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有聯合各國嗎?
“誰會建立永久的和平?在甚麽時候?”耶和華見證人在1942年出版,名為《和平——能够持久嗎?》的小册中提出以上的問題。隨着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國際聯盟已陷於奄奄一息,亦即聖經所謂‘被扔入無底坑中’的狀態。(啟示錄17:8)因此該小册同時提出另一個問題,國聯會長留在停止活動的坑中嗎?
甚至早在當年,見證人已在聖經裏找到了問題的答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們在《和平》小册中預告:“世界各國的聯盟將會再度興起。”他們的預測有實現嗎?
1945年4月,各國在三藩市舉行會議採納了聯合國憲章。在《偉大的設計》一書中,梅格斯(Cornelia Meigs)描述會議開始時所發生的事:“華盛頓大教堂舉行了一項偉大感人的儀式,祈求上帝幫助這項新的承擔。……值得留意的是,會議中有不少重要講者在開會和閉會時祈求上帝對他們着手進行的大業予以幫助。”
有些人希望在憲章中提及他們的神。也有人反對這樣行。各國並沒有聯合,因此“神”被排出憲章之外。當時的意見分歧其實正好預示未來的發展。然而,51個創辦國終於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已死的國聯於是從灰燼中再度興起。
聯合國和國聯有甚麽分别?它在保持和平方面是否較為成功?它真的有聯合各國嗎?
秘書長
為了使這個組織更加堅強和發揮更大效能,它的創辦工作由羅斯福、邱吉爾和史太林擔任。這三人代表美、英、蘇三國巨頭參加在莫斯科、德黑蘭、瓦爾達和敦巴頓橡園(在美都華盛頓)舉行的會議。事實上,最後為聯合國定名的乃是美總統羅斯福。
1946年1月,聯合國首次舉行大會。2月1日,聯合國委任挪威人賴伊(Trygve Lie)為第一任秘書長。他對這項委任有甚麽看法呢?“我不啻突然被捧出來擔任這個新國際組織的秘書長之職,要在這個充滿不安、貧窮和列強對峙的世界中保持和平和發揚進步。它是超乎我最狂妄的夢想之外的一項挑戰;它也是一個噩夢。……我曾多次自問,為甚麽這項令人生畏的工作偏偏落在挪威的一個勞工法律家身上?”
正如以往的國聯一樣,人們根本就沒有對這個組織的秘書長寄予很大的期望。據作家博伊德(Andrew Boyd)所稱,聯合國的創辦者們並沒有預見這位秘書長的權力會廣泛到甚麽程度。正如博伊德在《十五個人坐在火藥箱上》一書指出:“他們[三巨頭]從沒有想到這個新世界組織的首席官員竟會指揮它的國際軍隊。”他補充説:“他們只是把他看作他們一手提拔的下屬,而且是個膽怯的下屬。”
可是,聯合國憲章第99條款卻清楚宣布:“秘書長在他的意見認為可能威脅到國際和平安全的任何事上均可以促請安全理事會留意。”(楷書本刊自排。)正如賴伊寫道:“這項條款授予聯合國秘書長若干世界政治責任,是以前沒有任何個人或國家代表所持有的。”因此,秘書長會成為一股舉足輕重的力量。
事實上,作為斡旋者的聯合國秘書長的影響大為增強,以致在1961年發生剛果危機時,當時繼賴伊成為秘書長的韓瑪紹從18個國家召集了2萬名軍隊和技術人員去平息紛爭。1964年,當時的秘書長宇丹(U Thant)指揮三支同時進行的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現任秘書長古拉爾(Javier Pérez de Cuéllar)所指揮的聯合國和平部隊仍然駐守在塞浦路斯和中東。他也是秘書處的首長,該秘書處在紐約的聯合國總部,現時擁有職員7,400名左右。此外還有1萬9,000多名人員在其他國家中隸屬聯合國的機構工作。可是,雖然屬下有這麽多人才,在以往40年間,聯合國曾否有效地阻遏戰爭發生呢?
能吠不能咬
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是非參半。1919年成立的國聯在20年之後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而壽終正寢。聯合國在成立40年之後仍然站得住腳。可是,第三次世界大戰雖未爆發,世上卻發生了多場可怖的戰爭,千百萬的人已飽嘗戰爭的苦果。韓戰(1950-53)、中東戰爭(1948-49,1967和1973)、印支半島/越南戰爭(1945-54和1959-75)在人們的腦中記憶猶新。適切合理的問題是,為甚麽聯合國無法阻止這些戰爭發生呢?
