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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正確的字眼”顯揚真理
  • 王國傳道月報-2001年
王國傳道月報-2001年
《月報》 9/01 3-4頁

用“正確的字眼”顯揚真理

1 上帝向但以理先知透露,到了末期,“真確的知識就會豐富起來”。(但12:4)《聖經新世界譯本》正是受膏基督徒顯揚真確知識的重要工具。現在,漢語版的《新世界譯本》全書終於面世,叫我們多麽雀躍!

2 《新世界譯本》2001年漢語版的一個重要特色是,譯者選用了不含異教觀念的詞語,翻譯所有描述人死後情況的經文。歷來漢語譯本大多把希伯來語希屋爾和希臘語海地斯譯成“陰間”“陰府”,又把希臘語磯漢拿譯成“地獄”。此外,這些譯本在某些經節把希伯來語尼發希和希臘語普緒克譯成“靈魂”或“魂”。結果,這些譯本使讀者以為聖經支持靈魂不死、陰曹地府、地獄永刑等觀念。為了幫助讀者破除錯誤觀念,《新世界譯本》漢語版不但小心選用正確的詞語,還提供三個附錄,分别舉出聖經本身的證據,解釋原文的正確意思。

3 “陰間”還是“墳墓”? 例如,請看看附錄4。這裏把聖經中出現過希屋爾(66次)和海地斯(10次)的卷、章、節開列出來,讓讀者從聖經的上下文看出這些詞語其實指人類的墳墓。正如附錄4最後一段説,這些詞語在聖經裏“總是涉及死亡和死人的,從來不涉及生命和活人”。——啟20:13。

4 至於漢語“陰間”的意思,請留意兩岸詞典的定義:“迷信指人死後靈魂所在的地方”(《現代漢語詞典》);“迷信的人説鬼住的地方”(《國語日報辭典》)。可見“陰間”是異教觀念,指所有人死後繼續生存的地方,跟“陽間”相對,很明顯誤譯了希屋爾和海地斯。

5 既然這樣,我們解釋聖經教義的時候,應該怎樣説呢?如果我們説“陰間就是墳墓的意思”,别人也許會説我們曲解了“陰間”這個詞的意義。與其對人説“陰間”是甚麽不是甚麽,不如翻開附錄4解釋:(1)聖經裏完全沒有“陰間”的觀念;(2)“陰間”是錯誤的譯法,原文詞語的意思是墳墓;(3)死人在墳墓裏沒有生命,而且有希望復活。(傳9:5,10;約5:28,29)新發行的《新世界譯本》把希屋爾和海地斯的意思直接譯出來,而不是只套用一般中國人所不認識的音譯詞(“希屋爾”“海地斯”),讀者就更能明白個别經節的意義了。

6 “地獄”還是“欣嫩谷”? 請看看附錄3。《希臘語經卷》原文所用的磯漢拿其實是個音譯詞,意思是“欣嫩谷”。其他漢語譯本的譯法是“地獄”,既沒有表達磯漢拿的本義(欣嫩谷),也沒有正確反映欣嫩谷的象徵意義(完全毁滅)。《新世界譯本》的修訂譯文把欣嫩谷的本義直接翻出來,而不是採用一般中國人所不認識的音譯詞(“磯漢拿”)。這樣清楚易明的譯法更能讓我們反駁地獄的觀念。

7 日後,我們可以怎樣解釋惡人的結局呢?我們如果説,“‘地獄’是永遠毁滅的意思”,只會令人費解。與其對人説“地獄”是甚麽不是甚麽,不如指出聖經完全沒有地獄觀念,惡人的結局就是滅亡。——詩37:9,10。

8 尼發希是甚麽? 希伯來語尼發希和希臘語普緒克在聖經裏一共出現了856次。關於這兩個詞,附錄2幫助我們維護聖經的真理。《和合本》採用“靈魂”或“魂”的譯法共64次。a但是,《新世界譯本》附錄2列舉了出現尼發希和普緒克的經文章節,讓讀者從聖經的上下文看出,其實並沒有靈魂、鬼魂、亡靈這回事,因為尼發希和普緒克在經文裏基本上指活物,有時候指活人,有時候指動物,有時候指活人的生命,既可以死去,又可以復活。這些特點跟靈魂不死的觀念完全不同。

9 “魂”就是“靈魂”:“魂”在漢語是甚麽意思呢?請留意兩岸的詞典怎樣説:“(1) 靈魂。(2) 指精神或情緒。(3) 特指崇高的精神。”(《現代漢語詞典》)“(1) 舊時迷信説人有魂可以離開身體而存在。(2)‘靈魂’的簡稱;也指人或物的精神。(3) 指感覺的意念。”(《國語日報辭典》)可見,“魂”就是“靈魂”。在漢語裏,兩個詞都不可能用來指活人、動物或生命。

