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確存在!但他是怎樣的?
他的性格是怎樣的?他的個性是否使我們愈對之作親切認識便愈生愛戴之心?你認為這些問題是重要的嗎?
我們怎樣才能認識他的品德呢?聖經在羅馬書1:20提議:“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藉着深深觀察上帝的工作,“他所造之物”,我們可以獲悉他的若干品德。那末,我們看到甚麽呢?
愛與良善
這些品德可從我們身體的設計表明出來。我們的身體不但被造成僅是活着而已,反之,身體是被造成真正能享受生活的。我們的眼睛能看見顔色。有些動物只能看見黑與白,可是世界卻充滿多種迷人的顔色。我們有嗅覺,也有味蕾。因此進食不僅是一種必需的機能;且是一種樂趣。這些感覺在生活上不是絶對重要的,但卻顯明造物主的仁愛、慷慨和設想周到。
在動物王國中也可以看出仁愛關懷的證據。數目繁多的“清掃魚”亦稱“醫生魚”便是一例。目前,被稱為“清掃魚”的小魚有40種以上。這些小魚看來是專心為其他的魚除去寄生蟲和虱,否則寄生蟲便會塞住魚腮而使其生病。
“不但如此”,清掃魚“還會咬去魚皮上有海藻和細菌附着之處,魚身若已經受傷,清掃魚會吃去腐肉而清潔傷口”,《動物伴侶和寄生者》一書報導説。
因此你可以看到這些小魚很像小“醫生”,牠們有時甚至設立“診療所”或“清掃站”。據觀察,有一間“診療所”在六小時内曾為300條以上的魚服務。請想像這幅圖畫:許多魚在排隊等候診療,在清掃者為牠們服務時,有些以頭“站着”或上下翻轉來接受治療。而且這些“專業”治病的“醫生”沒有一個發出“醫生賬單”!
這種清掃活動重要到甚麽程度?在這方面的首席權威人士林鮑夫稱之為一種“經常和重要的活動。”他有一次從一個地區取去所有已知的“清掃魚”,幾日之内該區的魚類數目大減,最後大多數均已離去。留下來的少數魚類“生出絨毛狀的白斑、腫脹、膿漬和爛鰭”。這一切都因為那些小小“醫生”不在之故!
“清掃魚”這樣行是否僅為了取得食物呢?
“看來沒有一條‘清掃魚’是單純依靠這種習慣去取得食物的”。
“這兩種魚[最活躍的兩種清掃魚]也不是完全靠清掃去取食,牠們從植物上攫食細小甲殼動物為生;‘仙奴列提’(一種清掃魚)也能從海底和水中直接吞吃甲殼動物。”
因此牠們本來不須照顧其他的魚。可是牠們卻照顧。誰能設計出這樣有用的小小清掃者,既有易於辨認的鮮艷顔色,又有尖鼻和鉗狀的牙齒呢?誰把這種仁愛的本能賜給這些小魚呢?只有一位仁愛、體貼的造物主才做得到。
一位重視人命的工廠主人會在廠内裝設許多安全活門去保護工作人員。這些活門裝設在汽鍋或其他設備上以疏導壓力,使其不致積聚太多壓力而爆炸,這是他對人關懷的表現。
我們在世上也看到許多這樣的“完全活門”,它們是創造設計者所安排的。造物主“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降雨的方法便是使用“安全活門”的傑出例證之一。
在我們頭上的雲層貯藏着億兆加侖的水蒸氣。水是重的,一立方尺(.03立方公尺)的水重達62磅(28公斤)。一大團雲估計重達100,000噸!你能想像水蒸氣成團地“跌落”和墜到地上所造成的破壞嗎?這是多大的災禍!可是,為了某種無法解釋的原因,微小的水滴與四周塵埃的粒子結合起來——僅是到了相當大小就不再加大——然後落到地上。那柔和的雨很少會傷害最脆弱的花朵。我們的確從這種“安全活門”受惠不少。
或者請想像倘若冬天的水份以巨大冰塊降下時的恐怖。這又令人想到降雪時的“安全活門”,片片雪花温柔地落下,像地毯般覆蓋大地,保全土地的温暖以造益植物。
在氣候急激變化的地方居住的人也許會想到他們在兒時,晚上氣温突降之際,母親或父親起來為他們多蓋一張毛毯。翌晨醒來,在被窩中感到多麽“温暖”,豈不會想到媽媽或爸爸的體貼入微嗎?那末,我們豈不應衷心感激天父為我們安排這塊銀白色的雪毯去保全植物嗎?不錯,他“手所造的工”證明他是一位以仁愛和細心來照顧我們的造物主。
公平
公平的品德又如何?造物主具有這種品德乃是他存在的重要證據。我們深知一位公平的上帝不會永久容忍令人憤恨的不平、不法和今日充滿世界的罪惡。
證據表明我們内心也有這種品德。甚麽證據呢?聖經真理這樣描述説: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良心”,《新世》;希臘文原意是“區别道德上的善與惡……讚賞善、斥責惡”,《提利爾所編的希-英字典》]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4,15)
這便是良心的存在,良心是“刻在‘我們’心裏”的律法,它使我們具有是非感。它有力地證明我們的造物主本身必然是一位有道德感的上帝,具有公平的品德。
二千三百年前,亞里斯多德論及這種内在律法的真實性,他稱之為“所有人都具備的對公平和不公平的天生感覺。”其他的人則稱之為“自然律法”,“至高律法”,“萬國或‘人道’律法”。不錯,對於公平或不公平的自然感覺看來是“所有人都具備的。”
