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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96 7/22 25-27頁
  • 為甚麽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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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甚麽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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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6年
《警》96 7/22 25-27頁

青年人問……

為甚麽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

15歲的賈森抱怨説:“我只是想開心一下罷了,但總是無法如願以償。”

人想輕鬆一下是自然的事,尤其是在年輕的日子!許多青年都覺得,娛樂跟進食和睡眠同樣重要。青年人往往受到同儕和傳媒的渲染,於是對形形色色的娛樂活動趨之若鶩。據一項調查指出,探訪朋友、觀看電視電影、參加派對和跳舞都是青少年最喜愛的晚間消遣節目。閲讀、遊戲、運動,和聽音樂也是一些受歡迎的娛樂。

既有這麽多不同形式的娛樂活動,這不禁使成年人覺得很難理解,為甚麽有些像賈森的青年人仍然會感到生活沉悶乏味。但有些基督徒青年確實有這樣的感覺!年輕的凱茜是個耶和華見證人,她説:“眼見同學們個個不是開派對,就是有自己的節目,不期然覺得自己受到冷落,錯過了好些歡樂的時光。”不過,事情真的是這麽不對勁嗎?

聖經有禁止人消遣嗎?沒有,剛相反,聖經把耶和華稱為“快樂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1)所以難怪所羅門王説:“凡事都有定期……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傳道書3:1,4)這裏所用“笑”一詞,以及一些跟它有關的希伯來字詞含有“慶祝”、“玩耍”、“運動”、“表演”和“消遣”等意思。——撒母耳記下6:21;約伯記41:5;士師記16:25;出埃及記32:6;創世記26:8。

在聖經時代,上帝百姓可以享有許多有益身心的活動,例如彈奏樂器、唱歌、跳舞、談天和玩遊戲等。他們也會舉行特别的宴會,和出席歡樂的社交場合。(耶利米書7:34;16:9;25:30;路加福音15:25)事實上,耶穌基督自己也出席過一個婚宴呢!——約翰福音2:1-10。

因此,聖經絶沒有禁止今日的基督徒青年享受有益身心的娛樂。事實上,聖經説:“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可是,所羅門接着提出警告説:“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上帝必審問你。”(傳道書11:9)不錯,你需要為自己的選擇向上帝負責。你要在選擇娛樂一事上,“仔細留意自己怎樣行事;不要做沒有智慧的人,倒要做有智慧的人”。(以弗所書5:15,16)為甚麽呢?因為有許多青年確實在這方面作出不智的選擇。

漫無節制地行樂

請考慮一下聖經時代所發生的事。有些以色列人在娛樂方面漫無節制、縱情作樂、通宵達旦!預言者以賽亞説:“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跟朋友歡聚、享受佳肴美食、欣賞音樂和跳舞實際上沒有甚麽不對的地方。可是,以賽亞論到這些縱情作樂的人説:“[他們]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以賽亞書5:11,12。

今日許多青年也一樣,他們在尋求娛樂方面很少會顧及上帝的看法。有些甚至公然藐視敬神的標準,他們亂搞男女關係、肆意毁壞公物、吸毒和做一些所謂“好玩”的放任行為。在另一方面,有些青年雖然不算故意作惡,卻沒有表現合理和節制。(箴言23:20;提摩太前書3:11)結果大家聚集消遣時,場面往往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可參閲哥林多前書10:6-8。

《儆醒!》雜誌最近曾訪問一些年輕人:“今日參加世俗派對的人通常會做甚麽事?”一位少女回答説:“吸毒和酗酒。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年輕的安德魯論到校内參加派對的男孩子時説:“他們個個都在誇耀自己的酒量。”賈森更進一步説:“世俗的派對幾乎總是跟惡事扯上關係的。”既然“狂歡”是聖經所譴責的事,敬畏上帝的青年就該避免涉足這一類的社交集會。——加拉太書5:21。

