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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守望台1978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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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對上帝所寫下的道表示深切的愛和尊重。他說:「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即全本希伯來文聖經)。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
耶穌在言論和行為上均證明與當日的猶太宗教導師不同。他聲稱時候將到,人們不再在耶路撒冷聖殿崇拜上帝。(約翰福音4:21)他把他的教訓比作「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路加福音5:37)耶穌也與「稅吏和罪人」一同進食。並且在每週的安息日施行治病奇跡。(馬可福音2:13-17;3:1-5)這種行為沒有違反上帝的任何律法;但卻與猶太傳統背道而馳,這些傳統是被猶太人視為比希伯來文聖經還重要的。a既然法利賽人和希律黨徒把耶穌看作違犯上帝律法者,他們甚至在耶穌講出著名的登山寶訓之前已暗謀殺害他。——馬可福音3:6。
可是,上帝兒子向他的聽眾保證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他既沒有廢掉律法的誡命,也沒有聲稱任何部分是以色列人不受其約束的。反之,耶穌來是要「成全」上帝的法律。他既是一個無罪的人,他遵守律法至完全的地步,甚至「順服至死,且死在受苦柱上。」(腓立比書2:8;希伯來書4:15;彼得前書2:22)他的犧牲死亡也應驗了律法的祭牲制度的預言模式。——但以理書9:26,27;希伯來書10:1-9。
耶穌不但成全了律法的字句,而且成全了律法背後的精神。律法禁止犯罪的行為,耶穌卻指責促成這樣行為的態度。例如,凶殺和姦淫是違犯上帝律法的;但耶穌表明人若對別人懷恨在心或對婦人起了淫念,這些念頭便是導至犯罪的了。(馬太福音5:21,22,27,28;雅各書1:13-15)再者,耶穌為了人類的益處而自願犧牲他的屬人生命乃是愛心的至高表現,聖經將這種愛稱為「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8-10;參閱約翰福音15:13。
耶穌在他的訓示中繼續聲稱:「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8。
據《王國隔行譯本》表示,耶穌在這裡所用的希臘字「阿們」(Amen)意即「實在」或「如此」。既是上帝的受膏兒子,應許的彌賽亞,他當然能保證他們所說的話的真實性。——參閱哥林多後書1:20;啟示錄3:14。
上帝的律法甚至「一點一畫」也要成全。照當時流行的希伯來字母的一點是「約特」(,)。若干希伯來字母以小畫,丁點或「小點」為特色,文士和法利賽人不但把上帝律法的字句和字母,而且把「小點」小畫均看作有極大意義。一本希伯來傳奇以代表上帝口吻說:「所羅門和一千個像他一般的人會逝去,但你(摩西五經)的一個小點我也不許其被消滅。」
上帝律法甚至最微細的部分若不成全,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比「天地要廢去」還沒有可能。這等於說「永不」,因為聖經表明實際的天和地會存到永遠。——詩篇78:69;119:90。
耶穌進一步強調他高度尊重上帝的律法,說:「所以無論何人[破壞]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5:19。
一個人也許藉著故意違反而「破壞」一條誡命。或者,他也許做出被人認為更糟的事,那便是,教導猶太同胞服從律法但不必遵行某些命令。當律法之約有效時,它是上帝對他的百姓所表示的旨意。人若違反或以反對誡命的事教人就會在重要性上被視為「最小」,那便是對上帝變節不忠。——參閱雅各書2:10,11。
律法的頒賜是引導以色列人歸向彌賽亞,他乃是上帝王國的主要統治者。(加拉太書3:24;以賽亞書11:1-5;但以理書7:13,14)因此,就進入上帝的王國而論,破壞上帝誡命的人會被「稱為『最小』的」。他們絕不會進入上帝王國,——馬太福音21:43;路加福音13:28。
另一方面,那些盡力遵守摩西律法的人在與屬天王國的關係上會被「稱為『大』的」。他們便是接納耶穌為彌賽亞和後來蒙召與他分享王國的人。(路加福音22:28-30;羅馬書8:16,17)頗有趣地,聖經把這些王族中人稱為「大人」。——箴言25:6;路加福音1:32。
耶穌繼續發出的言論可能使他的聽眾驚異,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
耶穌當日的「文士」是一班特別飽學律法的人。他們之中雖然有些隸屬撒都該人,但許多文士均屬於法利賽「教派」,法利賽人對形式上的清潔,作十分一捐和其他宗教責任的苛求過於摩西的律法規條。——使徒行傳15:5。
