說,只有愚妄人才「藐視父親的管教」。
最後,孝敬的意思並非僅指表面的尊重或勉強的服從。在聖經裡,譯作「孝敬」的希臘文動詞的基本意思是把對方看作具有重大價值。因此父母應該被視為寶貴、值得大大尊敬,且是你所親愛的。這牽涉到對父母懷有親切、感激之情。可是有些青年人卻對父母毫無親切的感情。
問題父母——值得尊敬嗎?
一位叫吉娜的少女寫道:「父親時常縱酒。我晚上睡不著,因為父母時常大吵大鬧。我只是躺在床上哭泣。我不能把自己的感受告訴他們,因為媽媽很可能會打我。聖經說,『要孝敬父母,』但我卻辦不到。」
父母若性情暴戾、不道德、醉酒或互相爭吵——他們真的值得孝敬嗎?不錯,因為「藐視」父母是聖經所譴責的。(箴言30:17)箴言23:22進一步提醒我們,你的父母『使你出生』。這件事本身便是你要孝敬他們的充分理由。有一個時期格雷戈里相當忤逆,但是現今他說:「我感謝耶和華上帝,母親沒有在我未出生時墮胎或在我出生之後將我拋進垃圾箱裡。她獨自撫養我們六個孩子。我深知對她來說這是非常吃力的事。」
雖然你的父母是不完美的人,他們卻為你作了不少犧牲。格雷戈里繼續說:「有一次,我們家裡剩下的食物只有一罐玉蜀黍和少許粗玉米粉,媽媽煮給我們孩子吃,她自己卻不吃。我上床時吃得很飽,但不禁納罕為什麼媽媽不吃。如今我成家立室之後,我才了解到她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據一項研究估計,父母養育一個孩子至18歲,需花6萬6,400美元。)
再者,即使父母的行為不足為法,這並不意味到他們吩咐你的一切都是不對的。耶穌時代的宗教領袖十分腐敗。可是,耶穌吩咐人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馬太福音23:1-3,25,26)這項原則豈不也可以應用在某些父母身上嗎?
應付懷恨的感覺
你若認為父母的一方濫用了權威,那又如何?a要保持冷靜。反叛是無濟於事的,懷恨在心或表現敵視的態度也不能成就什麼。(傳道書8:3,4;可參閱傳道書10:4。)一位17歲的女孩子由於父母經常互相爭吵,冷落了她,以致對父母懷恨在心。她進一步遷怒於父母試圖教導她的聖經原則。為了泄一時之憤,她犯了性不道德和吸毒。「我覺得有理由要向父母報復,」她憤然解釋說。但懷恨在心到頭來只是傷害了她自己而已。
聖經警告說:「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你要謹慎,[不可轉向有害的事]。」(約伯記36:18-21)要知道父母必須在上帝面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們若行了嚴重的不公,自會因此遭報。——歌羅西書3:25。
箴言19:11說:「人有見識(「洞察力」,《新世》),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有時,最好是設法寬恕父母和忘記他們給你的創傷。與其記住他們的過失,要將思想集中在他們的優點之上。例如,多蒂有個冷漠的媽媽和縱酒的繼父。請留意她對父母的短處表現洞察力如何使她不致懷恨在心。她說:「媽媽從不對我們表示親熱,也許由於她童年飽受虐待,父母根本沒有教她怎樣表現愛心。繼父清醒的時候對我們的活動頗感興趣,但他清醒的時候卻不多。然而,我和妹妹總算有個棲身的地方,三餐也不用愁。」
可慶幸的是,行為不檢或不負責任的父母為數很少。你的父母很可能對你十分關注,並且設法為你立下良好榜樣。即使如此,有時你可能仍對他們有點怨恨。年輕的羅傑承認說:「有時我和媽媽談論我的難題,她卻不了解我的看法,於是我大發脾氣,說出一些傷她感情的話。這是我向她報復的方法。但是當我走開時,我感到十分難過,我知道她也不會好受。」
魯莽的言詞「如刀刺人」而『造成痛苦』,但卻不能解決你的難題。「智慧人的舌頭[是]醫人的良藥。」(箴言12:18;15:1)羅杰解釋說:「雖然我覺得難以啟齒,我還是回去道歉。然後我可以心平氣和地討論難題,結果事情得以解決。」
『爸爸說得對』
有趣的一點是,有些青年人極力抗拒父母的訓示,把自己和父母弄得筋疲力竭;後來卻發覺原來父母一向是對的。請想想維蒂(上文談及)的事例。有一天她和男友駕車出外,男友給大麻和啤酒弄得醉醺醺,結果汽車失去控制,以60哩的時速撞向燈柱。維蒂死裡逃生,可是前額劃了一道很深的傷痕。事後男友逃去無蹤,甚至沒有前往醫院探視她。
維蒂承認說:「我的父母來到醫院時,我告訴他們,爸爸以前所說的話都是對的,我早就應該聽他的話。……我犯了極大的錯誤,險些連自己的性命也送掉了。」從此以後,維蒂對父母的態度大為改變。
對你來說,作點改變也許是適當的。也許「孝敬父母」看來確實是個老式的觀念。然而這不但是聰明的作法,在上帝眼中也是對的事。可是,你若很想對父母表現尊重,但卻覺得父母不了解你,或自覺受到太多約束,那又如何呢?讓我們看看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可以怎樣改善自己的處境。
[腳注]
a 我們在這裡所指的不是孩子在身體或性方面所受的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可能需要向家庭以外的專業人士尋求幫助。
供討論的問題
◻ 「孝敬父母」意味到什麼?
◻ 為何父母要訂下這麼多規條?這些規條能造益你嗎?
◻ 父母的行為若有可責之處,你仍然必須孝敬他們嗎?為什麼?
◻ 有些什麼建設性的方法可以應付你有時對父母所懷的憤恨心理?什麼行徑是愚蠢的?
[第16頁的精選語句]
「我覺得父親對我太苛刻,他不想讓我開心快活。於是我溜出去,在外面為所欲為」
[第12頁的圖片]
你對父母所訂的規條應當懷有什麼看法?
[第14頁的圖片]
父母的行為若有可責之處,你仍然必須孝敬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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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父母不了解我?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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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為什麼父母不了解我?
希望受人了解乃是人之常情。倘若父母對你所深愛的東西或你認為重要的事表示漠不關心或嚴加批評,你便會感到大受挫折。
16歲的羅伯特認為父親對他所揀選的音樂毫不了解。羅伯特說:「他只會大聲喝道,『把它關掉!』於是我將音樂和他一起關掉。」父母若看來缺乏了解,許多青年人也作出類似的反應,在感情上退入自己的私人世界裡。據一項對青年人所作的廣泛研究顯示,有百分之26接受調查的青年人承認,「我儘量不留在家裡。」
因此,在許多家庭裡父母與青年人之間產生了一道巨大的裂痕或鴻溝。這是什麼促成的呢?
「活力」與「白髮」的比較
箴言20:29說:「強壯[「活力」,《現譯》]乃少年人的榮耀。」可是,青年人的體力或「活力」卻可以成為你與父母間種種衝突的一個基本成因。箴言繼續說:「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你的父母也許不是真的『滿頭白髮』,但他們較年長而可能對人生懷有不同的看法。他們意識到不是每一項人生經驗都會導致快樂的結果。痛苦的個人經驗可能已緩和了他們年輕時一度懷有的理想和抱負。由於他們具有這種從經驗而生的智慧——所謂「白髮」的涵義——他們對某些事情也許不會像你一般熱心。
年輕的吉姆說:「我的父母(經濟大蕭條時代的兒童)認為應該把錢儲蓄起來購買必需的物品或花在重要的事上。但是我希望趁現今還活著的時候,到各處遊歷一下。」不錯,在青年人的「活力」與父母的「白髮」之間也許存有一道巨大的鴻溝。由於這緣故,許多家庭在諸如服式與打扮,對異性的態度,使用麻醉藥和酒精,晚上返家的時間,交友和家務等問題上彼此意見分歧。兩代的隔閡是可以打通的。但在你期望父母了解你之前,你必須先設法了解他們。
父母也是常人
「我年幼時自然覺得媽媽是『十全十美』的,我所有的弱點和情緒,她通通沒有,」約翰說。後來他的父母仳離,只剩下他母親獨力撫養七個孩子。約翰的姐妹阿普里爾回憶說:「我記得曾看見媽媽因為無法兼顧所有工作,大感灰心而哭起來。於是我意識到我們的看法是不對的。媽媽無法凡事都親力親為,而且做得十全十美。我們看出她跟常人一樣,有時也會鬧情緒。」
你若看出父母只是常人,他們的感覺和你的沒有很大差別,你在了解父母方面便跨前一大步了。舉例說,他們也許對自己是否有能力適當教養你感到十分不安。或者,他們對你所面對的種種道德危險和誘惑感到難以應付,有時傾向於反應過激。他們也許在身體、經濟或感情上有不少難題需要應付。例如一個父親可能十分憎厭自己的職業,但卻從來不訴苦。因此,他的孩子若說:「學校使我受不了,」難怪他非但不表示同情,反而駁斥說,「你究竟怎麼了?你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表現「個人的關注」
那麼,你怎樣才能知道父母的感受如何呢?藉著「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4)試問問你的母親她年輕時是怎樣的。她有什麼感受?有什麼目標?《青少年》雜誌說:「她若感覺你關心她,留意到她的若干感受是什麼促成的,她便會對你的感受也更留意。」你對父親表現關懷無疑也可以產生同樣效果。
倘若發生歧見,不要急不及待便指責父母對你漠不關心。要問問自己:『我的父母是否身體不適,或有點事情令他們擔憂?他們為了我的某些魯莽言行而生氣嗎?他們是否誤會了我的意思?』(箴言12:18)表現這種體恤之心是彌補代溝的一個良好開始。現在你可以設法使父母了解你!可是許多青年人卻使這樣的了解變成十分困難。何以故呢?