著名人類學家蒙特高提出一項許多科學家同意的見解:“不論在甚麽地方,殺人都被認為犯罪,殺人者若被捕受到裁判,通常判以死刑。亂倫被定罪是普世通行的……私人財産通常受到尊重。”雖然構成謀殺罪或自衛或“私人財産”的意見也許不一,但在基本上,這些行為是一致以之為非的。儘管對這類“自然律法”的含義意見紛歧但“差不多所有人均承認有這樣的律法存在。……它被認為是非的終極標準。”(楷書本刊自排)——《美國百科全書》。
不少人依然不信良心的存在,他們辯稱人性是侵略、兇狠而沒有公義感的。但最近發現的證據表明恰好與此相反。
一項特出的例證是新近被發現的提沙第人,住在菲律賓熱帶雨林中的原始民族。這族人被認為遠離文明的主流及其影響已有數百年之久。與他們共同生活了相當時期的一位科學家説:“他們是一群難以令人置信的人……沒有貪慾,沒有自私心。……他們不知道甚麽是兇殺、謀殺、戰爭!他們從未聽聞過這些事。”他同時評論:“到處談論别人弱點乃是人的本性。……但是當你見到這些人時,你無法不説‘不,人的本性不是邪惡的。’”(《温和的提沙第人》——1975)不錯,人雖是不完美並有犯罪傾向,但在基本上仍會表現良心感。一本百科全書説:“事實上,在不肯承認良心為事實的地方也不會發現文化。”這種内心是非感的存在的確促使我們向善。
‘可是殺人兇手、強姦狂、虐待狂者,這些看來沒有良心的人又如何?他們的行為豈不是上述結論的反證嗎?’有人也許以此問題作為反證。
一個飛機師若不聽從機場控制塔的指揮而墜機,招致生命和財産的極大損失又如何?這是否證明控制塔“並不存在”?看看,相反地,數百架飛機服從控制塔的指揮,在機場安全地起飛和降落。因此有人若漠視或“丢棄”(提摩太前書1:19)這項“公平的自然律法”,拒絶受其指引,其實並不是否認這樣的律法存在的確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黨人濫殺無辜。他們的行為震驚世界,在戰後有許多納粹黨領袖受到裁判。他們大部份否認控罪,聲稱他們僅是服從納粹法律和政府上司的命令行事而已。
“在政治、軍事方面忠貞、服從是極好的事,不過,……重要之點是,你若依從良心,就必須拒絶上司的命令。”英國一位首席檢察官反駁説。
“有罪”,法庭對這些人判決。為甚麽呢?因為他們應該服從“公平的較高自然律法”,一份參考文獻報導。
有些人批評這次的裁判,聲稱這樣的“自然律法”並不存在,各被告在法律上是不應這樣被裁定的。可是這批冷酷無情的官員的言論卻進一步證明良心的存在;他們心中本有這種力量可以發揮作用,他們不過加以漠視而已。被告和路特馮克説:“當殘害和虐待猶太人的計劃對我頒布時,我飽受神經衰弱之苦……當時感到慚愧和罪咎,今日也一樣,但太遲了。”漢斯佛爾克(因罪被判死刑)承認:“我感到可怕的内疚”。(楷書本刊自排)
不錯,我們若對自己忠實,便會確知我們内心有一種天生的是非感,“公平的自然律法”存在。誰把這種現實的律法刻在我們内心呢?人本身並不是這種律法的制定者。它的來源決非我們的造物主和設計者莫屬。這豈不是促使我們定出下列結論:造物主本身必然是一位具有道德感的上帝,一位公平的上帝嗎?
我們應該為了知道這件事而感激!它使我們確知上帝不會永遠容忍今日的不平和邪惡橫行。他的是非感或公平感會促使他為了那些希望按照他公義標準而生活的人採取行動。
上帝的品德應該吸引我們親近他
據我們的簡短查考,你個人作出甚麽判斷或“裁定”呢?無疑許多讀者均會同意,令人信服的證據正指向一項結論,那便是,一位具有大能大力、仁慈和公平的上帝必然存在。
的確,查考他對我們關懷和慷慨的證據是令人感動的。也許不少人會希望對他有較深的認識。我們藉着他“手所造的”去觀察他雖然令人感動,但這僅是“他的[神性]的一些線索”而已。(使徒行傳14:17,《新英文聖經》)有許多問題仍然未獲解答。
例如,有人自然首先會問,為甚麽今日罪惡橫行?為甚麽上帝會容許罪惡存留這麽久?他在何時才使用他的能力去掃除罪惡,顯示公平?事實上,他創造地球和其上一切生物的旨意何在?我們的生存有甚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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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魚有時容許“醫生魚”(亦稱“清掃魚”)進入口内除去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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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軍事領袖漢斯·佛蘭克:“我感到可怕的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