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參加通宵狂歡舞會是無害的嗎?
“我一邊踏着舞步,一邊舉起雙臂,讓身體隨着音樂的節拍擺動。看見舞池上的人也一樣聞歌起舞,我不禁越跳越起勁,真樂透了。”——吉納。
吉納談到參加通宵狂歡舞會時,不禁眉飛色舞。顧名思義,這些跳舞派對通常會延續至通宵達旦。這類舞會於80年代開始在英國盛行,如今在全球各地,包括比利時、加拿大、德國、印度、新西蘭、南非和美國等地方也紛紛流行起來。
通宵狂歡舞會通常舉行的地點包括:夜總會、棄置的貨倉、空置的土地,總之任何可以供大群人聚集狂歡、不停跳舞的地方。亞當·萊文在南非約翰内斯堡的《星期日時報》寫道:“通宵舞會已逐漸取代了夜總會,成為青少年消遣的好去處。要是你的青少年兒女從沒有跟你談過這些舞會,你們必定是在溝通上有問題。”
通宵狂歡舞會一瞥
通宵狂歡舞會有時是在一些隱密的地方舉行,地點是當日才通知與會者的。不過,忽明忽暗的幻彩閃燈一旦亮着,強勁節拍的電子跳舞音樂一旦響起,大批奇裝異服的青少年就會從四面八方湧現,數目由幾十人至幾千人不等。一個大學二年級學生卡蒂説:“他們一窩蜂地湧進舞池去,如痴如狂地跟着拍子載歌載舞。”
通宵狂歡舞會不僅是一種跳舞的社交場合,也是一種文化,參加者把這種舞會稱為一種“風尚”。有人認為,這種舞會所提倡的基本信念是和平、愛心、團結和尊重,可以打破種族、國籍,並個人性取向的界限。一個專門售賣跳舞音樂唱片的商店東主這樣説:“我們在派對中盡力把各種文化融會起來。我們的目標是要保持團結,一起載歌載舞就能達到這個目的。”
既然目標看來這麽高尚,你也許會問:“參加通宵狂歡舞會到底有甚麽不妥?”請考慮一下通宵狂歡舞會的另一面。
通宵狂歡舞會黑暗的一面
有些人聲稱,在通宵舞會裏很少人喝酒。不過,毒品卻十分流行。一個參加舞會的青年布賴恩承認説:“有人納罕,舞會要是很少人吸毒,真的會更受歡迎嗎?”他説:“其他人就認為,舞會沒有毒品,又怎算得上是舞會呢。”
雖然大麻和安非他明(LSD)在參加舞會的人當中十分流行,但似乎迷幻藥(MDMA)才是最受歡迎的,一般人稱這種毒品為“靈魂出竅”。使用者聲稱,這種迷幻藥比較安全,它可以使人精神煥發,整夜玩個痛快,也可以叫人情緒高漲、興奮莫明。可是,《紐約時報》大字標題指出,“流行的毒品可以損害頭腦”。該報接着説,“服用‘靈魂出竅’,會對人的食慾、睡眠、情緒、衝勁,以及其他頭腦機能造成永久的損害”。難題不是到此為止,霍華德·麥金利醫生説:“有些服用‘靈魂出竅’的人最後更一命嗚呼;即使有些人僅服食正常分量,都會患上心臟、肝臟衰竭,或昏迷等症狀。”所以西爾萬·米蘭達醫生的確有理由説:“在通宵狂歡舞會裏服用‘靈魂出竅’的人,其實等於同死神共舞。”
一些有機藥物(包括:Herbal Acid, Ac-celeration, herbal Ecstasy, Rush)其實都是對人體有害的。有人指出,在某些情況下,服用有機藥物(例如,Acceleration),不但會導致心臟病突發,更可以叫人喪命。
可是,有些人仍堅持,在舞會裏吸食的毒品是不會損害健康的。不過,請他們再考慮另一件事實。加拿大警方的一名偵探伊恩·布里格斯指出,百分之90售賣給青年的“靈魂出竅”都不是真的。他説:“青年所買到的其實多數是天使塵(PCP),和其他危險的毒品。他們肆無忌憚地售賣這些藥物,到服用的人藥力發作時,他們早就逃之夭夭了。”a
無可否認,有些通宵舞會可能不涉及毒品。可是,就算出席舞會的人也承認,他們根本無法預知與會者當中到底有沒有人吸毒,或吸毒的人數是多是少。
參加通宵狂歡舞會是明智的嗎?