過雙重生活
17歲的維姬便犯了這個錯誤;她違背父母的意願,秘密與男孩約會。她肯定父母不會了解她對男友所懷的感情。自然,她和父母之間的隔閡變得越來越大。「我們彼此令對方痛苦,」維姬說。「我憎恨回家。」她但求離開家庭,用什麼方法都不計較,於是決定結婚。
許多青年人也同樣過著雙重生活。他們背著父母做一些父母不准他們做的事,事後又埋怨父母『不了解他們』!可慶幸的是,維姬獲得一位較年長的基督徒女子的幫助。她告訴維姬:「維姬,請想想你的父母。……他們將你養育成人。你若連這項關係也無法搞得好,一個年齡和你相若,但卻沒有用17年時間去愛你的人,你又怎能將你和這人之間的關係搞好呢?」
維姬對自己作了一番忠實的檢討。她很快便看出父母是對的,她自己的心卻錯了。於是她不再跟男朋友來往,並著手消除她與父母之間的隔閡。倘若你也曾以類似方式向父母隱瞞你自己生活的一大部分,現在豈不是你需要對他們表現忠實的時候了嗎?——請參看附錄「我可以怎樣告訴父母?」一文。
撥出時間交談
『這是我和父親共度的時光中最美好的一次!』約翰談及他和父親共度的一次旅程說。「我有生以來從未試過花6小時和他單獨相處。去程6小時,歸程6小時。沒有開汽車收音機。我們真真正正地暢談。我們彷彿首次發現對方是怎樣的人似的。他比我所想像的更有深度。我們成了知己。」同樣地,你何不也養成經常與媽媽或爸爸暢談的習慣?
與其他成年人建立友誼也會有幫助。維姬回憶說:「我絕對不習慣跟較年長的人相處。但是每逢我的父母和其他成年人交往時,我總跟他們一起。逐漸我和父母一輩的人建立起友誼來,這使我對事情具有較為全面的看法。我和父母交談也容易得多了。家庭的氣氛因此大為改善。」
與一些從歲月積聚到智慧的人交往可以使你不致對人生採取一種狹隘、局限的看法;但是,你若單與年輕的同輩為伍,就難保沒有這樣的危險了。——箴言13:20。
傾心吐意
「我把心裡想說的話傾吐出來,我誠實地把所知的說出,」青年人以利戶這樣說。(約伯記33:3,《貝克譯本》)每逢你和父母因諸如衣服、回家的時限或音樂等問題意見不一時,你以這種方式跟父母交談嗎?
年輕的格雷戈里覺得他的母親完全不講理。為了避免彼此激烈爭吵,他儘量在外面流連。可是後來他遵從一些基督徒長老給他的勸告。他說:「我開始對媽媽訴說自己的感受。我告訴她為什麼我希望做某些事,而非只是認為她已知道。許多時,我向她開誠布公地解釋,我並不是故意想做不對的事;我也讓她知道,她把我當作小孩子般看待,令我多麼難受。於是她開始了解我,家裡的氣氛遂逐漸改善。」
同樣,你也許會發覺對父母『傾心吐意』有助於消弭彼此間的許多誤解。
處理歧見
可是,這並不意味你的父母會立即接納你的觀點。因此,你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愚蠢人怒形於色,聰明人心平氣和。」(箴言29:11,《現譯》)你可以心平氣和地討論自己的看法有什麼可取之處。要就事論事而非爭辯說:「人人都這樣做!」
有時父母會否定你的意見。這並非意味他們不了解你。他們這樣行也許只是為了保護你,使你免招災害。一位16歲的少女承認:「我母親對我很嚴格。每逢她禁止我做某些事,或規定我必須在什麼時候回家,我便很不高興。可是,在她心底她其實真正關心我,……她在呵護我。」
互相了解能夠為家庭所帶來的安全和溫暖是難以言喻的。它使家庭在經歷痛苦時成為一個避難所。可是,要享有這樣的福分,家庭的每一分子都必須付出真正的努力才行。
供討論的問題
◻ 青年人和父母之間為何時常產生歧見?
◻ 對父母具有進一步的了解可以怎樣影響到你對他們的看法?
◻ 你怎樣才能對父母了解得較清楚?
◻ 為什麼過雙重生活會使你與父母之間的裂痕加深?
◻ 當你遇到嚴重的難題時,為什麼最好讓父母知道?你可以怎樣告訴他們?
◻ 你可以怎樣幫助父母更了解你?
[第22頁的精選語句]
「[你母親]若感覺你關心她,留意到她的若干感受是什麼促成的,她便會對你的感受也更留意。」——《青少年》雜誌
[第20,21頁的附欄或圖片]
我可以怎樣告訴父母?
向親人承認自己的過錯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年輕的文斯說:「我一向感覺到父母對我十分信任;這使我難於向他們開口,因為我不想令他們傷心。」
然而許多青年人卻由於企圖隱瞞事實而常常經歷良心受創的痛苦。(羅馬書2:15)他們的過犯可能變成難以負荷的「重擔」。(詩篇38:4)差不多無法避免的是,他們被迫要說謊欺騙父母,以致錯上加錯。他們和上帝的關係也因此大受損害。
聖經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28:13)正如19歲的貝蒂說:「不管怎樣,一切事情耶和華都看得清清楚楚。」
倘若事情涉及嚴重的過犯,要立即尋求耶和華的寬恕,在禱告中承認自己的過錯。(詩篇62:8)然後要向父母認錯。(箴言23:26)你的父母有豐富的人生經驗,因此時常能夠幫助你改過自新,避免日後再犯同樣的過錯。「將事情說出來的確對你有所幫助,」18歲的克里斯報導說。「最後能把事情置諸腦後的確是莫大的舒解。」然而問題是,你可以怎樣告訴父母?
聖經談及「一句話在適當的時候說出」。(箴言25:11,《新世》;可參看傳道書3:1,7。)什麼時候最適當呢?克里斯繼續說:「我等到晚餐的時候告訴爸爸我想和他談談。」一位單親父母的兒子卻選擇另一個時間:「我通常在就寢前跟媽媽談話,她那時心情較為輕鬆。她下班回家時總是十分緊張的。」
也許你可以說一些像以下的話:「爸爸媽媽,有些事情使我很煩惱。」你的父母若看來太忙而沒有理會你,那又如何呢?你也許可以說:「我知道你們很忙,但有些事情實在使我十分煩惱。我們可以談談嗎?」然後也許你可以問:「你們曾有過經驗,做了一件事之後覺得十分羞恥,甚至不敢跟別人提及嗎?」
現在來到困難的部分了:把錯事向父母和盤托出。要謙卑地「說實話」;不要對嚴重的過犯僅是輕描淡寫,也不要試圖隱瞞某些不愉快的細節。(以弗所書4:25;可參看路加福音15:21。)跟父母談話時應該使用他們能夠明白的措辭,而非用只有青年人才明白的特殊詞彙。
當然,父母也許在起初感到傷心失望。因此,他們若感情激動而對你嚴詞責備,不要感到意外或憤恨!畢竟,你若聽從他們事先的警告,就很可能不會招惹這樣的麻煩了。因此要保持冷靜。(箴言17:27)要聆聽父母所說的話和回答他們的詢問,不論他們以什麼口吻提出質問。
無可置疑的是,你渴望糾正事端的誠意會使他們留下深刻印象。(可參看哥林多後書7:11。)儘管如此,你仍要作好心理準備接受應得的管教。「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11)然而也不要忘記,你需要父母的幫助和向你提出成熟的忠告,這絕不是最後一次。要養成習慣將細小的難題向父母吐露;這樣,在遇到重大難題時,你就不會害怕開誠布公地將心事向他們傾訴了。
[圖片]
要揀選父母心情較好而較樂於接納你的話時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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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才能使父母給我多點自由?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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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怎樣才能使父母給我多點自由?