聯合國官員所提出的答案是,該組織的效能只限於它的會員國所容許的範圍之内。波蘭外交部長奧斯佐斯基(Stefan Olszowski)在1985年5月9日的一封函件中聲稱:“除非各會員國在政治上予以響應和支持,否則這個組織即使有完善的決策也無法産生預期的實際效果。我相信人類會在走向毁滅的途中懸崖勒馬。”
因此,聯合國只能成為一股説服的力量而非具有制止權力的警察力量。它其實只是一個論壇,是各國伸訴冤情——倘若於己有利的話——的辯論之所。正如前任秘書長華爾翰(Kurt Waldheim)寫道:“各國若不向[安全]理事會投訴難題,聯合國就很難予以幫助。……蔑視或無視安全理事會會腐蝕這個機構的威望及削弱其地位。……我認為這乃是聯合國歷史上最危險的趨勢之一。”
可是,倘若各國真的把難題向聯合國伸訴,時常僅是為了要提出控告和反控告而已。聯合國於是變成了政治宣傳的論壇。這樣,你也許會問,‘聯合國可以怎樣發揮它對和平的影響力呢?’
聯合國官員提出的答案是,聯合國會把爭論公之於世和試圖影響世界輿論,使各國政府作出響應。但它本身卻不能採取任何軍事行動去防止或阻遏戰爭發生。既然如此,聯合國本身的武裝部隊又如何?
聯合國的一本刊物答道:“這些部隊[若是獲得安全理事會或大會授權的話]通常協助防止戰爭再度發生,恢復及維持秩序,並促進回復正常情況。為了達成這目的,維持和平部隊獲得授權在必要時進行交涉、説服、觀察和發掘事實。……部隊雖配備武裝,但武器只許作自衛之用。”(楷書本刊自排。)因此,部隊的目的是要阻止别人發生衝突和避免自己捲入衝突的漩渦中。
那麽,在實際上,聯合國變成了甚麽呢?它變成了許吠不許咬的看門狗。但會吠的狗至少也對禍事發揮警告作用。那麽何以聯合國看來全無效用呢?
實權究竟在哪裏
據博伊德所稱,聯合國的難題是與三巨頭所訂的憲章俱來的。他解釋説:“他們坦白地告訴小國説,他們已經決定聯合國的安全結構會完全受大國所控制。……羅斯福、邱吉爾和史太林一致同意,當時提議建立的聯合國組織要成為三巨頭共同決策的執行工具(中國和法國獲得權利作為助理)。”
博伊德繼續説:“顯然,由三巨頭自己所設計的制度絶不會讓自己的龐大軍事力量的任何部分臣服於全體小國的控制之下,或受聯合國秘書長所指揮……或聽命於國際法庭或任何人。”那麽三巨頭怎樣保護自己對權力和控制權的壟斷呢?
博伊德解釋説:“三巨頭並不彼此信任。否決權於是成為他們彼此對抗和抵抗以衆取勝的小國權力的盾牌。”否決權是甚麽呢?它便是以否決票去阻止一項決定的權利。在由15個會員國組成的安全理事會中,5個永久會員國(中、法、蘇、英、美)持有這項否決權。因此,一項重大的決策若要在理事會中通過,就必須至少有9票贊成,包括5個永久會員國的同意在内。可是,不投票卻不能算作否決。
是故,既有否決權包括在内,聯合國憲章“反映出人們預期各大國會互相爭吵。”開頭既然是這樣,“聯合”國自然沒有一個良好的開始。
可是,現在我們已來到1986年,第三次世界大戰到目前還可以避免。聯合國在世事方面仍然擔任活躍的角色。那麽,相信聯合國仍然可以成為上帝帶來和平的方法是否合理呢?
[第6頁的附欄]
聯合國秘書長和他的若干難題
賴伊(1946-53)——韓戰;中東;柏林封鎖線
韓瑪紹(1953-61——剛果的戰爭;蘇聯進軍匈牙利;中東
宇丹(1961-71)——越戰;尼日利亞/比亞法拉内戰;羅德西亞危機;
印度/巴基斯坦之戰;蘇聯進軍捷克;
中東、塞浦路斯、古巴的危機
華爾翰(1972-81)——越戰;柬埔寨;阿富汗;中東
古拉爾(1982-)——黎巴嫩的戰事;阿富汗;伊朗和伊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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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伊問道,‘為甚麽這件令人生畏的工作落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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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丹曾統率三支同時進行的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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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翰論及“聯合國歷史上最危險的趨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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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爾是2萬6,000多名職員的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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