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滅罪行談何容易
英國《利物浦每日郵報》引述首都警察廳前任廳長的話説:“如果人人都肯安分守己,治安馬上就可以好轉過來。”真的,只要人人都奉公守法,罪行就沒有立足之地了。
可是,在大多數地方,犯罪活動都有增無已。幾千年前説過的話至今仍然適用:“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世記6:11)——請見對頁附欄。
從小偷小摸幹起
人慣常小偷小摸,久而久之,就變得膽大妄為,甚至犯下嚴重罪行。為了幫助學生牢記這件事實,一位女教師説:“銀行盜匪是從偷取同學的鉛筆幹起的。”
工作地方又怎麽樣?甚麽現象屢見不鮮?工人以生病為藉口,呆在家裏偷懶,詐取非應得的病假補助費。這樣的欺騙行為比一般人所想像的普遍得多。就以德國工人所告的病假為例。有百分之6的病假天是星期三,有百分之10是星期二,另有百分之16是星期四。真沒想到居然有百分之31的病假天是星期一,星期五的更厲害,竟高達百分之37!工人真的多在星期一和星期五生病嗎?這不是偷竊行為又是甚麽呢?
作奸犯科的是誰?
平民作案所引起的反響,通常比不上權貴犯法那麽轟動。在70年代初期,美國揭發了一樁政治醜聞,使舉國上下大為震驚。後來,跟醜聞有關的大廈名稱也成了英語詞彙的一部分,可見醜聞影響多麽深遠。
《巴恩哈特英語新詞語詞典》給“水門”(Watergate)下的定義是:“醜聞,尤其指企圖隱瞞有破壞性的情報或非法活動的醜聞。”a該詞典進一步指出:“水門一詞成了70年代英語的特徵。從水門事件衍生出來的新詞源源湧入英語詞彙。但凡加了‘-gate’作後綴的詞語,都是指醜聞或貪污事件而言。”
自那時以來,類似水門事件的醜聞,不知發生過多少次。這充分表明罪行猖獗,連理應維持法紀的官員也知法犯法。政客營私舞弊的事件屢見不鮮,日本政府不得不在90年代初期,制定新的法律對付貪污。1992年,巴西總統因面對貪污指控而被迫下台。
這不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嗎?當權的人幹壞事,父母、教師和執法人員其身不正,結果一般人也就爭相效尤了。
光有好意不足够
大多數人都同意,政府其實很想肅清罪行。論到自己國家的情況,一個退休官員説:“政府在提高司法機關的辦事效率、加快運作速度方面可説無能為力。司法部不够法官,案件堆積如山,寥寥幾個法官根本應付不來。警隊人手短缺、配備不足。此外,政府有時又不準時發薪,警察要抗拒受賄的引誘,就難上加難了。”
意大利的《天主教文明》雜誌嗟歎“政府窩囊,無法對付有組織的犯罪活動”。該雜誌接着説:“執法和施法機關誓言要撲滅罪行,這是值得表揚的。但很明顯,他們的保證對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根本沒有阻嚇作用,犯罪勢力反而不斷擴張。”
政府本着好意打擊罪行,但光有好意顯然是不够的。歐洲移民與司法事務專員阿妮塔·格拉丁説得不錯:“工作程序必須改善,辦事效率必須提高,大家才能通力合作,把走私及販運毒品、偷運非法入境者、非法移民、有組織的罪行、行騙、貪污等犯罪活動鏟除。”
執法官員的決心有多大?