你說你已經年紀夠大,週末可以在外面流連到深夜才回家。他們卻說你一定要早點回家。你說你想看那齣人人都正在談及的新電影。他們卻說你不能夠去。你說你結識了一些很好的孩子,想跟他們一起到外面去玩。他們卻說要先帶你的朋友回家給他們認識才行。
當你十多歲的時候,也許有時你覺得父母處處約束你的生活。看來每當你說「我要」,他們總是接著說,「不,你不可以。」你的生活沒有什麼部分可以逃過他們的窺探和注視。15歲的戴比說:「我爸爸老是要知道我在哪裡,什麼時候才回家。大部分父母都是這樣的。他們真的有必要知道每一件事嗎?他們應當給我多點自由。」
許多青少年抱怨父母不尊重他們。每逢有什麼不妥發生,他們非但得不到信任,反而未經審問就被判有罪了。他們絲毫沒有選擇的自由,而是受到種種規條所縛束。
『內心的焦慮』
你的父母有時把你當作小孩子對待嗎?若是這樣,不要忘記不久之前你確曾是個孩子。對於當時你那無助的孩子形象,你的父母記憶猶新,沒法一下子將其忘懷。他們還記得以往你常常由於無知而做錯許多事,因此他們渴望保護你——不管你想得到這種保護與否。
他們渴望保護你,這樣的願望非常強烈。你的爸爸媽媽不辭勞苦使你有個安身之所,供給你衣食所需;他們還經常為了怎樣教導、訓練你——不錯,保護你——一類的難題操心。他們對你的關注絕非偶一為之。他們要為教養你一事向上帝負責。(以弗所書6:4)因此,每逢有些事看來會危害你的福利,他們便憂心忡忡了。
請想想耶穌的父母。有一次他們上耶路撒冷之後,回程中竟沒有察覺留下了耶穌。他們一發覺他沒有同行,便竭力——甚至焦急地——四處找尋他!最後,「他們在聖殿裡找到了他」,耶穌的母親大聲說:「孩子,你為什麼這樣待我們?你父親和我[內心焦慮]到處找你呢!」(路加福音2:41-48,《現譯》)既然耶穌——一個完美的孩子——尚且令他的父母擔憂,試想想你必然令父母多麼掛慮!
我們且以『你應當什麼時間回家』這個永無休止的爭論為例去說明這件事。你也許認為自己沒有理由要受到這樣的限制。可是,你試過從父母的觀點去看這件事嗎?有幾位學齡兒童曾如此行。他們寫了一本書,題名為《給孩子的書——關於父母》。他們在書中列出許多事,稱為「孩子若沒有按時回家,他們究竟在幹什麼——父母腦海中必然浮現的怪念頭」。他們所列出的事包括『吸毒、汽車失事、在公園遊蕩、被警方逮捕、去看色情影片、販賣毒品、遭人強姦或搶劫、被關進牢裡,使家人名譽掃地』。
並非所有父母都會遽下這類看來無稽的結論。可是,許多青年人豈不是的確牽涉在這些事裡嗎?因此父母若向你指出夜歸和跟有問題的人來往對你有損無益,你應當感到氣惱嗎?事實上,甚至耶穌的父母也想知道他到什麼地方去!
他們何以諸多限制
有些青少年說,父母害怕他們遭遇不測的恐懼簡直是杞人憂天!可是要記住,你的父母已經把許多時間和感情投資在你身上。因此他們一想到你長大成人,最後又要離開他們,這也許使他們感到不安。一個身為父母的人寫道:「我的兒子是我唯一的孩子。他現時19歲,我一想到他要搬出去,就覺得受不了。」
是故,有些父母傾向於對兒女諸多限制,或者過度保護他們。可是你若對此反應過激,就大錯特錯了。一位年輕女子回憶說:「我自小跟媽媽很親密,直到我大約18歲為止。……[可是],到我年紀較長,我們之間便開始有難題了。我渴望有多點自主權,她卻將這件事視為危害我們之間關係的威脅。於是她開始對我管束得更嚴,我的反應則是跟她愈來愈疏遠。」
有點獨立是好的,然而千萬不要犧牲家庭的親密關係來換取它。你怎樣才能以較成熟的方式——藉著表現彼此的了解、寬容和尊重——去處理你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呢?首先,尊重別人使我們也贏得別人的尊重。使徒保羅有一次指出:「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希伯來書12:9)這些早期基督徒的父母並不是從不會犯錯的完人。保羅(在希伯來書12章第10節)繼續說:「我們屬人的父親……充其量只能按著他們認為最好的事去做。」——《耶路撒冷聖經》。
有時這些男子會在判斷方面犯錯,但他們仍然配受兒女的尊敬。你父母的情形也一樣。即使他們屬於對兒女諸多限制的類型,這也不是忤逆父母的理由。要尊敬他們,像你自己想得到別人尊重一樣。
誤會
你曾由於無法控制的環境而遲了回家嗎?你的父母是否反應過激?這樣的誤會使你有另一個機會去贏得他們的尊重。請想想耶穌的父母終於在聖殿裡找著他,發現他正天真無邪地和幾個教師討論上帝的話語;當時耶穌要面對焦慮生氣的父母,他的反應如何呢?耶穌有沒有激動地跟父母爭辯,哭鬧或抱怨說父母對他的指責多麼不公平?請留意他那冷靜的回答:「為什麼找我呢?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的家裡麼?」(路加福音2:49,《新譯》)耶穌的父母無疑對他所表現的成熟留下良好的印象。因此,「回答柔和」不僅能「使怒消退」,並且可以幫助你贏得父母的尊重。——箴言15:1。
規條和律則
你對父母的要求作出怎樣的反應與你會受到怎樣的對待有頗大關係。對於父母的要求,有些青少年繃著臉生氣,有的向父母撒謊或公然違命。你不妨試用一種較成熟的方法。你若想獲准在外面逗留晚一點才回家,千萬不要像孩子一樣只是提出要求或抱怨說,「別的孩子都可以在外面留到很晚才回家。」作家伊根(Andrea Eagan)勸告說:「要儘量告訴父母你究竟想做什麼,然後他們才能真正了解你的處境。……你若清楚告訴他們你會在哪裡,跟誰在一起,以及為了什麼重要原因你有必要逗留到這麼晚才回家……,也許他們會說,『好吧。』」
如果父母要查問清楚你與誰為友——他們這樣行是理所當然的——不要像孩子般抽噎抱怨。《十七歲》雜誌忠告說:「你可以不時帶些朋友回家,這樣,若有一天你告訴父親你要和比爾去看電影,他便不會從另一個房間大聲吼道,『比爾?比爾是誰?』」
「要給他更多」
吉姆談及他的弟弟羅恩時笑道:「我們的年紀相差只有11個月,可是父母卻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對待我們。他們給我許多自由。我可以使用家裡的汽車。有一年他們甚至准我帶一個弟弟到紐約去一趟。」
「可是羅恩就不一樣了,」吉姆繼續說,「他實在沒有多大的自由。甚至當他達到可以駕駛汽車的年齡,爸爸也不願教他。後來他認為自己已到了適合與異性約會的年紀,可是爸爸媽媽卻不許他這樣行。」
父母偏心嗎?不然,吉姆解釋說:「羅恩一向做事不負責任,而且缺乏主動。吩咐他做的事,他多半不能做妥。我從來不跟父母頂嘴,可是羅恩卻讓他們知道他不同意。結果他經常自討苦吃。」耶穌在馬太福音25:29(《現譯》)說:「因為那已經有的,要給他更多,讓他豐富有餘;而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一點點也要奪走。」
你想獲得更多自由和責任嗎?若然,就要證明自己是個負責可靠的人。不論父母吩咐你做什麼,總要認真將工作做好。千萬不要仿效耶穌在比喻中所說的那個少年人。他父親吩咐他,「『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馬太福音21:28,29)要使你的父母深信,他們若吩咐你做一些事,不論事情多麼微不足道,你一定會辦得妥妥當當。
吉姆說:「我向父母表明我能夠負起責任。他們差我到銀行,讓我繳交水電費,到超級市場買東西。當媽媽要到外面工作時,我甚至為家人做飯。」
要採取主動
你的父母若從沒有派你做這類工作,那又如何?你可以在各事上採取主動。《十七歲》雜誌提議說:「你可以自告奮勇為家人做一頓飯,並且告訴父母你要親自處理整件事:計劃菜式,擬定食物清單,購買,烹調和飯後負責清洗工作。」如果做菜並非你的拿手好戲,你仍可以看看家裡有些什麼事情可以幫忙。你無須一定要等到父母給你明確的指派才動手洗碗、掃地或整理房間。
許多青年人在暑假和週末會做點部分時間的工作。倘若你也這樣行,你有證明自己是個善於積蓄和處理金錢的人嗎?你有自願分擔自己的房間和伙食的開銷嗎?(探詢目前在你當地租一間房間所花的租金可能使你大吃一驚。)這樣行對你來說也許意味到減少一點零用錢,然而你的父母留意到你在處理金錢方面所表現的成熟態度,就無疑會願意給你多點自由。
脫離對父母的倚賴
父母應當是我們的知己,是優良指導和忠告的豐富來源。(可參閱耶利米書3:4。)可是,這並不意味到你必須倚賴他們為你作每個瑣碎的決定。你必須學會應用「領悟力」才能對自己作決定的能力養成信心。——希伯來書5:14,《新世》。
因此你可以先嘗試自己思考一下解決難題的方法,而非一遇見小小煩惱便急忙向父母求助。與其「性急」而行事衝動魯莽,不如跟從聖經的勸告先要「明白知識」。(以賽亞書32:4,《呂譯》)要作一番查考;事情若涉及聖經的原則,就更要如此行。首先冷靜地將事情思量過,然後才向父母提出。將事情解釋清楚,而非總是說:『爸爸,我應該怎樣辦?』或『媽媽,你會怎樣做?』讓他們聽聽你自己的分析,然後探詢他們的意見。
現在你的父母可以看出你說話已不像小孩子而是個成年人了。你踏進了一大步,向父母證明你正長大成人而配享有較大的自由。這樣,你的爸爸媽媽便很可能在今後把你當作成年人看待。
供討論的問題
◻ 為什麼父母時常如此關心要保護兒女和知道兒女在哪裡?
