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聖經,該受誰影響?
「解釋」一詞的一個定義是:「按照個人信仰、判斷、環境而闡釋事物。」(《韋氏第九新大學詞典》)因此,解釋通常都受到個人的背景、教育、童年經歷所影響。
那麼,解釋聖經又怎樣呢?我們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判斷、環境」,隨意解釋經文嗎?大部分聖經學者和聖經譯者,自然不會說自己「隨意解經」,不過他們卻認為自己的確受上帝所指引。
其中一個例子,見於1836年的《新版四福音》,由約翰·林加德以「天主教徒」這個筆名出版。他在約翰福音1:1的腳注說:「不管人屬什麼宗派,都可在聖經內找到支持自己見解的證據。其實,聖經並沒有他們的看法,只是人把自己的意見加進聖經之中而已。」
雖然這種論調聽起來頗有道理,不過作者真正的用心是什麼呢?原來他的評論是想支持自己對聖經經文的解釋。他把那節經文譯成:「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一段支持三位一體的典型經文。
那麼,把約翰福音1:1翻譯成支持三位一體的翻譯員,是受什麼驅使呢?是聖經指示他這樣做嗎?不可能!因為聖經根本沒有支持三位一體的隻字片語。請留意《新不列顛百科全書》說:「『三位一體』一詞及其明確主張,並沒有在《新約》中出現。」另外,耶魯大學教授沃什伯恩·霍普金斯也說:「顯然耶穌和保羅根本不知道三位一體的教義;……他們絕沒提過這回事。」
許多人把約翰福音1:1或其他聖經經文,解釋成支持三位一體,我們可以對這些人下什麼結論呢?按照林加德先生自己的標準,「聖經並沒有他們的看法,只是人把自己的意見加進聖經之中而已」。
幸好我們有上帝的話語指引我們。彼得毫不含糊地說:「首先,你們知道,經書的預言都不是出於私人解釋的。因為預言從來不是憑人意說的,而是人被聖靈推動,說出來自上帝的話。」——彼得後書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