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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責任,好好照顧家庭守望台1998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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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責任,好好照顧家庭
「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孩子,只要不斷用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規正,把他們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4)使徒保羅在上帝靈示下清楚表明,照顧家庭的責任主要落在做父親的身上。
大多數做父親的都不用獨力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妻子(孩子的母親)會樂意分擔丈夫的工作。難怪所羅門王說:「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言1:8。
在物質上和靈性上照顧家庭
父母如果愛兒女,就不會蓄意忽略兒女的需要。基督徒要是這樣做,就等於違背信仰了。我們可以從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話看出這點:「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不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還不如。」(提摩太前書5:8)基督徒知道,既然要「用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規正」養育兒女,只是滿足兒女的物質需要是不夠的。
請考慮一下摩西對以色列人提出的勸告。當時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上紮營,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摩西向民眾重申上帝的律法,吩咐他們說:「你們要記住這些誡命,銘刻在心。」(申命記11:18,《現譯》)在較早前,摩西提醒以色列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然後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命記6:5,6)因此,以色列人當中為人父母的必須衷心賞識屬靈的事物,把上帝的律法銘記在心,才能做到摩西所說的另一件事:「要[把上帝的律法]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7;11:19;參看馬太福音12:34,35。
請留意,做父親的必須把上帝的律法「殷勤教訓」兒女,並且經常「談論」。《韋氏大學詞典》給「殷勤教訓」所下的定義是:「為了教導和加深印象而不斷重複或不斷勸戒。」父母要是天天談論上帝的律法,不分時間、不分早晚,孩子就會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們會感受到父母深愛上帝的律法,於是受到推動跟耶和華養成親密的關係。(申命記6:24,25)值得留意的是,摩西提醒做父親的,「坐在家裡」時仍要不忘教導子女。由此可見,在古代,教導兒女認識上帝的律法是不容忽視的責任。但是現代的家庭又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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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責任,好好照顧家庭守望台1998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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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孤兒孤女
基督徒長老有責任「牧養上帝的羊群」。(彼得前書5:2,3)長老可以定期探訪會眾裡的家庭,稱讚那些負起基督徒責任的父母。那麼,單身父母的兒女應該由誰來教導呢?要記住,即使配偶不在,單身家長仍然有責任要教導兒女。
長老協助單身家長時應該審慎行事,以免抵觸聖經的原則。即使兩個弟兄一起探訪一個單身的基督徒母親,也必須留意提出幫助的方式是否恰當。長老偶爾邀請單親家庭的孩子(當然包括孩子的母親)參加自己家裡的研讀,也許能夠鼓勵他們。但不要忘記耶和華是最偉大的父親。即使單身母親要獨力主持家人研讀,耶和華無疑會指引和幫助她以有效的方式跟孩子研讀。
如果年輕人重視屬靈的事,父母卻得過且過,甚至完全忽略了自己的屬靈責任,那又怎樣呢?耶和華的忠僕不用灰心。詩篇執筆者說:「無倚無靠的人把自己交託你[耶和華上帝];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詩篇10:14)會眾裡仁愛的長老會盡力鼓勵做父母的好好照顧子女。長老可以幫助這家人安排一個家人研讀,然後參加他們的討論,看看可以提出什麼實用的建議,幫助他們作有意義的討論。當然,長老不應該取替父母的職責,因為聖經把教養兒女的責任授予父母。
孩子的父母如果不是信徒,就更需要別人的支持和幫助。要是父母同意,你可以請他們參加你的家人研讀,造益他們的靈性。現已長大成人、成家立室的羅伯特,三歲就開始跟父母參加基督徒聚會,後來他的父母停止跟見證人來往,但他仍然對聚會念念不忘。羅伯特十歲時遇到一個見證人的孩子,後者帶他去參加聚會。那個男孩的父母眼見羅伯特是個屬靈孤兒,很樂意在靈性上予以照顧。在這對夫婦仁愛的照顧下,羅伯特進步得很快,現在已是會眾的長老了。
即使孩子受到父母反對,也不是孤立無援的。耶和華永遠是我們忠貞的天父。詩篇68:5指出:「上帝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屬靈的孤兒孤女知道,只要在禱告中向耶和華求助,耶和華就會扶持他們。(詩篇55:22;146:9)耶和華的組織像慈母一樣殷勤準備可喜的靈糧,通過書刊和聚會,餵養全球8萬5000多群會眾。因此,在我們的父親耶和華和母親般的組織悉心照顧下,「孤兒」也獲得幫助研讀聖經。
經常主持家人研讀的基督徒父母確實配受稱讚。堅忍不拔、以耶和華的方式施行教導的單身父母也配受我們的關懷和稱讚。(箴言22:6)所有關心屬靈孤兒的人,都叫我們的天父耶和華歡喜。照顧家人的屬靈需要無疑是個沉重的責任。可是,「不要放棄;如果不疲累鬆懈,到了既定的時節,就可以收割」。——加拉太書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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