◻ 為何尊敬父母十分重要?
◻ 你和父母之間的誤會最好以什麼方法處理?
◻ 你怎樣才能與父母所訂的規條和律則合作而仍然享有若干自由?
◻ 你有些什麼方法可以向父母證明你是個負責可靠的人?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我爸爸老是要知道我在哪裡,什麼時候才回家。……他們真的有必要知道每一件事嗎?」
[第27頁的圖片]
你覺得父母把你約束得很緊嗎?
[第30頁的圖片]
誤會發生時保持冷靜是贏得尊重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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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爸爸媽媽要分手?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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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為什麼爸爸媽媽要分手?
「我記得爸爸離開我們的時候。當時我們實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媽媽要去工作,平時只剩下我們在家裡。有時我們坐在窗前發愁,擔心她是否也把我們拋棄了……。」——一個女孩的自白,她來自父母仳離的家庭。
對孩子來說,父母仳離可以看來像是世界末日的災難,所造成的憂傷痛苦足以影響終生。這件事往往觸發起多種強烈的情緒,包括羞恥、憤怒、害怕被遺棄、罪咎感、抑鬱和極度的失落感——甚至報復的心理。
你的父母若最近離婚,你便可能正經歷這樣的感受。創造者的原意是要你由父母共同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1-3)可是,現今你卻不能與你深愛的父母一方日夕共處了。「我的確很敬仰我的父親,希望常常跟他在一起,」保羅嘆息說。他7歲時父母便離了婚。「但媽媽取得兒女的撫養權。」
父母為何分手
對於自己的難題,父母時常諱莫如深,不願透露。「我記不起爸爸媽媽曾吵過架,」琳恩說。她父母離婚時,她仍是個小孩子。「我以為他們一直相安無事。」但即使父母常常口角,他們一旦真的分手,這仍然可能對兒女來說有如晴天霹靂一般!
在許多事例上,婚姻破裂的原因是由於父母的一方行為不檢,犯了通姦。上帝容許清白的一方與之離婚。(馬太福音19:9)在其他事例上,「震怒、嚷鬧和傷人的話」演變成暴力事件,以致父母的一方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感到擔憂。——以弗所書4:31,《新世》。
無可否認的是,有些離婚案件表明當事人僅憑十分牽強的理由便貿然離婚。與其設法解決夫妻間的難題,有些人自私地聲稱他們『不快樂』或『不再相愛』,於是便離婚。這是上帝所不悅的,因為他「恨惡離婚」。(瑪拉基書2:16,《現譯》)耶穌也表明,有些人會因自己的配偶成為基督徒而與之仳離。——馬太福音10:34-36。
無論情形怎樣,你的父母也許寧願保持緘默,或者即使你對他們的離婚提出問題,他們也只是含糊作答。但這並不意味到他們不愛你。a你的父母也許真的覺得難以啟齒,因為他們十分傷心痛苦。(箴言24:10)他們也可能覺得向你承認他們所犯的錯誤是一件困難和尷尬的事情。
你可以怎樣行
要設法找出什麼是適當的時間,冷靜地和父母討論一下你的憂慮。(箴言25:11)讓他們知道你對他們的離婚感到多麼難過和迷惘。也許他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若不然,也不要感覺絕望。耶穌豈不是曾將一些他認為門徒未能明白的資料暫不透露嗎?(約翰福音16:12)在處理私人的事上,你的父母豈不也有權這樣行嗎?
最後,你要了解無論父母為了什麼理由離婚,這只是他們兩者之間的爭執而不是與你發生爭執!沃倫斯坦和凱利曾研究過60個離婚家庭,發現夫婦雙方均將離婚歸咎於對方,歸咎於雇主、家人和朋友。可是這兩位研究者說:「饒有趣味的是,沒有人歸咎於兒女。」因此,父母對你的感情並沒有改變。
時間有治療作用
「醫治有時。」(傳道書3:3)正如實際的損傷,例如折斷了的骨頭,需要數週或甚至數月的時間才能徹底復原,感情的創傷也需要相當時間才能醫好。
研究離婚的學者沃倫斯坦和凱利發覺,離婚後僅兩年,「普遍的恐懼、悲傷、震驚和難以置信……已逐漸消褪或完全消失。」有些專家認為,離婚最痛苦的部分只需時三年便消失了。這也許看來是一段頗長的時間,但是必須有許多事情發生,然後你的生活才能穩定下來。
首先,家裡的生活常規——因離婚而大受干擾——必須重新組織起來。你的父母需要一點時間才能在感情上復原。這樣他們才能再次給你所需的支持和扶助。你的生活一旦恢復平時的規律,你便會開始感到正常了。
然而,所羅門發出這項警告:「不要說:先前的日子強過如今的日子,是什麼緣故呢?你這樣問,不是出於智慧。」(傳道書7:10)緬懷以往可以令你對面前的境況視若無睹。你父母離婚之前,家裡的情形是怎樣的呢?「家裡常常發生吵架——尖聲喊叫和彼此對罵,」安妮特承認說。現在你家裡是否平靜得多呢?
『我可以使他們復合』
有些青年人抱著使父母復合的夢想,也許甚至在父母分別再婚之後,他們仍懷著這樣的幻想!
可是,拒絕接受離婚的現實並不會帶來什麼改變。即使你灑盡眼淚,奔走調停,想盡計謀,很可能也無法使你的父母復合。既然如此,何必妄想這些很少可能發生的事,徒使自己飽受痛苦所折磨?(箴言13:12)所羅門說:「捨棄有時。」(傳道書3:6)故此要接受離婚的事實;事情既成定局,就很難改變了。對於幫助你復原,這是很重要的一步。
體諒父母
你也許認為父母攪亂了你的生活,所以你有理由對他們感覺惱怒。正如一位青年男子憤然說:「我的父母很自私。他們沒有真正想及我們,也沒有考慮他們的事會對我們有什麼影響。他們一意孤行,只為自己設想。」這也許是實情,但是你能一生背負這個惱怒和痛苦的擔子而不致傷害自己嗎?
