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馬太福音26:74的記載是否意味到使徒彼得在壓力之下使用褻瀆的言語?
不。這節經文描述彼得在耶穌被人逮捕之後有人指出他是耶穌的門徒時所生的反應。關於彼得所作的第三次否認,我們讀到:“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説:‘我不認得那個人[耶穌]!’”——馬太福音26:74。
在若干種語言中,“發咒”和“起誓”可以指褻瀆的言語。但是當彼得“發咒起誓”時,他並非像許多人在發怒時所為一般使用污穢或褻瀆的言語。
在聖經裏,在原本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中,“發咒”意味到讓災難臨到某個人或某件事之上。這並非褻瀆的言語,而且甚至可能與發怒無關。(創世記3:14,15;4:11,12)為了要證明一句話的真確性,一個人可以為之而發咒。憑此他聲明,‘我所説的若不是真話,願我受咒詛;願災禍臨到我身上。’類似地,人可以對一件事“起誓”,藉此表明這件事是真的,不然便願災禍臨到他身上。
因此彼得當時並非使用褻瀆的言語,反之他僅是由於恐懼而試圖説服四周的人他所作的否認是真實的。當然,他的話並非屬實,後來他必須為此而懺悔。(路加福音22:61,62)可是,聖經卻清楚表明基督徒應當避免一切褻瀆的話,説:“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以弗所書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