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父母偏心,我可以怎樣做?
“妹妹年紀比我小兩年,但爸媽特别寵愛她。……實在太不公平了。”——麗貝卡a。
如果你的父母特别溺愛某個孩子,你自然覺得自己受到輕視或冷落。另一方面,在兄弟姊妹當中,如果其中一個的才華特别出衆,或正經歷嚴重困難,或跟父母志趣相投、性情相近,你要爭得父母的一點寵愛,看來就難上加難了。你會越想越傷心,越想越氣憤。b
可是,聖經警告説:“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裏思想,並要肅靜。”(詩篇4:4)你傷心和憤怒的時候,很容易會説出或做出一些後來可能後悔的事。請想想,該隱當初由於上帝喜悦他的弟弟亞伯,他既忿怒,又激動。上帝警告他説:“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世記4:3-16)該隱因為沒有控制自己的怒氣,結果闖了大禍!
你當然不會像該隱一樣,對得寵的兄弟姊妹動殺機。但父母偏心一定叫你又惱又怒,危險可能就這樣服在你的門前了!到底有甚麽危險?你可以怎樣應付這樣的情勢?
要止住舌頭!
貝思13歲那年,因為父母偏愛弟弟,於是感覺憤憤不平。她回憶説:“媽媽和我終日大吵大鬧,互相對罵,但這樣做其實無補於事。我們根本沒有理會對方説甚麽。最後都是不歡而散。”你也可能知道,吵鬧只會令彼此關係更為惡化。以弗所書4:31説:“一切惡毒、憤怒、烈怒、尖叫、詆毁,連同一切惡念,都該從你們當中除掉。”
你無須大叫大嚷,才能向父母宣泄不滿。心平氣和地跟他們談談其實會好得多。箴言25:15説:“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所以,要是父母看來確實偏愛某個孩子,不要對父母破口大罵,要耐心等候適當的時機,婉轉恭敬地向他們傾吐你的感受。——可參閲箴言15:23。
要是你一味指責父母的不是,或埋怨他們怎樣“不公平”,他們只會避開你,或跟你對立。所以,倒不如把自己的感受坦白告訴他們。(例如你可以説:“你們不關心我,我感覺挺難受呢!”)這一種的話可能更有效,更能推使父母重新檢討對你的態度。還有,你“要快一點聽”。(雅各書1:19)父母特别溺愛某個孩子,可能是另有苦衷,也許有些原因是你不知道的。
要是你很容易就大發雷霆,口出惡言,事情就會變得怎樣呢?箴言25:28把一個“沒有制伏自己的心”的人比作一座“沒有牆垣”的城。這樣的人往往輕舉妄動,行事魯莽。在另一方面,你要是能够控制怒氣,就證明自己是個真正堅強的人。(箴言16:32)所以,何不等到自己平心靜氣,甚或等到另一天,才把自己的感覺向父母説出來?你也許發覺,暫時離開當時的環境,出外散散步,做點運動,可以幫助你把心境平靜下來。(箴言17:14)藉着克制舌頭,你可以避免説出一些有害和愚蠢的話來。——箴言10:19;13:3;17:27。
跟父母作對
另一個要提防的陷阱就是跟父母作對。十六歲的瑪麗有一個小弟弟,經常在家人研讀期間搗亂,但父母總是不了了之。眼見父母嬌縱弟弟,她於是賭氣,實行“罷課”,索性不加入研讀。你又怎樣?你覺得父母行事不公,你會以無聲抗議,或不合作的態度去宣泄不滿嗎?
