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栏
◼ 如果我们打算把部分或全部财产,在离世后捐赠给耶和华的组织,我们应该谨记什么事呢?
人去世之后,再也不能管理和运用生前拥有的财产。(传9:5,6)因此,许多人在生前都立下遗嘱,指定他们希望怎样分配自己的财产。(王下20:1)这份法律文件通常会指明谁是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在很多国家地区,如果一个人生前没有预立遗嘱,他的财产就会由当局决定怎样分配。因此,在处理财产方面,如果我们有明确的意愿,例如打算把部分或全部财产捐赠给耶和华的组织,那么我们就必须预先写下遗嘱,并且小心地选择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
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责任重大。视乎遗产有多少而定,遗嘱执行人收集并分配死者遗下的财产时会涉及许多细节,而处理这些事项费时费力。此外在这方面,当局通常有某些指引是必须遵守的。因此,不是会众的每个成员都能够成为理想的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我们选择的人必须有足够能力、为人可靠,又愿意执行我们在遗嘱里定下的指示。(请参看《警醒!》1998年12月8日刊的文章《实行遗产分配计划的好处》)
如果有人请你做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 如果有人问你是否愿意在他去世后,执行他的遗嘱,这样你就必须预先仔细想清楚。(路14:28-32)在决定自己能不能负起这个责任之前,必须先向上帝祷告,寻求他的指引。立遗嘱的人离世后,你就必须通知遗嘱上列明的所有受益人。当你获得授权执行遗嘱,你就有责任按法律规定,并完全按遗嘱里的指示分配遗产。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应该知道,不论遗产是多是少,你也不能随意更改遗嘱里的指示。任何指定给耶和华见证人法人团体的遗赠物,都会被视为捐赠予耶和华组织的财物。(路16:1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