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古斯丁到加尔文对苦难的解释
第五世纪的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在他所著的《上帝之城》一书中辩称,要为现存的苦难负责的其实是人而非上帝。他写道:“上帝是大自然而非罪恶的创造者,他创造的人本是正直的;但是人故意作恶而受到公平的处分,以致儿女生来就在腐败和定罪的情况之下。……这样,由于人误用了自由意志,于是引起了罪恶的连环。”
误用了自由意志也许可以解释为患人类的很多或大部分苦难的原因。但是,一场灾祸,例如在圣拉蒙所发生的,可以归咎于人的自由意志吗?许多灾祸岂不是由无法控制的环境所引致的?即使人若故意作恶,仁爱的上帝何以让罪恶和苦难继续下去?
十六世纪的法国基督新教神学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像奥古斯丁一样相信有些人“[受上帝]注定成为儿女和天国的后嗣。”可是,加尔文却进一步辩称上帝同时注定某些人要“感受他的震怒”——永远受罚!
加尔文的教义含有可怕的暗示。人若受到某种不幸所打击,这岂不表示他置身于被定罪的人之列?此外,上帝岂不是要为受他所注定的人的行动负责?这样,加尔文遂不自觉地使上帝成为罪的始创者!加尔文说,“人犯罪是受偏差的意向所认可的。”——《信仰方面的教训》,加尔文着。
可是,自由意志和宿命论的观念是绝对无法相容的。加尔文只好设法掩饰那令人尴尬的矛盾,声称“我们粗糙的头脑实在无法容纳这么清晰的观念,我们的渺小也无法领悟[宿命论]这么巨大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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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
约翰·加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