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是一紙半頁,也能够恍如星光般劃破黑暗”
今天,差不多在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可以找到聖經的譯本。可是在以往,聖經引起的爭議卻時常是生死攸關的事。
温德爾·普賴姆在《十五世紀聖經》一書寫道:“印刷術發明之後三十年,在西班牙,異端裁判所得以為所欲為。該國的異端裁判所處罰了34萬2000人,其中3萬2000人是給活活燒死的。這些人所以落入殉道的火焰裏,是因為他們擁有和閲讀聖經。在意大利,不論南部抑或北部,這個置人於死地的機構同樣駭人。在異端裁判所協助下,各大主教成了毁滅聖經和聖經讀者的烈火。尼祿曾使一些基督徒成為“世上的光”;他命人把基督徒放進粗布袋裏,再把袋口縫合起來,淋上松脂點燃,把這些基督徒當作巨燭般照亮他那荒淫無度、縱情作樂的宮廷生活。在另一方面,歐洲各城的大街則被焚燒聖經的篝火照得通紅。雖然這樣,聖經卻跟聖經讀者不同。聖經讀者可以被人搶去家財、剝奪一切,遭人苦刑虐待、殘害肢體,甚至給社會遺棄。但聖經,即使留下的僅是一紙半頁,也能够恍如星光般劃破黑暗。”(楷書自排。)
作者普賴姆所描述的,是這裏刊出的一頁聖經的實際經歷。這是一部譯本的版權頁,亦即書的末頁,其上載有標明譯者是誰的題詞。上面平排的兩行字是啟示錄一書的最後幾節經文。
論到這部譯本,《劍橋聖經歷史》一書説:“1478年,博尼法西奧·費雷爾的加泰隆文聖經譯本在西班牙巴倫西亞印行;但未到1500年,這部譯本的所有複印本已通通給異端裁判所焚毁,僅有一頁存留下來,現今保存在美國圖書館的西班牙文化會社裏。”(楷書自排。)
温德爾·普賴姆也指出:“在大起恐慌的教士看來,處理聖經的最好方法就是乾脆把這本書燒掉。若不是由於再找不到更多聖經去焚燒的緣故,這些聖火就必然會燒得頻密旺盛許多。在很多地方,由於當局搜查得十分徹底,以致再也找不着可焚的聖經,焚燒聖經的篝火才漸漸熄滅下來。”雖然當局企圖大力消滅譯成平民文字的聖經,不少譯本卻得以逃過毁滅的命運而保存下來。普賴姆補充説:“在那些苦難重重、岌岌可危的日子,聖經有的給遭流放的人帶走,有的像珠寶玉石般被人收藏起來,結果才得以留存下來。”
上帝的預言者以賽亞寫道:“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上帝的話必永遠立定。”(以賽亞書40:6,8)有多個世紀之久,為了上帝話語的緣故,有成千上萬熱愛聖經的人,以及許多勇敢的聖經譯者,不惜冒生命的危險和忍受很大的苦楚。可是,僅是人的努力並不足以把聖經保存下來。聖經得以留存到今日,我們其實要感謝聖經的偉大作者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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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esy of The Hispanic Society of America, New 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