聖經勸告說:「一切苦毒、惱恨、忿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以弗所書4:31,32)對一個使你受到如此深刻創傷的人,你怎樣才能寬恕他呢?試以客觀的眼光去看父母——將他們視為不完美而難免犯錯的人。不錯,甚至父母也「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意識到這件事能夠幫助你體諒父母。
傾訴你的感受
「我其實從沒有跟別人討論過我對父母的離婚有什麼感受,」一位接受我們訪問的年輕男子說。他談到父母的離婚時,雖然起初看來無動於中,但卻愈來愈激動,甚至熱淚盈眶。他埋藏在心裡很久的感覺終於顯露出來。他驚訝地承認:「將事情說出來的確對我有幫助。」
與其孤立自己,何不向一個知己吐露心事?也許你會發覺這樣行對你大有幫助。讓你的父母知道你有什麼感覺、恐懼和憂慮。(可參看箴言23:26。)成熟的基督徒也可以對你有幫助。舉個例,基思的父母仳離,家庭因此破裂。他從家裡得不著的支持,在別處卻找到了。基思說:「基督徒的會眾成了我的家人。」
最重要的是,你天上的父——「聽禱告的主」——樂於垂聽你的傾訴。(詩篇65:2)一位名叫保羅的青年人憶述什麼事幫助他克服父母離婚的痛苦:「我不斷禱告,同時感到耶和華是一位十分實在的個體。」
振作起來
父母一旦離婚,情形也許永不會復原了。然而這並不是說你從此就不能過富於成就和快樂的生活。聖經勸告說:「在你們的事務上不可疏懶怠惰。」(羅馬書12:11,《新世》)不錯,切勿容許憂傷、痛苦或惱怒使你變成心灰意冷、自暴自棄。要振作起來!要努力讀書。培養一種嗜好。要「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哥林多前書15:58。
這一切需要你作出努力、痛下決心,同時也需要相當時間。但終於你會發覺,父母的婚姻破裂不再是一件支配你生活的大事了。
[腳注]
a 研究者沃倫斯坦(Wallerstein)和凱利(Kelly)發現,「在[父母仳離]而接受調查的最年幼孩童中,有五分之四既沒有從父母獲得合理的解釋,也沒有得到父母的保證會繼續照顧他們。實際上,孩子一覺醒來,發現父母的一方已不在了。」
供討論的問題
◻ 關於父母的婚姻為何破裂,試舉出若干原因。
◻ 為什麼父母可能覺得對兒女談及自己的離婚是十分困難的事?他們若表示不願談及這件事,你可以怎樣行?
◻ 為什麼緬懷以往的日子或想像能使父母復合是沒有用的?
◻ 你可以做些什麼積極的事去克服父母離婚的痛苦?
◻ 你可以怎樣克服自己對父母所懷的惱怒?
[第36,37頁的附欄]
『父母離婚會將我的一生毀去嗎?』
有些青年人在父母離婚之後幾乎毀掉了自己的一生。有些作出魯莽的決定,例如憤然輟學。其他的則以不守規矩來發泄內心的挫折感和悲忿——彷彿把這樣的行徑當作對仳離父母所施的懲罰。丹尼回憶說:「我的父母離婚後,我悶悶不樂、意氣消沉。我開始在學校裡招惹麻煩,有一年成績不合格。自此……我變成了班上的小丑,常常牽涉在許多打架事件中。」
駭人聽聞的行為也許會令父母注意你。但是,這樣行除了使一種已經緊張的情勢更百上加斤之外,還能真正成就些什麼呢?老實說,壞事唯獨使做壞事的人遭受懲罰。(加拉太書6:7)你的父母何嘗不是飽受痛苦?再者,他們看來對你的忽視並不是蓄意的。因此,要設法諒解你的父母。丹尼的媽媽承認說:「我的確忽略了我的兒女。離婚之後,我自己已經一塌糊塗,實在沒有能力照顧他們。」
聖經在希伯來書12:13(《新世》)勸告說:「要繼續修直腳前的道路,使瘸子不至於脫臼。」即使缺乏父母所施的管教,你也沒有理由要胡作非為。(雅各書4:17)因此要實行自制,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來。——哥林多前書9:27。
再者,要避免作出魯莽的決定,例如離開家庭。「通達人步步謹慎。」(箴言14:15)此際你的父母若看來分身不暇,未能細聽你的傾訴,何不跟一位較年長的朋友討論一下你的決定?
然而,你也許對自己的前途懷有若干憂慮。既然你的父母婚姻失敗,你也許擔心自己將來是否會享有成功的婚姻。這種憂慮是可以理解的。但值得慶幸的是,不幸福的婚姻和雀斑不同;雀斑是你從父母遺傳得來的,不幸福的婚姻卻不是。你是一個具有獨特個性的人,你未來婚姻的成敗有賴於你和你的配偶實踐上帝的話語到多大程度;這件事與你父母的差錯並沒有很大關係。
也許,你發覺自己為一些你以往視作當然的東西——食物、衣著、住所、金錢——感到憂慮。即使母親要出外工作,通常父母會為離婚之後如何撫養兒女的問題預先作妥安排。儘管如此,《渡過婚姻破裂》一書提出現實的警告:「一度用來維持一個家庭單位的資源,現在必須用來維持兩個家庭,因此每個家庭成員的生活水準遂被迫降低。」
由於這緣故,你也許必須習慣沒有一些你一向享有的東西,例如新衣。然而聖經提醒我們:「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6:7,8)或者你甚至可以協助訂出一個新的家庭預算。請不要忘記,耶和華是「孤兒的父」。(詩篇68:5)因此,你可以確信他對你的一切所需十分關注。
耶利米評論說:「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耶利米哀歌3:27)誠然,眼巴巴看著父母分手並沒有什麼『好處』可言,但是你卻可以使這些不愉快的經驗轉變成對你有益的磨煉。
研究者沃倫斯坦評論說:「[在父母仳離的兒童當中],他們的感情和智力受到家庭危機所觸發而加速成長,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有時甚至令人感動。許多青年人……嚴肅地考慮父母的經驗,據此為自己的未來作出有意義的結論。他們力求避免重蹈父母的覆轍。」
無可置疑的是,父母的婚姻破裂必然會在你的一生中留下痕跡。但痕跡會是個漸漸消退的瘡疤或繼續惡化的創傷,至頗大程度視乎你而定。
[第35頁的圖片]
目擊父母的婚姻破裂可以是人生最痛苦的經驗之一
[第38頁的圖片]
緬懷以往的日子可能只會使你抑鬱沮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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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父母再婚,我可以怎樣應付?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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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對於父母再婚,我可以怎樣應付?
「我爸爸跟麗塔結婚那天是我有生以來最難受的一天,」沙恩回憶說。「我非常生氣。我惱恨爸爸,因為他對媽媽不忠。我惱恨媽媽,因為她拋棄我們,自己跑去念法律。我惱怒那兩個小傢伙——麗塔的孩子——他們要搬來住在我們的房子裡。……然而最令我氣惱的還是麗塔。……我恨她。可是我知道憎恨人是不對的,所以我也惱怒自己。」——《繼親家庭——協調的新模式》,克雷文(Linda Craven)著。
你本來希望父母會復合,但父母一方再婚卻粉碎了你的希望。這件事可以使你感到不安全、被人出賣和充滿嫉妒。
你深愛的父母一方若去世不久,另一方就隨即再婚,這可能使你格外痛心。「媽媽的去世令我痛不欲生,」16歲的美西承認說。「我以為爸爸的未婚妻要接替媽媽的位置,因此我對她十分仇視。」由於你忠於自己的親生父母,所以你若開始對繼父母產生愛意,你甚至可能會對此感覺內疚。
因此,難怪許多青年人不惜採取各種破壞性的行動去發泄感情上的痛苦。有些甚至暗謀破壞父母的新婚姻。可是,不要忘記你的生父母和繼父母均曾在上帝面前互相許下誓言。「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6)即使你能將他們分開,這也不會使你的生父母復合。
你若經常跟繼父母發生衝突,這樣行是毫無意義的。箴言11:29警告說:「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意即一無所得。15歲的格莉對繼母十分憎恨,這種憎恨最後演變成大打出手。結果如何?她的繼母要求格莉的父親在她和女兒之間作一取捨。終於格莉要搬回去跟生母同住,而她的生母亦已再婚了。
愛能幫助你應付
對於應付父母的再婚,成功的秘訣是什麼?藉著表現基於原則的愛,正如哥林多前書13:4-8(《新世》)所描述一般:
愛「不求自己的利益」。這意味到『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4)倘若父母的一方決定需要再有一個配偶作伴,你應當感到不高興嗎?
