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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5年
《警》95 10/8 10-14頁

在講求劃一的國家裏——為少數分子取得勝利

《儆醒!》雜誌駐日本通訊員報導

在大阪高等法院的記者協會會議廳内,七部電視攝像機以及大群記者正期待着一位年輕的起訴人出現,後來,19歲的小林邦人在父母的陪同下終於步進會議廳,他們都笑容滿面。當他們回答記者的問題時,照相機的閃光燈不時熠熠閃耀。

“我很高興我的案件獲得了公平的裁決,”邦人説。“但願世上任何人——不論他信奉甚麽宗教——都能够就讀任何中學、升級和畢業。”

大阪高等法院推翻了下級的神户區域法院的裁決,讓邦人得償所願:不論他信奉甚麽宗教,他仍有權接受教育。

爭論

這宗訴訟所牽涉到的爭論是:邦人由於宗教理由而拒絶學習劍道(日本劍術),結果,神户市立工業科技學院(簡稱神户科技)開除了他的學籍。大阪法院撤回校方對邦人所採取的行動——拒絶讓他升級,繼而把他開除。裁決作出後,邦人表示希望恢復攻讀電子工程學的課程。這個五年制課程的頭三年相當於三年的高中課程。

神户科技要求邦人必須學習劍道,將其視為體育課的一個環節。然而,他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並不容許自己學習武術。在記者招待會上,邦人翻開聖經向記者解釋自己的立場:“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2:4。

何以一位年輕學生為了維護宗教自由以及爭取接受教育的權利,而竟要訴諸法律呢?筑波大學的户波江二教授指出:“漠不關心和缺乏了解可以為某些信徒的信仰帶來料想不到的限制。”政府或社會也許不會故意壓制某個宗教,但有些情況可能無意地把宗教加以壓制。

這些“料想不到的限制”何以會強加於少數人的權利之上呢?青山學院大學的芹澤齊教授答道,“因為日本人推崇一種社會制度,在這種社會制度下,少數人被迫要附從大多數人的意見。”在日本,這種附和大衆的壓力誠然相當巨大。

在排斥異己之風甚盛的學校制度下,年輕人的處境相當困難。然而,事情並非僅牽涉到對少數宗教分子的關注而已。讓我們考慮一下事情的始末,看看這宗訴訟牽涉到些甚麽爭論,以及裁決結果怎樣影響到市民大衆。

確立少數分子的權益

在1990年之前,神户科技並不要求學生學習武術。但自從學校興建了一所設有武術練習室的體操館以後,校方要求所有學生都必須學習劍道。在1990年,神户科技的體育科教員對於那些年屆16歲而入讀該校的耶和華見證人表現強硬的態度。當見證人請求校方豁免劍道訓練時,一位教師説:“如果你不能做學校所吩咐的,你索性退學好了!”

對於那些緊守信仰的見證人青年來説,升級的機會相當渺茫。另一位教師説:“即使你在其他的[體育]項目裏全力以赴,你也不會取得合格成績的。”有五位學生堅守信仰,聽從聖經的教訓拒絶使用刀劍,即使是竹劍也不例外。他們當中有三位是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兩位還未受浸,但他們對於聖經的信念均毫不動搖。倘若老師要求他們參與其他體育活動以代替劍道,他們都樂意接受。

由於他們緊守立場,校方不允准他們升級。當第二個學期在1991年開始時,體育科教師把這五位拒絶學習劍道的學生,以及另外九位有同一信仰的新生召了來,對他們説:“你們如果想要升級,就必須取得極其優異的成績才行,但你們沒有一個可以取得這樣的成績的。”教師們還對他們説:“現在你們所就讀的課程不屬於強制教育的範圍。[在日本,強制性的教育是從一年級至九年級。]我們可以把你們‘驅逐出校’。”

這五位學生向神户區域法院起訴學校當局,控告他們這項行動侵犯了憲法賦予他們的宗教自由,以及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與此同時,這五位學生也曾先後向神户區域法院以及大阪高等法院提出請求,希望法庭下令禁止校方強制執行拒絶讓他們升級的決定,這樣,在案件進行審訊期間,他們仍可繼續上課。然而,兩間法院均拒絶這個請求。

