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我已適合結婚嗎?
● “我對打算結婚的人提出的忠告是——不要結婚。”——亨利·梅曉(Henry Mayhew):《賓治先生曆書》
● “幸福婚姻含有相敬如賓之樂,感覺和理性上的一切享受,的確,婚姻是人生的至樂。”——阿狄生(Joseph Addison),英國散文家
多麽相反的意見!可是,統計表明結婚的人尋得“人生至樂”的機會只有50-50之比。例如,估計顯示美國的婚姻泰半以離婚、分居(合法或不合法)或“同床異夢”——勉強維持夫妻關係——收場。
其實,不妥的並不是婚姻而是人本身。可是,你怎麽知道自己是否已適合結婚呢?
自我檢討
交換婚姻誓約是一個嚴重的步驟,與對上帝所作的神聖許願無異。可是,聖經指出有些人冒失地,也許是一時衝動,對上帝作出嚴肅的許願或誓言要作某些事,他們在“許願之後才查問。”(箴言20:25)由於在起誓之前沒有“查問”清楚,他也許發現其中牽涉的事情比他匆忙地想及的更多。但這時已勢成騎虎了!
同樣,有些人沒有首先“查問”清楚就冒失結婚。但是,應該“查問”甚麽呢?首先,應該盡可能省察一下自己的内心和頭腦。你的人生目標是甚麽?婚姻對你的人生目標有甚麽影響?現在就是開始鄭重考慮這些問題的時候,因為婚姻責任也許實際會妨礙你達到這些目標。
同時需要檢討的是,你希望結婚的原因何在。你是否想藉此擺脱家庭或學校的惡劣環境?一位少女對未婚夫吐露心事説:“結婚令我真開心。這樣我就不須再作任何決定了!”可是結婚非但不能減少責任,反而使責任加多。
好好地擔當自己的角色
不少青年人沒有“查問”清楚丈夫和妻子所擔任的角色。例如,一位典型的十餘歲新娘,莎莉,論及她的丈夫説:“我們已經結了婚,現在他對我表示興趣的惟一時候是在希望性愛的時候。他認為他的男朋友和我一般重要……我以為自己是他的惟一伴侶,我實在太蠢了!”她的丈夫意識到作為丈夫應該不再擔當獨身者的角色嗎?
也想想另一位19歲的新娘,她寫道:“我喜歡看電視和睡覺多於清潔房屋和弄膳。翁姑來探訪時我不禁感覺慚愧,因為他們的房子保持清潔整齊,我的房子卻時常凌亂不堪。我的烹調方法也絶不高明。”她體會到作為妻子應該好好料理家務嗎?
可是,聖經對丈夫和妻子均提供指南。按照聖經原則而生活的無數幸福家庭就是這些指南的確有效的明證。附表所列出的是關於婚姻生活的幾項聖經原則。當你考慮這些原則時,請想想:‘我有能力符合這些標準嗎?’
你已成熟嗎?