愛「不嫉妒。」青年人往往不願和別人分享親生父母的愛。可是你毋須擔憂父母的愛會變成枯竭,因為愛是能夠繼續擴大伸張的。(可參閱哥林多後書6:11-13。)你的親生父母能夠擴大自己的愛去容納一個新伴侶,但卻同時不致影響對你的感情!你可以擴大自己的胸襟去容納繼父母嗎?這樣行並不意味到你對離開了的父母一方表現不忠。
愛「不做不規矩的事」。跟異性的新兄弟姐妹一起生活可以對你構成頗大的道德壓力。據報有百分之25的繼親家庭,其中成員彼此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
大衛的媽媽再婚,於是有四個青少年的繼親姐妹搬進家裡。大衛說:「我必須在思想上豎起一道藩籬去堵絕情慾的感覺。」你也要小心避免過度熟不拘禮,並且留意在衣著和舉止上不致刺激別人的性慾。——歌羅西書3:5。
愛「凡事包容。……它給予我們忍受任何事的力量」。(《威廉斯譯本》)有時看來沒有什麼東西能驅除你的痛苦感覺!瑪拉承認說:「我覺得自己在家裡沒有立足之地。我甚至告訴媽媽我但願自己從沒有生下來。」瑪拉忤逆父母,後來甚至離家出走!但是她現在卻說:「保持忍耐是最佳的對策。」你若同樣保持忍耐,起初所感覺的煩惱、惶惑和痛苦便會逐漸消退。
『你不是我的真媽媽/爸爸!』
接受新父母所施的管教並不容易。繼父母若吩咐你做一些事,你也許會一時衝動,脫口而出說:『你不是我的真媽媽/爸爸!』可是,要記住哥林多前書14:20所宣述的原則:「要在思想上長進。」——《現代語言聖經譯本》,貝克(William Beck)譯。
表明你已『在思想上長大成人』的方式之一是:要敏於接受繼父母的權威和所施的管教。既然繼父母履行了親生父母的職責,他們就配受你的尊重。(箴言1:8;以弗所書6:1-4)在聖經時代,以斯帖的雙親去世後,她由養父(或「看管人」)把她撫養成人。雖然他並非以斯帖的生父,而且以斯帖已是個成年人,但是『末底改所囑咐的』,以斯帖均——謹守遵行!(以斯帖記2:7,15,17,20)事實上,繼父母所施的管教通常反映出他們對你的愛心和關懷。——箴言13:24。
然而,有根據的不滿是必然會發生的。若是這樣,你可以實踐歌羅西書3:13的勸告:「要繼續彼此容忍,如果有人對別人有抱怨的理由,要彼此敏於寬恕。」(《新世》)藉著這樣行,你證明自己已經『長大成人』。
學會分享,學會讓步
15歲的珍美跟她母親一人居住時,她有自己的房間,穿著華貴的衣服。可是她母親再婚之後,情形便大為不同了。珍美發覺自己現在處身於一個有四個孩子的家庭中。「現在我甚至沒有自己的房間,」她嘆息說。「所有東西我都要跟別人合用。」
你可能也不得不放棄在家裡作最年長或唯一孩子的地位。倘若你是個兒子,許久以來你也許權充一家之主——但如今這個角色已由你的繼父擔任。倘若你是個女兒,也許你一向跟媽媽像兩姐妹,甚至睡在一個房間裡,可是現在你卻要搬出來讓繼父取代你。
聖經忠告說:「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的合理。」(腓立比書4:5,《新世》)這裡所用的字詞原本的意思是「讓步」,這樣的人不會堅要享有自己的一切合法權利。因此,你要設法讓步、妥協。要儘量善用你的新環境,避免緬懷過去的日子。(傳道書7:10)要甘願與繼親的兒女分享自己的東西,而非把他們當作外人看待。(提摩太前書6:18)你們越快彼此以親兄弟姐妹相待,你們的感情便越快增長。至於家裡新的一家之主,不要憎恨他。反之要因為有他在家裡分擔各項責任而高興。
應付不同等的待遇
一位少女承認繼父愛護兒女,但卻補充說:「可是仍然有點分別。他對我們期望較高,管教較嚴,了解較淺。……他對自己所生的同齡兒女就不一樣了。這件事令我們十分反感。」
要知道,繼父母對繼親子女的感情與他們對自己親生子女的感情通常並不會一樣。原因主要不是在於他和親生兒女的血緣關係,而是因為他們曾在一起生活較久之故。畢竟,甚至與兒女有血緣關係的父母也可能愛一個孩子過於愛另一個。(創世記37:3)然而,在同等和公平之間有個重要區別。人各有個別不同的性格和不同的需要。因此與其過度關心自己是否受到同等待遇,不如試留意一下你的繼父母是否正盡力滿足你的需要。倘若你感到他們沒有這樣行,你便有理由跟繼父母討論一下這件事。
你的繼親兄弟姐妹也可能是爭端的來源。可是,別忘記他們也許跟你一樣要幾經掙扎才能適應繼親家庭的生活。或者他們甚至因為你闖進了他們的家庭而憎恨你。因此,要儘量以仁慈對待他們。他們若故意冷落你,要設法「以善勝惡」。(羅馬書12:21)此外,即使親生兄弟姐妹也不時會彼此意見不合,發生衝突;因此,你與繼親兄弟姐妹有時意見不合是不足為怪的。——可參看第6章。
表現忍耐是值得的!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存心忍耐的,勝過居心驕傲的。」(傳道書7:8)一般來說,繼親家庭的成員需要經過數年才能養成互相信任和彼此感覺自在。唯獨到這個時候,大家不同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念才能調和起來形成一種可行的生活常規。因此,要表現忍耐!不要期望獲得「即時的愛」,或以為一個「即時的家庭」會就此產生。
托馬斯的母親再婚時,他感到十分不自在。他的母親有四個孩子,跟她結婚的男子也有三個。「我們打架,爭吵,搗亂,情緒極度緊張,」托馬斯寫道。究竟什麼導致最後的成功?「藉著應用聖經的原則,事情便逐漸迎刃而解;雖然不是立時見效,但隨著時間過去和表現上帝聖靈的果子,最後情況得以大為改善。」——加拉太書5:22,23。
以下接受訪問的青年人的經驗足以表明實踐聖經原則確能使繼親家庭獲致成功:
青年人——在成功的繼親家庭中
訪問員:你怎樣避免對繼父母所施的管教感覺憎恨?
林奇:在施行管教方面,我媽媽和繼父總是站在同一陣線。每逢有事發生,他們的決定總是保持一致;因此我若受到責打,我知道是來自他們雙方的。
琳達:起初我覺得很難受,因為我會說,「你怎麼有權對我說這些話?」可是後來我想起聖經說我們要「孝敬父母」。縱使他不是我的親生父親,在上帝眼中他仍是我的父親。
羅賓:我知道我若憎恨我媽媽所愛的人,便會使媽媽非常痛心。
訪問員:什麼能促進良好的溝通?
林奇:你必須對繼父母所做的事表示關心。我在繼父的世俗工作上協助他,我們一起工作時總是談個不休。這幫助我明白他的想法。其他時候,我只是跟他坐在一起談天說地。
瓦萊莉:我跟繼母花許多時間在一起,使我能夠真正了解她。我們成為最親密的知己。
羅賓:我爸爸死了只一年,我媽媽便再結婚。起初我拒絕接近繼父,因為我不要他代替我的爸爸。我禱告求上帝幫助我忘懷爸爸的死亡,好跟繼父較為親近。我禱告、禱告、再禱告。耶和華的確垂聽這些禱告。
訪問員:為了接近你的繼親,你怎樣行?
瓦萊莉:有時,我請繼母陪我去看電影——只有我們兩個人。或者趁外出時買些鮮花或一個花瓶送給她,藉此表示我想及她。她果然十分賞識。
埃里克:你必須找出一些你們共同喜愛的東西。起初我跟繼父的唯一共通之處,就是他跟我媽媽結了婚,我們住在同一間房子裡。後來我和他一樣對聖經發生興趣,這是最大的幫助。我開始親近上帝,和繼父也比以前接近了許多。現在我們的確有共通的地方了!
訪問員:你個人怎樣從這件事得益?
羅賓:只有我和媽媽住在一起的時候,我既反叛又任性。我常常一意孤行。現在我學會為別人設想和比較不自私。
林奇:我的繼父幫助我思想像個男子漢。他幫助我學會怎樣運用雙手和養成若干技能。每逢我遭遇困難需要有人幫助,他總是伸出援助之手。不錯,他真是個最好的父親。
供討論的問題
◻ 父母再婚時,許多青年人有什麼感覺?為什麼?
◻ 表現基督徒的愛心可以怎樣幫助青年人成功地應付這種情勢?
◻ 你必須接受繼父母所施的管教嗎?
