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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應該怎樣運用“弟兄”和“姊妹”這兩個稱謂呢?
按字面的意思來説,“弟兄”、“姊妹”是指同父母所生的人。有這種血緣關係的人通常手足情深。由於在社會、環境和感情的各個層面上有緊密連繫,同胞兄弟姊妹之間的感情也往往較為深厚。
耶穌教導門徒在禱告中稱呼耶和華做‘我們的父親’。這個稱呼暗示所有基督徒都同屬一個親密的家庭,享有深厚的屬靈關係。耶穌的話進一步強調這點。他對門徒説:“你們全都是弟兄。”——太6:9;23:8。
我們由於在上帝的家裏享有親密的屬靈關係,所以我們以“弟兄”或“姊妹”相稱。在會衆的聚會裏,這兩個稱呼特别常見。在這些充滿屬靈氣氛的場合裏,主持節目的人會按姓氏,把受了浸的人稱為某某“弟兄”或某某“姊妹”。
未受浸的人如果想在聚會裏參與評論,那又怎樣呢?一個人如果跟耶和華的子民交往了一段時間,他已有獻身的打算,而且已經自視為耶和華見證人,那麽,我們不反對在他的姓氏之後加上“弟兄”或“姊妹”的稱呼。如果對方已經是個未受浸傳道員的話,那就更沒有問題了。
另一方面,有些感興趣的人不過剛開始參加聚會,還沒有採取行動表明自己屬於上帝的家。由於這些新人跟上帝家裏的人沒有任何屬靈的家庭關係,我們不會用“弟兄”或“姊妹”稱呼他們。聚會的時候,我們對他們的稱呼會較為正式,例如用他們的姓氏稱呼他們為某某先生。
在會衆的聚會裏用“弟兄”、“姊妹”相稱比叫對方的名字更親切、更有意義。這個稱呼提醒我們,我們享有一種難能可貴的關係,處身在一個屬靈的大家庭,受同一位父親耶和華上帝所眷顧。這個稱呼也提醒我們,我們彼此之間有着深厚的愛和感情。——弗2:19;彼前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