在這五位學生當中,有兩位在接着的學年裏再次未能在體育科獲取合格的成績,校方還恐嚇他們要把他們開除。結果,在學校的驅迫下,一位學生自動退學。另一位學生則拒絶校方所提出的退學建議。這位學生便是小林邦人,結果,學校把他開除。

該校的校規聲明,學生若在同一學科上兩次未能取得合格成績,學校有權立即將其學籍開除,將他當作“學習能力低劣以致無法完成學業”辦理。可是,邦人真的“學習能力低劣”嗎?由於劍道的爭論,他的體育科成績只有48分(總分為100分),雖然這樣,他所有科目——連同體育科在内——的平均成績仍達90.2分之高。他在全班42名學生中仍然名列前茅!此外,他也品行優良,敏於學習。

邦人於是先後向神户區域法院以及大阪高等法院上訴,請求法院頒布指令,禁止校方採取開除行動。可是兩所法院均拒絶這項請求。

區域法院的裁決

五位學生起訴學校後兩年左右,就在1993年2月22日,神户區域法院宣判學校得直。負責審裁這宗案件的法官承認説:“無可否認的是,學校要求學生參與劍道訓練限制了原告的崇拜自由。”然而,他總結説:“但學校所採取的行動也沒有違反憲法。”

學生們立即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然而,區域法院的裁決使許多有思想的人感到不安。一位市民在《每日新聞》的讀者專欄裏寫道:“是次裁決所持的理由,主要基於‘一旦寬容原告因宗教理由而獲准不用上劍道課,這就有違宗教中立的原則了。’可是,中立其實意味到不支持爭論中的任何一方。論到宗教上的中立,爭論點在於要維護少數分子的信仰,即使這個信仰跟主流信仰截然不同。因此,這項裁決實際上否定了宗教自由,而法庭的有關裁決也就違背了宗教中立的原則。”

關於這項裁決,不少人均大感驚訝,不惜挺身仗義執言。南山大學的憲法學教授小林武博士就該案件致信大阪高等法院,他在信中寫道:“這宗案件無疑會使人對本國法庭維護司法公正的能力提出質疑,看看法庭如何接受挑戰,力求公正地維護少數分子的權益。……校方借政教分離以及辦學不偏不倚的大原則掩護下,順應大多數人的見解,斷然拒絶寬容少數分子的宗教立場。下級法院的裁決還贊同這樣的行動,將其視為合法和符合憲法。從大多數人對宗教所持的見解來看,少數人的信仰觀也許是難以理解的,可是,這些信仰若是誠懇、合理的話,人們便應當加以尊重。在審理這宗案件的時候,法庭尤其需要意識到它必須是少數分子的最終維護者。”

此外,筑波大學的法律專家下村哲夫教授説:“在這宗案件上,校方所表現的根深蒂固的專制態度令人震驚。”他在一個電視訪問中表示,教師沒有給學生别的選擇便將其開除,這件事不但把教師不是之處顯露出來,同時也顯示出校方根本沒有為學生的福利着想。

1994年2月22日,神户律師協會向神户科技的校長致會方推薦信,敬請校方恢復邦人的學籍。信中指出該校拒絶讓邦人升級及將他開除的行動侵犯了他的崇拜自由,也剝奪了他接受教育的權利。

公正的裁決

當這宗訴訟還在進行期間,除了邦人之外,其餘四位原告決定撤銷他們的控訴,因為當中有三位已獲准升級,另一位已被迫退學。結果,現在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學校如何處理邦人一事之上。

這四位同學盡量抽空出席每次聆訊,藉此給他道義上的支持。那位被迫退學的同學找着一份部分時間工作,工資雖然微薄,但他從積蓄中捐出了總共10萬日元給邦人,好支持他繼續在這場官司中討回公道。

到了1994年12月22日,邦人和其餘幾位學生等候大阪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島田禮介作出裁決。

“撤回原判,”法官島田裁定説。

島田法官作了意義重大的裁決,裁定邦人拒絶接受劍道訓練的理由是誠懇的。法官指出,既然神户科技是一所公開招生的學院,該校就有義務向學生提供教育。他也指出邦人由於拒絶接受劍道訓練已經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校方開除他的學籍,這在實際上等於也把他接受教育的一切機會剝奪了。