有些表面看來無傷大雅的娛樂可能也有潛在的危險。例如,現今許多最受歡迎的電影都有一些裸體、描繪性愛和病態暴力的鏡頭。有些流行曲的歌詞也帶有色情意味。在搖滾音樂會上,通常都有吸毒、喧鬧和暴力事件發生。a

父母不准你參加

父母這樣行的基本原因是甚麽?如果你是個基督徒,你顯然無法做到同輩可以做的所有事。畢竟,耶穌也説過,他的跟從者“不是世界的一部分”,這意味着他們會與衆不同。(約翰福音15:19)要是你的父母是敬畏上帝的人,他們就會更關注這件事。父母因為想保護你,所以有時可能會勸阻或嚴嚴禁止你做某些其他青年可以做的事。這時,服從父母就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一個少女強辯説:“人人都想開心一下!父母年輕時豈不也是一樣嗎?有時我覺得他們似乎想把我們關起來。”

服從父母的勸告可能並不容易,即使他們已向你清楚解釋他們的觀點。有一個身材健碩的青年,我們且叫他賈雷德,他回憶説:“我很想加入學校的籃球隊。許多同學都慫恿我這樣做,我感到左右為難,惟有向父母求教。”賈雷德的父母向他指出“不良的交往”可能招致的危險,並提醒他加入球隊會浪費他很多時間。(哥林多前書15:33)賈雷德勉為其難地説:“那我就不參加好了。”他雖然聽從父母的忠告,卻對自己不能加入球隊一事耿耿於懷。

‘我感到有點失落!’

不論你的處境怎樣,經常聽見同學們高談闊論,講述自己玩得多麽痛快時,你可能會有失落的感覺。你也許會問:“為甚麽其他青年可以玩個痛快,我就不可以?”不錯,你可以怎樣克服這種失落的感覺呢?

讀讀詩篇73篇,沉思一下聖經執筆者亞薩的經歷可能會對你大有幫助。他在第2、3節承認説:“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我的腳險些滑跌。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不錯,亞薩一直過着自我克制的生活,但其他人卻誇耀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他們似乎沒有受到甚麽壞的報應,而且還生活安逸、家道豐富。(第12節)亞薩於是大感沮喪,他喊道:“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詩篇73:13。

值得慶幸的是,亞薩在未輕舉妄動之前就醒覺過來。他進了“上帝的聖所”,在一個美好的環境下把這事反覆思量。不久,他終於得出了一個正確的結論。他就那些蔑視上帝,只管尋歡作樂的人的處境評論説:“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詩篇73:17,18。

你那貪愛享樂的同輩朋友其實也處於同一的窘境。他們可能以為自己正及時行樂,但罪中之樂所帶來的快感只是很短暫的!(希伯來書11:25)他們沒有跟從聖經的標準,就彷彿站在“滑地”之上,隨時隨地都會闖出大禍來。上帝的話語宣告説:“人撒播的是甚麽,收割的也是甚麽。”(加拉太書6:7)事實上,你豈不聽過有些跟你同年紀的人已染上性病、早死、未婚懷孕,或由於“玩個痛快”、胡作非為而鋃鐺入獄嗎?既然這樣,你規避這些事豈不對你有益嗎?——以賽亞書48:17。

所羅門語重心長勸勉説:“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絶。”(箴言23:17,18)不錯,沒有任何“有趣”的娛樂會值得你賠上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裏的希望。

但如果有時你真的想紓展一下身心,你可以怎樣行以滿足這種正常的需要呢?會有一些既安全、又有益的娛樂可以供你選擇嗎?如果你的金錢或資源有限,又可以怎樣行?《儆醒!》雜誌曾訪問過環球各地許多青年的意見,他們的建議會在未來這系列的文章中加以討論。

[腳注]

a 請參閲本雜誌1995年12月22日刊的“青年人問……我應該出席搖滾音樂會嗎?”一文。

[第26頁的圖片]

你如果無法從事一些世人認為是有趣的娛樂,你應當感覺失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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