◻ 學會讓步和分享為何是至為重要的事?
◻ 你應當期望與繼親兄弟姐妹獲得同等的待遇嗎?你若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那又如何?
◻ 你可以做些什麼事去幫助你與繼父母相處得較好?
[第45頁的精選語句]
「我以為爸爸的未婚妻要接替媽媽的位置,因此我對她十分仇視」
[第43頁的圖片]
父母一方再婚往往會激起憤怒、不安全和嫉妒的感覺
[第46頁的圖片]
青年人時常憎恨繼父母所施的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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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兄弟姐妹相處何以這麼困難?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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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和兄弟姐妹相處何以這麼困難?
兄弟鬩牆——這件事有如該隱和亞伯一般古老。其實你並非真的憎惡自己的兄弟姐妹。正如一位青年承認說:「雖然現在感覺不到,但在我內心深處,我認為自己是愛兄弟的。這的確是實情。」
可是,在這種倫常關係的表面之下何以時常隱藏著敵意呢?作家韋伯斯特(Harriet Webster)引述家庭問題專家施懷實(Claudia Schweitzer)的評論說:「每個家庭都有若干資源,有屬於感情的,也有屬於物質的。」然後她補充說:「同胞之間的爭執通常是為了爭奪這些資源的緣故,從父母的愛以至金錢和衣服不等。」例如,卡美爾和她的五位兄弟姐妹分用3間睡房。卡美爾說:「有時我想一個人獨處,希望把兄弟姐妹關在房外,但他們卻賴在房裡。」
兄弟鬩牆的另一個原因也許是由於要分擔家庭種種責任和權利而引起的。較大的孩子也許因為父母期望他們分擔大部分家務而感到憤憤不平。年幼的則也許因為受年長的兄弟姐妹所指揮或嫉妒他們享有較大權利而感覺不悅。英國一位十餘歲的少女嘆息說:『姐姐可以學駕車,我卻不能。我感覺氣惱,於是處處與她為難。』
兄弟不和有時只是由於性格不同的緣故。17歲的黛安談及她的兄弟姐妹說:「你若天天都彼此相見,日復一日。……你若天天看見同一個人做著同一令你心煩的事——你就吃不消了。」年輕的安德烈補充說:「你在家裡時,……你的所作所為把自己的真面目顯露出來。」很不幸的是,『顯露自己的真面目』時常意味到把禮貌、仁慈和機巧都拋諸腦後。
父母偏愛(『媽媽最疼愛你!』)是造成兄弟鬩牆的另一個普遍原因。心理學教授索爾克(Lee Salk)承認說:「父母無法對兒女作完全一視同仁的疼愛,因為兒女是不同的人,而且無可避免的是,兒女會在我們[父母]身上引起不同的反應。」在聖經時代已有事例證明這話的真確。族長雅各(以色列)「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創世記37:3)約瑟的兄弟為此而非常妒忌憎恨他。
止息爭端
箴言26:20說:「火缺了柴就必熄滅。」防止林火蔓延的方法時常是藉著掘出防火線——一些砍去所有樹木的地帶。這樣,即使火勢已經開始,通常只能蔓延到這些地區,然後便熄滅了。我們也可以應用類似的原則來防止——或至少緩和——意見上的衝突。方法之一是在爭執爆發之前彼此溝通以求找出折衷辦法。
例如,難題的癥結是缺乏私生活嗎?若然,那麼在爭執未惡化之前,大家可以坐下來規劃出一個實際的時間表。(『我在這些日子或時候獨用房間,你可以在這些時候獨用。』)然後遵從「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項訓示,大家切實尊重協議。(馬太福音5:37)若有事情發生,需要作出調整,要先讓對方知道,而不是未經通知就突然作出改變。
你們為物品的擁有權發生爭執嗎?一位少女訴苦說:「我的繼妹時常沒有徵求我的同意就用我的東西。她甚至使用我的化妝品,還要厚著臉皮說我沒有買到適當的一種!」你可以請父母作最後的調停人。但較好的作法是,在大家平心靜氣的時候一起坐下來商談。不要為個人的「權益」彼此爭吵,反之要「樂於與人分享」。(提摩太前書6:18,《新世》)試在借物方面達成一些大家同意的規則,其中之一可以是,在取用之前總要先徵求物主同意。若有必要的話,要敏於作出讓步。這樣你就能夠在星火燎原之前加以「熄滅」了!
可是,如果你的兄弟姐妹由於個性不同而做出一些令你不高興的事,那又如何呢?其實你根本無法改變這件事。因此要學會「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4:2)與其誇大兄弟姐妹的過錯和缺點,不如表現基督徒的愛心,因為愛能夠「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4:8)不要對他們不仁或加以惡待,反之,要棄絕「惱恨、忿怒、惡毒、毀謗」。再者,「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歌羅西書3:8;4:6。
『不公道!』
一位少女抱怨說:「我妹妹想要的所有東西,全部如願以償。但我想要的,父母卻完全不予考慮。」這話聽起來很熟悉嗎?可是,請留意「所有東西」和「完全」這兩個極端的字眼。情形真的那麼可怕嗎?其實並不然。即使如此,期望別人以絕對平等的方式對待兩個不同的人可說是合乎現實的想法嗎?當然不是!父母可能只是按照你們個別的需要和氣質作出反應而已。
父母若特別寵愛某個孩子,這豈不是不公道嗎?不一定,請想想雅各何等疼愛他的兒子約瑟。何以故呢?因為約瑟是他已故的愛妻拉結所生的。因此,雅各對這個兒子感到特別親密豈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嗎?雅各雖疼愛約瑟,卻絕沒有忽略其他的兒子;他也對他們的福利表現真正的關懷。(創世記37:13,14)因此,他們嫉妒約瑟是沒有理由的。
你的父母也許與你的兄弟或姐妹特別親密,可能是由於興趣相近、性格相似或其他因素的緣故。這並不是說他們不愛你。你若為此感到憤慨或嫉妒,要意識到這只是由於你被自己那不完美的心所勝而已。要努力克服這種感覺。只要你自己的需要已獲得滿足,又何必為兄弟姐妹看來受到特別優待而憤憤不平呢?
兄弟姐妹——一項福分
這句話有時似乎很難令人相信——特別是在兄弟姐妹激惱你的時候。年輕的黛安有七個兄弟姐妹,她提醒我們說:「有兄弟姐妹是一件樂事,這樣你就不愁沒有談伴或沒有人和你分享樂趣了。」
安瑪莉和她的兄弟安德烈補充說:「你雖然能和朋友出外遊玩,兄弟姐妹卻隨時可以和你作伴。你若想遊戲、運動或逛公園,隨時有人陪你。」唐妮看出另一個切合實際的好處,說:「你會有人和你分擔家務。」有些人把兄弟姐妹描述為「特別顧問和聽者」,因為「他們了解我」。
年齡稍長,你便會在與別人相處方面經歷到如今與兄弟姐妹相處的同樣難題。嫉妒、財產權、不平待遇、缺乏私生活、自私、性格不同——這些難題乃是人生的一部分。因此,學會跟兄弟姐妹相處是在人際關係上一項極佳的訓練。
17歲的安德烈很同意聖經在約翰一書4:20所說的話,他說:「你若不能與看得見的人和睦共處,又怎能與看不見的耶和華和睦共處呢?」兄弟姐妹之間的不和是不時會發生的事。但是你可以學會分享、溝通及讓步。這樣的努力會帶來什麼結果?你很可能會看出,有兄弟姐妹畢竟不是那麼糟。
供討論的問題
◻ 何以兄弟姐妹之間時常會有衝突發生?
◻ 你可以怎樣避免因為私生活及物品的擁有權而與兄弟姐妹發生爭執?
◻ 何以父母有時會特別寵愛某個孩子?你覺得這一定是不公道嗎?
◻ 獨子處於不利地位嗎?
◻ 有兄弟姐妹有些什麼好處?
[第52頁的精選語句]
「父母無法對兒女作完全一視同仁的疼愛,因為兒女是不同的人。」——心理學教授索爾克
[第54頁的附欄]
『我是個獨子』
這若是你的處境,未必一定對你不利。例如,好處之一是,既然其他青年人都經歷與兄弟姐妹相處的難題,你卻可以隨意挑選你的密友(當然,要得到父母同意)。你也可以有較多時間研讀、沉思,或發展個人在某方面的特長和才幹。——可參閱第14章討論寂寞的文章。
年輕的托馬斯談到另一個好處,說:「由於是獨子,我得到父母全部的注意。」誠然,父母的過度關注可以使青年人變成以自我為中心。但父母若能在這方面表現平衡,他們的關注卻可以幫助你更快成熟及較易與成年人相處。
可是,既然沒有兄弟姐妹與你分享東西,這便會有形成自私傾向的危險。耶穌勸告說:「你們要給人。」(路加福音6:38)因此,要試與親戚朋友分享東西。學會敏於留意別人的需要,在可能範圍內盡力予以協助。別人一定會對你的慷慨表示體會。這樣,你便會發現你雖然是獨子,卻絕不孤單。
[第53頁的圖片]
我時常為自己沒有一個姐妹感到遺憾;然而這也有若干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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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從家裡搬出去嗎?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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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應該從家裡搬出去嗎?