“婚姻的確需要作出承擔,”結婚時雙方都是十餘歲的維姬説。“結婚不是兒戲。婚禮的喜樂一過,日常生活就告開始,而日常生活卻不是易事。”她的丈夫麥克補充説:“我記得第一份工作需要我早晨六時起床。我不斷想道:‘這是艱辛的工作。我會有舒解的希望嗎?’當我回家時,我認為維姬並不了解我整天多麽辛苦。”
諸如此類的難題在青少年看起來好像高山一般難以逾越。可是,成熟的人卻有不同的看法。無疑,他們已經‘攀登過若干高山’,並且在感情上作妥準備去應付此類難題。那末,你是否已‘丢棄孩子的事’而‘在心志(了解力,《新世》)上作成年人’呢?(哥林多前書13:11;14:20)“感情成熟的人會以别人為中心而非以自我為中心;他能够為别人而非為自己的福利接受責任,”撒克斯頓(Lloyd Saxton)在他所著的《個人、婚姻與家庭》一書中解釋。“感情不成熟的人傾向於在行動上依賴他人(在失敗時卻歸咎别人)……在道德上並不成熟,也不將别人的權利和需要置於自己的肉慾滿足之先。”
成熟的證明毋過於在與人相處方面的表現——尤以和共同生活的人相處為然。例如,懂得怎樣處理紛爭而不致傷害他人或彼此間的關係乃是一門有價值的學問。這樣行需要成熟,富於洞察力和“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歌羅西書4:6。
屬靈健康的必要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箴言31:30)敬畏耶和華的男子亦然。
“由於獲知耶和華要我做些甚麽以及愛他和視他為朋友,我的第二次婚姻與前次完全不同,”在十餘歲時結過婚和有過離婚經驗的慕蓮説。a藉着耶和華見證人的幫助,慕蓮研讀聖經和開始鞏固她與耶和華的關係。
後來慕蓮努力培養賢妻所應具有的各種品德。她在26歲時再婚。這次她所找尋的對象是與她懷有同一目標以及對上帝和他的道具有同樣摯愛的人。在度過快樂的兩年之後,她説:“現在我盡了一切努力使婚姻生活成功。第一次結婚時我以為一不如意就可以離婚。現在我已不再懷有這種態度了。藉着牢記聖經吩咐我去做的事和祈求上帝賜予力量,我們發現這樣行的確有效!”
你若正在打算結婚,何不向一對成熟、幸福的夫婦請教,請他們對你是否已適合結婚一事表示意見呢?婚姻可以是豐盛幸福或極度痛苦的來源。你若選擇結婚,它會為你帶來甚麽——快樂抑或痛苦?苦樂大部分視乎你是怎樣的人或希望成為怎樣的人而定。
[腳注]
a 慕蓮的經驗載於1984年11月8日《儆醒!》雜誌的‘十餘歲結婚是快樂抑或痛苦?’一文中。
[第19頁的附欄]
聖經對丈夫的忠告
● 供給自己的家人所需。——提摩太前書5:8。
你甘願從事一分職業,甚至不惜清早起來和日復一日地長時間辛勤工作嗎?
● 繼續愛妻子有如基督捨己為人一般。——以弗所書5:25。
你甘願在沒有違反上帝律法的範圍内將妻子的興趣和願望置於自己的之先嗎?
● “連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羅馬書15:3,《新譯》。
你甘願犧牲部分的自由和放棄一些你所喜愛的事情嗎?
● 要體諒她比你軟弱。——彼得前書3:7,《新譯》。
你會‘以她為寶貴’或尊敬她,甚至你在壓力之下或她的情緒不佳時也不變初衷嗎?
你能體諒她有時受月事週期影響而情緒不穩嗎?
● 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哥林多前書7:3。
“合宜之分”不但指肉體的結合,而且包括關懷和愛護在内。你在這方面能培養自律,不是單顧滿足自己的性慾嗎?
聖經對妻子的忠告
● 妻子當敬重丈夫。——以弗所書5:33。
你的丈夫也許犯錯或使你失望,你會仍然尊重他嗎?
即使你不同意丈夫所作的決定,你會在沒有違反上帝律法的範圍内順服他的首領權嗎?
● 料理家務。——提多書2:5。
你甘願為家人弄膳,使家庭保持整潔和家人的衣服清潔嗎?你現在便為自己或家人這樣行嗎?
你懂得主持家務的技術和願意勤懇地如此行嗎?——箴言31:27。
● 愛丈夫,愛兒女。——提多書2:4。
你是否願意只求自己丈夫的注意而非其他男子的奉承?
孩子夜半吵醒你時,你會仍然加以愛護嗎?
● 當用合宜之分待丈夫。——哥林多前書7:3。
你甘願在並不十分願意時仍和丈夫歡好嗎?你會避免使用“魅力”去獲得所求的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