事實上,沒有任何明文規定,哪一種音樂或舞蹈是錯的;而且舒展一下身心也沒有甚麽不對。畢竟,聖經也指出,“歡樂有時”、“舞蹈有時”。(傳道書3:4,《現譯》)聖經也勸勉説:“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傳道書11:9)這證明創造主是想人快樂的。可是,你必須記得,“全世界都伏在邪惡者的勢力下”,這惡者就是魔鬼撒但。(約翰一書5:19)所以,難怪許多受這個世界推崇的娛樂,都往往受到不良的風氣所感染。
例如,請想想參加舞會的人。他們有聽從聖經的勸告,“潔淨自己,除去肉體和靈的各樣污穢”嗎?(哥林多後書7:1)不錯,參加舞會的人可能都鼓吹和平、愛心和團結,但“從上頭降下來的智慧”不僅是“和和平平”,還包括“貞潔”。(雅各書3:15,17)請問問你自己:“那些經常出席舞會的人的道德,跟上帝話語聖經的標準一致嗎?我想跟一些‘愛享樂不愛上帝’的人玩個通宵達旦嗎?”——提摩太後書3:4;哥林多前書6:9,10;可參閲以賽亞書5:11,12。
這是一些值得你思考的重要問題,保羅寫道:“不良的交往會破壞有益的習慣。”(哥林多前書15:33)經常跟藐視上帝律法的人來往最後一定會闖禍,聖經説:“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言13:20。
事實表明,許多通宵狂歡舞會其實是毒品派對,出席這些場合只會自討苦吃。例如,有些舞會因為是非法舉行,或有人涉及毒品,於是遭警方突擊搜查,甚或中斷舞會進行。你希望自己被視為不守法的公民嗎?(羅馬書13:1,2)就算沒有違法,你可以一方面參加這樣的舞會,又同時“不讓自己沾上世界的污點”嗎?(雅各書1:27)既然聖經譴責人縱酒“狂歡”,你參加通宵狂歡舞會可以使你在上帝和人面前享有清白的良心嗎?——加拉太書5:21;哥林多後書4:1,2;提摩太前書1:18,19。
由此可見,基督徒必須提高警覺,不要罔顧參加通宵舞會的危險。在另一方面,你也無須失望,你仍然可以有許多娛樂。例如,許多耶和華見證人家庭都安排一些有益的交往。b這些交往都是經過仔細策劃和督導的,使出席的人可以在靈性上和身體上大感暢快。最重要的是,造益靈性的交往可以取悦“快樂的上帝”耶和華,而他也希望自己的人民快樂。——提摩太前書1:11;傳道書8:15。
[腳注]
a 天使塵是一種麻醉劑,人有時不正當地服用這種藥物,目的是要使自己有一種飄飄然的幻覺。
b 如果你想進一步了解這個問題,請參閲《守望台》1992年8月15日刊,15-20頁,以及《儆醒!》1997年5月22日刊,8-10頁。
[第26頁的附欄]
何謂電子跳舞音樂?
電子跳舞音樂(Techno)有許多不同形式,大多數人把它形容為節奏強勁的音樂,因為它的節奏通常達到每分鐘115至160拍。
《歐洲人報》指出:“在門外漢的耳中,電子跳舞音樂有如牙醫鑽牙時的響聲,也有如所多瑪和蛾摩拉遭受毁滅當晚,城裏發出的淒厲喊聲。”可是,有些人卻迷上了這種音樂的節拍。18歲的克里斯蒂娜説:“這種音樂使我覺得無拘無束,逍遙自在。”索妮亞也有同感,她説:“我起初完全不喜歡這種音樂,但聽下去,就漸漸愛上它了。如果你把音量調得够高,就不難聽見音樂的強勁節拍,也不期然會隨着拍子手舞足蹈。你要是不小心,強勁的節拍更可以控制你整個身體。”19歲的雪莉就看透了這種音樂背後的一件事實,她説:“它不僅是音樂,簡直是一種生活方式,甚至影響到人的衣着和言談。”
基督徒希望“不斷驗明,甚麽才是主所悦納的”。(以弗所書5:10)因此,基督徒必須對這種音樂提高警覺,像小心選擇其他類型的音樂一樣。要是你十分喜愛這種電子跳舞音樂,你最好問問自己:“這種音樂對我有甚麽影響?它令我感覺快樂、平靜和安寧嗎?還是它使我感覺焦躁不耐,甚至挑起我憤怒和不道德的思想呢?這種音樂會改變我的生活方式嗎?我想嘗試出席通宵狂歡舞會,聽聽這些音樂,並且跟着拍子起舞嗎?”
真的,要考慮的基本因素是:不論你聽甚麽音樂,千萬不要讓它破壞你同天父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