「爸爸、媽媽:
最後,我還是決定離開。正如我以前說過,我這樣行既不是賭氣,也不是要向你們報復。像你們要我終日關在家裡,我是不會快樂的。或者我現在的作法也未必會使我快樂,可是我仍想自己去闖一闖。」
一個17歲的女孩這樣開始了她寫給父母的告別信。以西德為例,在年齡15至24歲的年輕人當中,現今有三分之一的女孩和四分之一的男孩從家裡搬到外面居住。也許你自己也曾考慮過搬出去住。
上帝早有先見之明,知道結婚的願望會使人「離開父母」。(創世記2:23,24)此外還有其他正當理由,諸如擴大自己對上帝的服務,也促使人離開家庭。(馬可福音10:29,30)可是,有不少年輕人卻只為了要擺脫一種他們認為難以忍受的情形而離家出走。一個年輕人說:「這樣行不外為了使自己更獨立自主。跟父母住在家裡已不再能夠滿足你了。你常常和他們爭辯,他們對你的需要卻不甚了了。除此之外,你總是要為自己的一舉一動向他們交代,使你感到處處受人約束。」
已適合自立?
你渴望獨立是否就意味到你已適合過這樣的生活呢?首先,要自食其力並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樣容易。工作時常並不容易找,而且租金也直線上升。許多年輕人在經濟拮据時往往被迫怎樣行?《連根拔起》一書的作者說:「他們回家,期望父母再度負起養他們的擔子。」
你在思想、感情和靈性上的成熟程度又如何?你也許以為自己已經長大成人了,但是你的父母可能仍在你身上見到若干「嬰孩的特徵」。(哥林多前書13:11,《新世》)老實說,關於你適合享有多少自由,你的父母豈不是最有資格去決定嗎?你若反抗他們的決定而堅要獨立自主,就很可能會自討苦吃!——箴言1:8。
『我無法和父母相處!』
你的情形正是這樣嗎?即使如此,你也沒有理由要開始收拾行李。身為年輕人,你仍需要父母的照顧,而且很可能在今後多年還可以繼續從他們的洞察力和智慧得益。(箴言23:22)因此,你應當為了大家在相處方面偶然有點困難就把父母從你的生活上拋開嗎?
卡斯頓是個年輕的德國人,他為了從事全時傳道工作而離開家庭;他這樣說:「不要僅為了難於和父母相處便離開家庭。你若不能和父母相處,又怎能和其他人相處呢?搬出去並不會解決難題,相反,這只證明自立對你來說仍是言之過早,而且會使你與父母更為疏遠。」
道德和動機
年輕人也往往忽視了太早離開家庭所涉及的道德危險。耶穌在路加福音15:11-32談及一個年輕人,由於要獨立自主,於是隻身離開家庭。他不再受到父母的良好影響,於是開始向性不道德屈膝,『過著放蕩的生活』。不久他把錢花光了,工作又很難找到,以致他甚至被迫要做一份受猶太人鄙視的工作——放豬。最後這個浪子覺悟前非,於是含垢忍辱回到家裡,懇求父親寬恕。
雖然耶穌講這個比喻是為了強調上帝的慈悲,但其中卻含有這個切合實際的教訓:懷著不正當的動機離開家庭可以危害你的道德和靈性。很遺憾的是,有些年輕的基督徒採取獨立自主的途徑,結果毀了自己的靈性健康。有些青年人無法在經濟上自給自足,於是便和其他的年輕人——這些人的生活方式其實是與聖經原則大相逕庭的——一同分擔開銷。——哥林多前書15:33。
一個名叫賀斯特的德國年輕人回憶一個年齡與他相若而離開家庭的青年人說:「他雖然沒有結婚,卻開始跟女友同居。他們舉行派對,開懷痛飲,時常喝得爛醉如泥。他若仍住在家裡,父母就絕不會縱容他做這些事。」賀斯特的結論是:「誠然,你一旦離開家庭,便會享有較多自由。但老實說,這些自由豈不是常常被人用作做壞事的機會?」
因此,你若渴望得到較多自由,要問問你自己:我究竟為了什麼緣故想有較大的自由?是為了能夠擁有物質的東西,或為了要有機會做一些我若住在家裡父母就不會准我做的事?要記住聖經在耶利米書17:9所說的話:「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我不搬出去,又怎能夠長大?
《青春期》一書評論說:「僅從家裡搬出去並不能保證你會成功地踏入成年人的階段;留在家裡也並非暗示你未能成長。」不錯,長大成人不是只意味到擁有自己的金錢、工作和住所而已。首先,成功的生活在於我們能夠堂堂正正地面對難題。逃避不合自己心意的環境其實對我們毫無益處。耶利米哀歌3:27說:「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
且以一些很難相處或十分嚴格的父母為例。麥克今年47歲,他小時放學之後,父親要他做許多雜務。放暑假時,其他青少年都盡情玩耍,麥克卻要工作。「我當時認為他是世上最刻薄的人,因為他不讓我們玩耍開心一下,」麥克說。「我時常想道:『要是我能離開這裡,有個屬於自己的地方就好了!』」然而現在麥克對事情已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爸爸所做的事對我極其可貴。他教我學會如何辛勤工作和怎樣忍受艱辛。自此之後我曾遭遇一些嚴重得多的難題,然而我知道怎樣去正視。」
虛幻的幸福
可是,僅住在家裡並不保證會使你成熟。一個青少年說:「跟爸爸媽媽住在家中活像住在幻想世界裡。他們什麼都替我作妥。」成長過程的一部分是學會怎樣照顧自己。誠然,倒垃圾或熨衣服並不像聽自己喜愛的唱片那麼寫意。但是你若從沒有學會做這些事,便可能有什麼後果?你也許會變成一個不能自立的成年人,事無大小全要倚賴父母和別人替你效勞。
不論你是個年輕男子或年輕女子,你是否正為將來所過的獨立生活作妥準備,現在就學會如何烹飪、清潔、熨衣、修理汽車或家居用具?
經濟獨立
在較富裕的國家裡,青年人時常把金錢視為得來容易,花去甚至更容易的東西。他們若有一份部分時間的工作,就時常喜歡把金錢花在立體聲音響設備和名牌服裝之上。到這些青年人搬出去自己生活時,他們才如夢初醒!上文提及的賀斯特回憶說:「我自己在外面住的時候,一到月底,我的錢包和食櫥都變成空空如也。」
你仍住在家裡之際,何不學會怎樣處理金錢呢?你的父母在這方面已有多年經驗,他們能夠幫助你避免許多易犯的錯誤。《連根拔起》一書提議青年人問問自己這些問題,諸如:每月的電氣、暖氣、水、電話要花多少錢?我們要繳付什麼稅項?要付多少租金?也許使你大感驚訝的是,就業的青年人時常比他們的父母有更多零用錢!因此,你若有一份工作,要主動拿出一個合理的數目來支付家庭的各項開銷。
先學會才離開
不,你毋須離開家庭才能長大成人。可是當你仍然住在家裡之際,你必須努力養成良好的判斷力和穩健的頭腦。你也要學會怎樣和別人相處。證明你能夠接受別人的批評,經得起失敗和灰心失望的打擊。要培養『仁慈、良善、溫和、自制』等美德。(加拉太書5:22,23)這些特徵乃是成年基督徒男女的真正標誌。
總有一天,環境會有所改變——例如你決定結婚——你就不得不離開父母的巢了。既然如此,現在何必急不及待要離去呢?跟父母討論一下這件事。他們也許很高興讓你留下來,尤其是你對家庭的福利作出真正貢獻的話。藉著他們的幫助,你能夠在家裡繼續成長、學習而進至成熟的地步。
供討論的問題
◻ 為何許多青年人渴望離開家庭?
◻ 為何大部分青年人尚未適合如此行?
◻ 過早離開家庭有些什麼危險?
◻ 離家出走的人要面對一些什麼難題?
◻ 你怎可以住在家裡而同時達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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