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個新名稱’
很多世紀以來,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各教派均採用“舊約”和“新約”這兩個名稱來描述聖經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部分。論到這件事,《國家天主教記事報》最近説:“‘舊約’這名稱難免産生一種低劣和不合時宜的氣氛”,因此“需要一個新名稱”。
這是真的,因為上帝的道説:“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因此聖經乃是一本完整的著作。它的訊息是首尾一貫的。希伯來文聖經立下希臘文聖經的基礎。兩部分均含有正在應驗或行將應驗的預言。聖經中沒有一部分是不合時宜或陳“舊”的。
該天主教刊物建議説:“‘希伯來文聖經’一詞比‘舊約’遠較可取。”它也提議用“基督教聖經”這名稱來稱呼希臘文的部分。
耶和華見證人一向均懷持這個觀點。正是為了這緣故,在他們的《新世界聖經譯本》以及他們的所有刊物中,他們均以“希伯來文聖經”和“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稱呼聖經的這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