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經常吸收聖經的真理!
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導師有一次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同時也需要屬靈的糧食——上帝的道。既然如此,我們豈不是可以合理地認為,基督徒應當經常吸收屬靈的糧食,正如他們經常吃實際的食物一般嗎?不錯。(馬太福音4:4)這些靈糧不但包括聖經本身,同時也包括一些幫助我們明白聖經的書刊。由於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的出版和行政機構,守望台社,並不僅以印行聖經為足。它也經常出版聖經輔助讀物以幫助讀者對聖經獲得更充分的了解。
有些人對於經常閱讀這些書刊的價值提出疑問,因為有時同一的問題可能再三被論及。但是我們豈非經常吃麵包、洋薯或飯嗎?此外,使徒彼得寫道:「因此,雖然你們已經知道了這些事,而且在所領受的真理上站穩了,我仍然要不斷地提醒你們。」(彼得後書1:12,《現譯》)我們也應當留意,當一個問題受到超過一次的論及時,常有新的角度、新的觀點、額外的資料、更多和清楚的解釋提出。正如箴言4:18說:「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對良心獲得更清楚的了解
為了舉出一個具體的例證,讓我們看看良心問題。1973年3月和4月,守望台發表了幾篇文章,討論人的良心所擔當的「作見證者」的角色。這些文章表明我們的良心是個與生俱來的見證,對我們提出嘉許或譴責,而且良心甚至在耶和華上帝將寫下的規條或律法賜給人之前已發揮作用了。這些文章也指出我們需要尊重別人的良心,以及在職業方面良心所擔任的角色。以前的書刊從未對這些問題作過如此清晰的論述。
然後在1975年10月,《守望台》發表了另外兩篇關於良心的文章。這些文章所提出的論點之一是,良心擔任兩項基本的角色。一個可以被視為司法的角色。這乃是良心在「事後」所發揮的作用,由於我們在某方面違反了上帝的律法而判我們有罪。(撒母耳記下24:10)可是,對基督徒來說,良心應當更時常擔任可以稱為立法的角色。當然,這並不是說良心實際會為基督徒制定新的律法。反之,根據聖經所提出的律法和原則,基督徒敏銳的良心會對他發揮指導作用。這彷彿良心為他預先規定某條途徑是錯誤的一般。在這方面,一個為人熟知的聖經例證是雅各的兒子約瑟拒絕受波提乏的妻子所勾引。——創世記39:9。
在此之後,《守望台》(1977年3月1日刊)發表了另一篇討論良心的文章,題名為「訓練自己的良心發揮更大功效」。以一般而言,當考慮到良心的問題時,需要決定的是事情的是非善惡。但這篇文章所強調的是聖經將清白的良心與信心和愛心相提並論。(提摩太前書1:5)不錯,良心不但應當幫助我們避免違反耶和華上帝的律法,同時也應當發揮作用,促使我們利用機會做一些不自私、高尚、仁慈和富於愛心的事。——可參閱路加福音10:29-37。
因此,千萬不要僅因為在《守望台》刊出的一篇文章討論一個以前曾經討論過的題目,就認為這只是重覆而已。誠然,有時資料的差異並非很大,但是它們都進一步顯示聖經的真理,使真理成為更美妙、更富於意義,不錯,對我們更有幫助。
這使我們想起關於米開蘭基羅的一件軼事。一個朋友對米開蘭基羅剛剛雕成的一個美妙雕像表示賞識。朋友後來再次去見他時,很驚奇地見到他仍然在雕琢同一的像。米開蘭基羅向朋友指出他所作的一切改善,朋友回答說,『這些僅是小事而已。』米開蘭基羅回答說:『不錯。但是小事有助於達致完美,而完美卻絕不是小事!』同樣地,許多時在了解方面所作的澄清可能看來並不十分重要,但是它們卻有助於使我們對題目的了解更為完備或接近完美。
保持作戰準備
事情並非至此為止。聖經和幫助我們明白聖經的書刊並非僅是給予我們腦袋的知識而已。反之上帝的道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篇119:105)此外,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但是我們必須將知識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上才能達成這些目的。我們若忘記了所讀的資料,又怎能將其應用出來呢?
鑑於我們必須應付的三個仇敵,我們在上帝的道向我們提出的勸告方面不斷受到提醒是極為重要的事。第一個仇敵是世界;與世界為友便意味到與耶和華上帝為敵(雅各書4:4)關於我們與俗世的鬥爭,使徒約翰寫道:「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5:4)信心有賴於知識——可以隨時想起的知識而非久已遺忘的資料。因為世界日復一日地對我們大施壓力,我們需要不斷受到提醒不要愛世界和其中的事物;因為世界和其中的一切將會消逝,但是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卻會永遠長存。——約翰一書2:15-17。
我們的仇敵也包括魔鬼和他手下的鬼靈。「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5:8)魔鬼和他手下的鬼靈正與我們作戰,因此我們需要披上上帝所賜的全副屬靈軍裝;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6:11-17對之有詳細描述。我們披戴這副軍裝和加以運用有賴於我們繼續吸收上帝的道的真理。無可置疑地,我們若要有效地運用『聖靈的寶劍,上帝的道』,我們就需要使這道深印在我們的頭腦和心中。
我們的第三個仇敵便是我們自己那與生俱來的犯罪傾向。我們必須繼續不斷地竭力與之對抗。既然我們的母親『在罪裡孕育我們,以致我們生來便有罪,』我們自幼便有作惡的傾向。(創世記8:21;詩篇51:5)由於這緣故,我們都可以像使徒保羅一樣嗟嘆說:「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羅馬書7:19,《新譯》)由於這種遺傳的罪性,我們發覺人的心十分詭詐。但是憑著上帝的道和許多幫助我們明白及應用聖經原則的書刊之助,我們能夠應付內心的這個仇敵。可是,像使徒保羅一樣,我們必須克制自己的身體,使其受我們所指揮。——箴言3:32;耶利米書17:9;哥林多前書9:27。
研讀的時間又如何?
基督徒的生活充滿了活動。我們要閱讀聖經,每週有一本新雜誌要閱讀,需要為聚會及參加聚會作準備,以及參加使樂意聽的人成為基督門徒的偉大工作。此外,我們在照顧自己和家人方面每天也有各種屬於俗事性質的義務。每個人最好均問問自己:我花多少時間閱讀俗世的定期刊物、報章和雜誌呢?我花多少時間看電視或聽流行音樂?誠然,這些是消遣和娛樂,而許多人把為基督徒聚會作準備及閱讀基督徒的書刊視為『辛苦的工作』。但我們是否必須將這樣的準備和閱讀視作苦事呢?詩篇的執筆者說:「我喜愛你的話,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詩篇119:162)因此我們需要仔細考慮一下我們的生活途徑是否真正標明我們自己是屬靈的人而非屬肉體的人。——哥林多前書2:14-16。
這一切使我們想起耶穌的話,他說認識自己靈性需要的人快樂了。(馬太福音5:3,《新世》)地上各種低於人的動物——蟲魚鳥獸等——並沒有屬靈的需要。但是人卻有。由於人忽略了這些需要,以致今日世界陷於如此可悲的情況。物質主義的哲學和理念使人愈來愈遠離上帝。他們的身體需要——性和享樂,或權力慾,變成了他們生活上最重要的事。但是我們若真正認識自己靈性的需要,就會經常吸收聖經的真理,撥出時間如此行和對之深懷體會。這會帶來什麼獎賞呢?我們會獲得幫助跟從一條敬虔的途徑。這對「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