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圣经以适应多妻制度?
在荷兰一份名为Bijeen(《大众》)的罗马天主教杂志里,专栏作家唐德斯(Sjef Donders)论及在若干非洲国家中,圣经所主张的一夫一妻制与传统的多妻制度发生冲突。这个冲突现已获得解决,他说,“只需宣布教会[有关一夫一妻制]的教义无效便行了。”
为了说明教会这种含糊不明的观点,唐德斯引述带头在非洲展开海外传教工作的罗马天主教修会圣神修士会的美国教士希尔曼(Eugene Hillman)的评论。在一本讨论多妻制度的书里,希尔曼写道:“假设由于有天灾或人祸发生,突然间男性的数目大幅减少,几乎只剩下清一色的女子,圣经就无疑有理由容许这些男子与多个不同女子发生关系。”
真的有理由吗?尽管这个教士提出放任的主张,不论任何种族或在任何环境下,对基督徒而言,多妻制度均是不可宽容的。一夫一妻制乃是上帝在伊甸园中为人类订立的安排。此外,耶稣基督表示基督徒的组织必须恢复这项安排。(马太福音19:4-6)在圣灵的感示下,使徒保罗写道:“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摩太前书3:2)此外,他劝勉所有基督徒说:“要避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书7:2)这表明在真正的基督徒当中,多妻制度是没有立足之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