有些人質疑,執法機關是否真的有決心要撲滅罪行。某個國家的前任警察總監注意到,至少在公開場合,人人都“譴責貪污和經濟罪行”。他接着説,但不是人人都真心想肅清罪行、制止貪污的。越來越多人認為,利用賄賂、欺詐、盜竊等手段向上爬沒有甚麽不妥,這是清楚可見的,只可惜連執法人員也這樣想。
一個海關人員評論,許多“罪犯都逍遙法外”,這無疑是罪案激增的大理由。舉例説,俄羅斯一份刊物談論,“罪犯多輕易就逃脱了懲罰”。該刊物進一步指出,這“反倒是要推動平民百姓用最殘酷的手段犯案似的”。情況就像聖經的執筆者在大約三千年前所説的一樣:“對惡行已判定的刑罰遲遲沒有執行,世人的心就充滿行惡的意圖。”——傳道書8:11,《新譯》。
罪行不斷增多,政府要制止也有心無力,這絶不是誇大其詞。德國報章《萊茵信使》評論:“暴力罪行多起來,公衆惶惶不可終日。長期積壓的恐懼很難一下子就除去。政黨照常互相指責根本無濟於事。一味拿統計數字做擋箭牌,説情況怎麽樣怎麽樣改善,也不能叫大家安心。”
説真的,情況並非不如想像的壞到這個地步,事實上可能壞得多。雖然這樣,我們卻有理由保持樂觀。世上的罪行很快很快就會蕩然無存,你或許會目睹這件事實現。要知道我們這樣説的原因,請讀讀下篇文章。
[腳注]
a 這樁醜聞所以稱為水門事件,是因為跟水門大廈有關。有人闖入該大廈而被捕,事件因此被揭發出來,尼克松總統結果要引咎辭職,他幾個高級顧問也鋃鐺入獄。
[第6頁的精選語句]
許多人認為,利用非法手段向上爬沒有甚麽不妥
[第5頁的附欄]
地上充滿強暴
巴西: “暴力浪潮一浪比一浪大。盈千累萬的市民擁到[里約熱内盧的]市中心去,街上擠滿人群。民衆要宣泄心中的恐懼和憤恨,抗議該市罪惡重重。”——《國際先驅論壇報》。
中國: “中國黑幫東山再起,嚴重的罪行似乎不受控制。……中國的犯罪學家指出,黑幫和‘秘密組織’的數目增長得很快,連警方也算不清。”——《紐約時報》。
德國: “甚麽是有心動武、甚麽是為形勢所迫而動武,兩者越來越難區别。難怪暴行是當今社會的家常便飯。”——《萊茵信使》。
大不列顛: “暴力事件動不動就爆發,罪犯越來越傾向於先發制人。”——《獨立報》。
愛爾蘭: “在都柏林市中心和西邊近郊的貧民區,黑手黨式的犯罪家族已坐大了。黑幫武裝日趨精良。”——《經濟學家》週刊。
墨西哥: “在這麽短的時間内,罪行增長的速度實在快得驚人。”——《華爾街日報》。
尼日利亞: “警方發言人弗蘭克·奧迪塔先生指出,家庭、教堂、清真寺、學校和社會組織,通通失職,未能防止年輕人學壞。”——《勝利日報》。
菲律賓: “在菲律賓,每十個家庭就有六個聲稱,不管在家裏還是在街上,他們都缺乏安全感。”——《亞洲新聞》。
俄羅斯: “在前蘇聯管治下,莫斯科是世上其中一個治安良好的城市。今天,黑手黨式的匪幫已把這個城市變成罪惡淵藪。……警隊中尉根納季説:‘我當巡警17年了,從沒見過莫斯科有這麽多罪行發生,也沒見過這麽兇狠的犯案手法。’”——《時代》雜誌。
南非: “暴力肆虐橫行、不受控制。我們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連我們的起居、工作也受到威脅。有關當局必須採取嚴厲措施鎮壓暴行。”——《星報》。
台灣: “在台灣,……行劫、毆打、謀殺等罪行有增無減,社會無日安寧。……犯罪率不斷上升,有些類型的案件甚至超出西方國家的數字。”——《紐約時報》。
美國: “就工業國家來説,美國可説是個暴力國。……其他工業國家的犯罪率,沒有一個能比得上美國的。”——《時代》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