10 《新世界譯本》的譯者清楚看出,他們絶對不能強求漢語“魂”字包含它本來沒有的意思,更不能把一個字硬套在八百多節經文裏。所以,為求準確表達經義,譯者在治理機構寫作委員會的指引下,按照上下文選用最貼切的譯法。另外,寫作委員會批准在附錄2所列舉的二百多節經文裏加插腳注,説明正文哪些詞語表達了尼發希和普緒克的意思。

11 例如,詩篇16:10説:“你必不把我撇在墳墓裏,必不讓你的忠貞僕人見棄於墓穴。”腳注説:“‘我’,希伯來語:我的尼發希。見附錄2。”有幾個譯本的譯法好像證明,人有“靈魂”到“陰間”去,《新世界譯本》卻沒有這樣的異教色彩。b

12 馬太福音10:28的修訂譯法是:“殺身體卻不能殺生命的,你們不要畏懼;能把生命和身體都滅在欣嫩谷裏的,你們倒要畏懼。”腳注説:“‘生命’,希臘語:普緒克。見附錄2。”其他所有漢語譯本的譯法好像證明,人有“靈魂”能脱離“身體”生存,而且上帝把某些人投入“地獄”。現在《新世界譯本》確切地恢復了“純淨的言語”。(詩12:6;彼前2:2)事實上,《新世界譯本》2001年漢語版是頭一本棄絶“陰間”“地獄”“靈魂”和“魂”的漢語聖經。《新世界譯本》的譯法固然忠於聖經“純淨”的經義,但我們應該怎樣幫助信有靈魂的人認識人死後的情況呢?

13 既然“魂”是“靈魂”“鬼魂”的同義詞,如果我們説“魂就是人的意思”,别人只會感到混亂。我們解釋真理,應該用“正確的字眼”,提出“容易明白”的論據。(傳12:9;林前14:9)與其對人説“魂”是甚麽不是甚麽,不如用附錄2的材料解釋:(1)聖經裏完全沒有靈魂觀念,人根本沒有靈魂在死後存在;(2)人死了就沒有生命,沒有知覺;(3)其他譯本在某些經節用“靈魂”或“魂”字,其實是誤譯了原文詞語在經文裏的意義。

14 我們可以用哪些經文直接解釋真理呢?我們可以用聖經書末新修訂的《聖經討論話題》20甲、32乙丙所列舉的經節。這些經文直接陳述真理,説明死人毫無生命,沒有知覺,等待復活。我們引用這些直接描述人死後情況的經文,往往已經足够。我們不一定每次討論這個問題,都採用複雜的論據,首先解釋原文的字眼叫尼發希,然後引經説明尼發希是甚麽意思,又説明不是甚麽意思,由此證明尼發希不是靈魂,最後才指出人沒有靈魂。

15 可是,如果某些教會的信徒聲稱人的確有靈魂,甚至引用其他譯本為證,我們又該怎樣幫助他們呢?我們可以參考附錄2“會死能滅”標題下的經節,例如翻開以西結書18:4和雅各書5:20,然後利用《新世界譯本》的腳注,跟他們所用的譯本對照來看。這樣,合理的人不難看出,尼發希和普緒克是會死能滅的,所以不可能指甚麽不死的靈魂。c我們還可以用約翰福音5:28,29和使徒行傳24:15指出,死人的希望在於未來的復活,而不是死後的靈魂。

16 聖經的執筆者所羅門在傳道書12:10指出,他寫下真理的時候力求用“正確的字眼”。我們多麽感激耶和華,讓我們獲得這麽忠於純正話語的聖經譯本!《新世界譯本》漢語版全書面世,確實是屬靈事業上的里程碑。我們應該在傳道的時候帶這個純淨的譯本,善於運用,隨處顯揚我們上帝的真理!

[腳注]

a 後來出版的漢語聖經也採用“靈魂”或“魂”的譯法,不過次數比《和合本》少。例如:《聖經新譯本》35次,呂振中的譯本23次,《現代中文譯本》19次。

b 有兩個譯本的譯者也明白到,人的尼發希就是人本身。例如,呂振中的譯本把這一節頭一句譯做:“因為你不將我撇棄於陰間”;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譯本的譯法是:“因為你絶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

c 《和合本》出現“靈魂”或“魂”的地方,原文的字眼大多是尼發希或普緒克。可是,在詩31:5;路8:55;23:46;約19:30;徒7:59;林前5:5;7:34;林後7:1;雅2:26,原文的字眼是希伯來語魯阿或希臘語普紐馬。從聖經執筆者的實際用法來看,魯阿和普紐馬指的是人和動物生命的動力。如果有人引用《和合本》這些經節去論證人有靈魂,我們可以參考《守望台》2001年7月15日刊4-6頁的經文和論據去幫助這樣的人。

[第4頁的附欄]

直接陳述真理的經文

• 詩115:17

• 詩146:3,4

• 傳9:5,10

• 約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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