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支持拒絕輸血的立場
◆ 美國馬利蘭州休斯維爾市一名三十四歲男子查爾士·奧斯本遭遇意外後,醫生告訴他「若不輸血,則只有四份一的生存機會。」加芙利滋紀念醫院的醫生們從他的入院申請表獲悉他拒絕輸血。由於企圖強迫奧斯本接受輸血,醫院當事人前往高等法庭法官白高恩的家中求助。奧斯本的家人中支持他立場的分子也隨同前往。法官駁回醫院的請求。醫院將該案移交華盛頓上訴法庭辦理;另一法官胡禮在較早時候曾下令強迫一位婦人接受輸血。(見1964年五月八日英文《儆醒!》)醫院請求白高恩法官再次考慮所作的決定,於是法官遂前往醫院親自會見病人。醫院的請求再次被駁回。在最後開庭時,上訴法庭拒絕推翻白高恩法官的判決。《華盛頓郵報》報導說:「據診治奧斯本的羅利醫生說,大多數與奧斯本同一處境的病人都會死去。『但我們許多時都無法預言會有什麼事發生,』他說。『情形會因人而異』。」使醫生們驚異的是,病人只住院一星期便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