這些宗教領袖們對於獲致公義持有狹隘,律法主義的觀點。他們相信遵行律法上的字句是純粹出自行為的。根據猶太傳統,他人每次遵守了一項誡命,他便立下一次「功勞」。犯罪一次便是負了「罪債」一次。功大於罪使人成為「公義」,罪債太多便使人成為「邪惡」。
可是,這種律法主義的觀點與上帝的公義標準相差甚遠。(羅馬書10:2,3)他們很少留意到發展美好的品質如愛心、公平、謙卑、仁慈和忠信等。但上帝卻把這些品質看得比墨守法律規條更為重要。(申命記6:5;利未記19:18;彌迦書6:8)耶穌有良好的理由喊叫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馬太福音23:23;參閱路加福音11:42。
基督徒的公義要「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據耶穌說,一切渴望真正崇拜上帝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理]拜父」。(約翰福音4:23,24,《新世》)他們的崇拜不僅是外表上按照律法規條的敬虔舉動,而是以「心靈」崇拜,這是由充滿信和愛的內心所推動的。——馬太福音22:37-40;加拉太書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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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強調服從的重要守望台1978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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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強調服從的重要
對基督徒說來,服從的重要性是永不會過分強調的。上帝對基督徒的命令尤其如此。世界上一切的混亂豈不都是基於我們的始祖不服從上帝的命令,擅自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嗎?不錯,凡是渴望得到上帝嘉許的人,都必須服從他。——創世記2:16,17;3:1-19。
撒母耳記上顯著地強調了服從的重要,它不但含有命人要服從的訓辭,同時也用實例來表示服從所帶來的報酬,和反叛所帶來的惡果。
這本書跟撒母耳記下本是同屬一冊(一卷)的。它記載著100年以上的以色列人的歷史,從撒母耳出生前不久至掃羅之死;撒母耳是一系列士師的最後一個,而掃羅則是以色列王的第一個。書中所載的傑出歷史事就是以色列國由士師統治轉而為君王統治。最突出的人物有三:先知撒母耳、掃羅王與大衛王。書中內容的次序是:(1)撒母耳及其作士師的治跡;(2)掃羅王的初期治跡;(3)大衛的功業,掃羅之迫害大衛以及掃羅在戰場上自殺而死。
至於撒母耳記上的執筆者是誰,歷來的臆測紛紜。不過,對於那些相信聖經受感示一事的人來說,歷代志上29:29的話清楚表明:「大衛王始終的事,都寫在先見撒母耳的書上,和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上。這就是說,先知撒母耳撰寫撒母耳記上到記載他去那裡為止,亦即撒母耳記上25:1,其餘則由拿單和迦得寫下去。這就是古猶太學者和大多數早期基督教學者所持的見解。
至於書中事件的真實性:其中許多事跡,詩篇及基督教希臘文聖經均有引證;其率直坦白之處標明此書確是真理。考古學也證實了書中所記載的若干事物的正確性。
此外,我們可以說,撒母耳記上下的文學造詣加強了它的真實性。一位公認的希伯來文權威人士說:「撒母耳記包含著聖經中寫得最優良的希伯來散文……就像一切優秀的希伯來文學一樣,它做到了言簡意賅的程度。它的敘事文是史學上的傑作。」撒母耳記這樣的造詣是可以料想到的,因為撒母耳自從斷乳之後,一直在聖殿中聽人誦讀經文。先知拿單和迦得可能也設法模仿撒母耳的文筆。
撒母耳,先知兼士師
撒母耳記上開首時記述某個叫作哈拿的女人因為沒有兒女而哀哭。哈拿在示羅的會幕中向上帝禱告,誓願說如果上帝賜她一個兒子,則她必將孩兒奉獻出來為耶和華服務。上帝答允了他的祈禱。她給孩子起名叫撒母耳,就是「上帝的名」的意思。孩子大概到了三歲至五歲便斷了奶,哈拿立即帶他到示羅去服務。哈拿服從了上帝在申命記23:23的命令,實踐誓言,結果得到了報酬!哈拿見到自己的兒子撒母耳成為了耶和華上帝這樣英勇的僕人,無疑喜樂不已!——撒母耳記上1:1-2:11。
大祭司以利那兩個兒子的態度卻剛剛相反。他們雖是會幕裡的祭司,卻背叛了上帝那關於祭司工作的律法,道德墮落,罪惡昭彰。雖然以利為這些事叱責過他們,他們卻不加理會。耶和華對他們那忤逆的行為如此不悅,以致他警告說要懲罰以利一家,而用年青的撒母耳傳達這個消息。耶和華利用非利士人來擊敗以色列人,藉以施行這項懲罰。在這場戰役中,不但以利那兩個兒子陣亡,非利士人把約櫃也掠奪去了。本來以色列人把約櫃抬到陣上,希望約櫃做個符咒使他們穩操勝算。老邁、肥胖而失明的大祭司以利聽到約櫃給擄奪去了的消息,從座位上往後倒下去,折斷頸項而死。——撒母耳記上2:12-4:22。
但是非利士人永遠把約櫃佔奪了去並非耶和華的旨意。上帝藉著一連串帶來災禍的判決,促使他們將約櫃歸還以色列人。