島田法官裁定學校必須向邦人提供其他選擇。他表示,提供其他選擇絶不意味到促進或支持上訴人的宗教,同時也沒有壓制其他學生。“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學校]有仔細考慮其他可行措施,”法官説。“相反,……被告頑固地不肯容忍學生拒絶參加劍道訓練,甚至不願考慮提供其他選擇的可能性。”

裁決如何影響你

這位屬於社會上少數分子之一的年輕人終於上訴得直,但這場勝訴與你有甚麽關係呢?前水門事件的特别檢察官阿奇博爾德·考克斯曾提出類似的問題,在他所著的《法庭與憲法》一書中,他論及美國的耶和華見證人在向國旗致敬這個爭論時寫道:“何以我們應當為這小撮人的屬靈自由而憂慮呢?”

考克斯就這個問題答道:“部分原因是基於一個大前提,就是我們的社會賴以維繫的個人尊嚴,這種尊嚴不但屬於正統派人士的,也屬於那些並非依從正統準則行事的人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們意識到倘若政府止息了耶和華見證人的聲音,……下一回可能會止息我們的聲音。”

在這宗與劍道有關的案件上,龍谷大學的平野武教授也贊同考克斯的觀點:“有思想的人認為他們欠了耶和華見證人崇拜的自由,耶和華見證人在美國正享有這樣的崇拜自由。見證人在許多法庭訴訟中爭取到自己的應有權利。但願本國[日本]也能透過這類案件而確立和促進崇拜的自由。”

耶和華見證人不遺餘力地通過法律途徑去維護他們的信仰。在這20世紀,他們在確立基本人權方面貢獻良多。在許多國家裏,耶和華見證人帶頭透過法律途徑維護病人在選擇療法方面的權益,以及爭取人民在決定如何對國旗表示尊敬,和向别人談論自己信仰方面的權利。耶和華見證人在大阪高等法院所獲得的勝訴,無疑為他們在確立少數分子的權益方面又多了一點貢獻。

對懷持不同價值觀的人表示尊重

除了促進人權這個裨益之外,有關容忍少數人信仰的爭論也與你生活的另一面息息相關。駒澤女子大學的猿谷要教授就這宗案件説:“憲法賦予人的宗教自由受到忽視,原因只是[該學生]與别人不同而已。在日本,凡是跟大衆不同的事物都會受到排斥,這個傾向非常普遍。”

在現今社會裏,根除異己或一些有異於日常所見事物的壓力非常強大。在日本和其他國家的學校裏,恃強凌弱的情況相當普遍,這正好是排斥少數分子的傾向的例子。東京市的警察總監吉野準就學校暴力這個問題作出評論,他指出根據一項由國家警察科學研究院所作的調查顯示,關於恃強凌弱的事件的成因,大部分在於受欺壓的人在性格和行動方面跟欺壓他的人截然不同。他總結道:“我認為有一種病態的元素深藏在日本人的社會裏,就是人們總是對某些在身體、思想上異常或跟大衆有别的事物一律加以排斥,這種元素的影響力現正變得越來越強大。”

這種排斥跟大衆不同事物的情況並非僅日本所獨有的,相反,這個情況在世上隨處可見。然而,能够容納不同的價值觀乃是人類和平共存的要素。在這方面,《朝日新聞》的一則社論指出,神户區域法院跟大阪高等法院所作的裁決“成了強烈的對比”。該報透露,“這兩項裁決彷彿象徵着兩種思想模式,”一種象徵着強權的管治方式,另一種則象徵着容忍不同的價值觀。

你敏於容納不同的價值觀嗎?你願意認真考慮别人的立場,看看是否言之成理嗎?饒有趣味的是,本文較早前曾談及的阿奇博爾德·考克斯在論及何以人們必須關注到少數人的權益時,他提出了另一個原因:“部分原因在於我們意識到,有些非比尋常的少數分子也許發現到真理——一種在壓制下久被埋沒或永遠消失的真理。”

神户科技校方顯然對於他們有可能將其壓制的真理沒有甚麽興趣,他們也沒有表現出一種容忍的態度來。相反,他們把案件呈交日本的最高法院審理。究竟最高法院將會作出怎樣的裁決呢?我們且拭目以待吧。

[第14頁的圖片]

邦人(中央)以及另外四位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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