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我们应当把替耶稣施浸的约翰称为“施洗者约翰”[英文,John the Baptist]抑或“施洗的约翰”[英文,John the Baptizer]?
两个称谓都是正确的,而且都受圣经所支持。
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借此“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1:17;3:3)使徒马太写道:“施洗者约翰出来,在犹太的野地宣传说,‘你们要悔改;因为天国近了。’……那时耶路撒冷和全犹太……的人、连续地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6,《吕译》。
请留意,马太将约翰称为“施洗者”。马太的记载显然是为犹太人而写的,他必然认为犹太人会晓得“施洗者”是谁。他把“施洗者”当作别号使用。耶稣和他的门徒也使用“施洗者约翰”这个称号,希律的仆人亦然。a——马太福音11:11,12;14:2;16:14,《吕译》。
在门徒马可的记载中,他也同样使用“施洗者”这个称谓。(马可福音6:25;8:28,《吕译》)但马可在介绍约翰时则将他称为“施洗的约翰”。(马可福音1:4,《吕译》)然而,马可福音1:4所用的希腊字词却跟其他经文所用的字词略有不同。马可福音1:4的记载可能也含有“施浸的那位”的意思;但马可在该节经文里主要是强调约翰正在做着的工作。他是替人施浸的,亦即施浸的人。
可是,看来我们无须认为称呼约翰的这两种方式彼此有很大差别。在马可福音6:24,25(《吕译》)我们读到有关撒罗米说:“闺女就出来,对她母亲说:‘我要求什么?’她母亲说:‘施洗约翰 的头。’她随即赶快进去,到王面前求说:‘愿王即刻把施洗者约翰 的头放在盘子里给我。’”所以,两个称谓是可以交替使用的。
有些人可能根据一本词典所作的第二个定义,认为“施洗者”(英文,the Baptist)的意思是:“一个福音派基督新教属下的成员;这个教派以规定仅以没入水中的方式为信徒施洗为特色。”约翰显然不是这样的教会成员。
因此,“施洗者约翰”和“施洗的约翰”都是正确和合适的称谓。
[脚注]
a 犹太历史家弗雷维厄斯·约瑟夫斯曾写道:“约翰,别号施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