撒母耳成年之後,在以色列國做了祭司兼士師。當非利士的眾首領再次聚集要爭戰的時候,撒母耳懇求耶和華,結果以色列人大大戰勝了敵人。撒母耳年年不住的審判以色列人。「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撒母耳記上5:1-7:17。
掃羅,以色列第一位君王
撒母耳因為服從上帝的命令無疑得蒙祝福,至於他的兒子們,情形可就不同了。他們「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色列人把這個情形當做藉口,要求設立君王來統治他們。他們也害怕周圍列國的侵略。以色列人要求設立君王一事對撒母耳打擊很大。可是上帝向他保證,他們要求設立一位屬人君王,不僅是厭棄撒母耳,同時更是厭棄上帝作他們的王。撒母耳警告他們,君王將會怎樣大大轄制他們,但他們仍舊想有君王。他們想像周圍的列國一樣。上帝降下了一場不合季節的雷暴,以表示不悅他們的決定。雖然如此,耶和華仍舊沒有背棄他的百姓。他揀選了一位君王,就是謙遜的掃羅,他的身材比眾民都高出頭肩,而且真正貌似君王。撒母耳起先私下膏立了掃羅,然後再公開膏立了他,宣布掃羅是以色列國的君主。——撒母耳記上8:1-10:27。
掃羅作王的初期有能幹的表現。他率領以色列的戰士打敗了亞捫人;亞捫人曾佔據了雅比人的城,並恐嚇說要虐待雅比的人。這時候,撒母耳作出了他的臨別演講。他提醒百姓,他怎樣一生公平忠實地審判以色列人,並且屢次敦促他們要忠心地敬畏事奉耶和華。——撒母耳記上11:1-12:25。
在此之後,掃羅王違反上帝的命令,一次又一次的犯錯。緊急的情形出現了,非利士人的大軍聲言要進攻。撒母耳吩咐掃羅要等他來獻上祭物,懇求耶和華的幫助。由於撒母耳遲了來,加上事情危急,掃羅竟然不服從命令等候,妄自獻上燔祭和平安祭。他們剛剛獻畢,撒母耳就來到了。由於掃羅焦躁不耐,耶和華棄絕他作王:「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母耳記上13:1-23。
掃羅再一次犯了大錯,沒有服從上帝的命令將亞瑪力人舉國殲滅。幾百年前,當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流浪時,亞瑪力人曾偷襲這些疲乏困倦的以色列人。(申命記25:17-19)由於掃羅和百姓憐惜不殺那些上好的家禽,也沒有殺亞瑪力王亞甲,所以撒母耳對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從這時起,撒母耳再沒有見掃羅,不過撒母耳為掃羅大大悲傷。——撒母耳記上15:1-35。
不久之後,耶和華派遣撒母耳到耶西的家去膏立他的幼子大衛作以色列下一位君王。如今耶和華的靈離開了掃羅,於是掃羅受精神沮喪所苦。大衛善於彈豎琴,所以他被選到掃羅王面前彈奏,令掃羅舒暢。我們接著獲悉,大衛單靠一個機弦一塊石頭,就把那自大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亞殺了。大衛對耶和華的名具有無比的信心和熱心,這使掃羅的兒子約拿單如此深慕大衛,以致「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撒母耳記上18:1)雖然大衛而非約拿單將要成為以色列國的下一位君王這件事十分明顯,然而約拿單繼續成為大衛的知交,不惜冒生命危險來袒護大衛。
這時候,大衛在戰場上大大勝利,於是以色列的婦女們都歌唱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這使掃羅滿心嫉妒,恨之入骨;這時他一心要把大衛除去。在掃羅追捕大衛如同追捕猛獸的期間,大衛自己有過兩次殺害掃羅的機會,他卻不肯「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撒母耳記上18:1-24:22;26:1-25。
有些受苦的以色列人也跟隨大衛逃亡,他們都被視為亡命之徒。但是他們保護農人和農人的牛羊免受侵略。因為這樣,大衛向一個蓄養羊群的大富戶尼八索取報酬。可是尼八侮慢地拒絕了大衛的請求,於是大衛矢誓要重重的予以報復。尼八的妻見到這個情形,恐有不測,遂奉上許多的禮物給大衛,以圖平息他的怒氣。結果,尼八遭遇橫死,大衛向她求婚,她欣然答允。——撒母耳記上25:1-42。
當那些非利士人再一次聚集攻打以色列人的時候,掃羅王懇求耶和華賜予指引,卻沒有成功。耶和華的靈已經離他而去了。掃羅的禱告得不著垂聽,耶和華也沒有通過祭司對他說什麼話。掃羅在絕望之餘,便去求問鬼媒。鬼媒給他的只有壞消息。在掃羅的最後一場仗裡,以色列人慘敗,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慘受殺害,掃羅自己身受重創,也自盡了。——撒母耳記上28:1-31:13。
撒母耳記的確是從前所寫的聖經的一部分,為的是要「教訓」我們。它「在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我們]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撒母耳記特別強調服從的重要,以及忤逆所帶來的可悲後果。——羅馬書15:4;提摩太後書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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