若然,要知道賭氣是跟聖經原則背道而馳的,因為聖經一向吩咐兒女要孝敬和服從父母。(以弗所書6:1,2)況且,反叛也會削弱你和父母之間的關係。所以,你倒不如開誠布公地跟父母談談你的感受。箴言24:26(《現譯》)表明,“誠實的應答”會贏得别人的尊重。瑪麗跟母親討論過難題之後,終於彼此諒解,兩人的關係也大大改善了。
孤立自己的危險
有些人因為父母偏心,於是就乾脆疏遠家人,交一些不在信仰中的朋友,希望這些朋友可以給他一點關懷。卡桑德拉就曾這樣做,她説:“我避開家人,跟學校的世俗朋友來往。我甚至結識了許多異性朋友,爸媽全不知情。但我因為知道這樣做是錯的,所以覺得既慚愧,又内疚。我想擺脱這些朋友,但又不敢開口向父母求助。”
孤立自己,避開家人和信徒同工是非常危險的。在我們感覺憂傷和思想混亂的時候,這樣做就更是不明智了。箴言18:1警告説:“與衆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要是你這時覺得難於向父母啟齒,可以找個像箴言17:17所描述的基督徒朋友傾訴一下,經文指出:“[真正的]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在會衆的成熟基督徒當中,通常最易找着這樣“[真正的]朋友”。
卡桑德拉就在她有需要時找到了“[真正的]朋友”,她説:“環務監督探訪我們會衆的時候,爸媽鼓勵我跟他一起傳道,他和妻子都很坦誠隨和,對我關懷備至,我可以跟他們説甚麽也可以,不害怕他們會指責我。他們也體諒我的處境,深知雖然我在基督徒家庭長大,卻絶不是不會行差踏錯的。”卡桑德拉的確得着適時的鼓勵和勸勉。——箴言13:20。
嫉妒是危險的
箴言27:4(《新譯》)警告説:“烈怒雖然兇殘,暴怒又好像狂瀾,人還可以抵受;但面對嫉妒,誰能站立得住呢?”有些青年由於嫉妒得寵的兄弟姊妹,結果做出一些魯莽的事來。一個婦人自白説:“我年幼的時候,身體瘦弱,頭髮又疏又黃;妹妹卻滿頭金髮,長及至腰。爸爸經常讚賞她,甚至叫她做德國神話故事中的‘長髮仙子’。一天晚上,我趁她睡着的時候,拿起媽媽裁衣用的剪刀,靜悄悄的走到她床前,狠狠地把她的頭髮剪個痛快。”——阿黛爾·費伯和依蓮恩·馬利莎合著的《手足情深》。
所以難怪聖經把嫉妒描述為“肉體的作為”。(加拉太書5:19-21;羅馬書1:28-32)可是,我們所有人都有“妒忌的傾向”。(雅各書4:5)所以,要是你總喜歡戲弄得寵的兄弟姊妹,或者出言奚落,並以不同的方式挖苦他,那麽,嫉妒就正“伏在門前”,隨時可以把你制服了!
要是你察覺自己有這種不良傾向,你該怎樣做?首先,要向上帝禱告,求他賜聖靈幫助你。加拉太書5:16説:“你們要不斷靠靈行事,這樣就決不會行肉體的慾望了。”(可參閲提多書3:3-5。)這樣做也可以表示你珍重手足之情。難道你真的可以説,你除了憎恨得寵的兄弟或姊妹之外,一點也不愛他嗎?聖經告訴我們,“愛不嫉妒”。(哥林多前書13:4)要竭力克服消極、嫉妒的思想,設法跟父母寵愛的兄弟姊妹和睦共處。——可參閲羅馬書12:15。
你跟父母開誠布公,可能有助解決難題,推使他們格外留意你的需要。這樣做大大有助你克服嫉妒的心理。但要是家裏的情況依然沒有改善,父母仍然偏袒某個孩子,那又怎樣?不要大發雷霆、破口大罵,或出言中傷你的父母。要盡量跟父母合作,順服他們。有必要的話,就向會衆成熟的基督徒求助。最要緊的是跟耶和華上帝保持親密的個人關係,並緊記詩篇執筆者所説的話:“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27:10。
[腳注]
a 有些人名經過修改。
b 請參閲本刊1997年10月22日刊“為甚麽他們偏愛哥哥不愛我?”一文。
[第19頁的圖片]
要是你覺得父母冷落你,坦白把感受告訴他們可能有助解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