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不敬虔的習俗!
耶穌基督説:“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不錯,基督教的真理叫人得以自由,幫助人擺脱迷信的束縛、錯謬的信仰和希望,以及可恥的行徑。
可是,像古代一樣,今日基督徒往往要面對壓力,被迫要回復以往的習俗。(加拉太書4:9,10)當然這絶不意味到流行的習俗全都有害。事實上,如果當地的習俗健全有益,基督徒會樂意按之而行。可是,某項習俗如果跟上帝的話語背道而馳,基督徒就一定不會妥協。由於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才不會慶祝聖誕節、生日或參與其他有違上帝話語的習俗。他們在這些事上的立場是人所共知的。
見證人在這方面無畏的立場往往換來朋友、鄰舍和不信親人的嘲笑和反對。在非洲一些地方,情形尤其嚴重。當地與葬禮、婚禮和嬰孩出生有關的習俗可算各式各樣都有。基督徒可能受到恐嚇和毆打,被迫要跟從這些習俗。他們可以怎樣堅守立場呢?衝突有可能在無須妥協的情況下得以避免嗎?若要知道問題的答案,且看看一些忠心的基督徒曾怎樣面對各種不合乎聖經的習俗。
充滿迷信的葬禮習俗
在非洲南部,與葬禮有關的習俗多得不可勝數。痛失親者的人通常會整晚——甚或多晚——在靈堂守候。靈堂上有爐火不停地燃燒。習俗規定死者的家人不得煮食,不得剪髮,甚或不得洗澡,直至葬禮完畢為止。之後,他們必須取一些特别的草藥,跟水混合,用來洗身。基督徒可以採納這些習俗嗎?不可以。因為所有這些習俗不但使人誤信靈魂是不死的,還令人對死者懷有病態的恐懼。
傳道書9:5説:“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人獲悉上述的真理之後,對‘死者亡靈’的恐懼便一掃而空。可是,親人如果好意相勸,要求基督徒跟從與迷信有關的習俗,基督徒應當怎樣做呢?
且考慮一下一位名叫簡的非洲見證人的經驗。簡的父親不幸去世。她一來到靈堂,親人便馬上叫她跟其他家人一起在父親遺體四周整夜跳舞,好安撫死者的亡靈。“我告訴他們,我是個耶和華見證人,所以我不能參與這些儀式,”簡回憶説,“可是,在葬禮之後第二天,年長的親者對我們説,他們會替死者的家人洗澡,好進一步保護我們免受到死者亡靈的傷害。但我再次拒絶。與此同時,家母獨自被關在一間屋子裏,跟其他人隔離。如果别人想見她,就必須先喝一杯特别為此而設的酒。
“我拒絶這樣做。剛相反,我回到家中,準備好一些食物,然後便攜着食物前往家母留居的屋子去。我這樣做令家人大失所望。親人認為我瘋了。”此外,他們還取笑她,詛咒她説:“既然你由於自己的宗教而違背我們的習俗,你爸爸的亡靈是不會放過你的。事實上,你甚至可能不再能够生育。”即使面對這些恐嚇,簡仍然拒絶屈服。結果怎樣?簡説:“當時我已經有兩個孩子。現在我有六個!這使那些曾經罵我不再能够生育的人面目無光。”
性“淨化”
另一項不合乎聖經的習俗跟淨化死者的配偶有關。如果一個人的妻子去世,娘家就需要把他亡妻的一個姊妹或者跟他亡妻有近親關係的一個女子交給他,而他有義務要跟她發生性關係。惟獨這樣,他才可以隨意再娶。如果丈夫去世,情形也是一樣。當地人認為這項淨化習俗能够幫助在生的配偶擺脱已死配偶“亡靈”的纏繞。
任何拒絶這樣做的人都有可能觸動親者的怒氣。他或她可能會被孤立起來,還會遭人辱罵和判刑。即使這樣,基督徒也不會跟從這項習俗。他們知道婚外的性關係絶不是一種“淨化”的行為,相反在上帝眼中是污穢的。(哥林多前書6:18-20)此外,基督徒只會與“在主裏”的人結婚。——哥林多前書7:39。
贊比亞一位名叫維奧萊的女子痛失了親夫。後來,親人帶來一個男子,堅要她跟這個男子發生性關係。維奧萊斷然拒絶,結果她受到懲罰,不准在公共水井打水。親人還恐嚇她,如果她走到大街上去,就會遭殃。可是,不管親人和村民怎樣威嚇,她都拒絶屈服。
後來,維奧萊被傳召到地方法庭。她勇敢無畏地在庭上申述拒絶苟合的聖經理由。結果法庭判她無罪,並且表示法庭不能強迫她跟從有違她信仰的傳統習俗。值得留意的是,維奧萊的堅決立場減輕了村中其他見證人在面對同一爭論時的壓力。
非洲一位名叫莫妮卡的見證人在丈夫死後也面對類似的壓力。她丈夫的家人強迫他改嫁另一個男子。莫妮卡説:“我拒絶了他們的要求,因為我決心聽從哥林多前書7:39的吩咐。”她的親人並沒有就此罷休。“他們恐嚇我,”莫妮卡回憶説,“並對我説:‘如果你不嫁這個男子,你就永遠都沒有機會再婚。’他們甚至表示我有些基督徒同工都偷偷地進行了這項淨化儀式。”即使這樣,莫妮卡仍不肯就範。“我保持了獨身兩年,之後便以合乎基督徒的方式再婚,”莫妮卡説。她現今是一位正規先驅。
小産和死胎
非洲南部的基督徒還必須面對與小産和死胎有關的習俗。此類悲劇的發生其實源於人的不完美,而非來自上帝的懲罰。(羅馬書3:23)可是,按照非洲一些習俗,一個婦人如果小産,人就會把她逐離社區一段時間。
由於這緣故,一名剛在不久前小産的婦人在目睹見證人走向她的房子時,感到十分驚訝。見證人正走近之際,她大聲喊叫説:“不要走近!根據我們的習俗,一個剛小産的婦人别人是不應探訪的。”但見證人告訴這婦人,耶和華見證人向各種各式的人傳講聖經的信息,他們是不會理會當地與小産有關的習俗的。接着,見證人打開以賽亞書65:20,23,把經文讀給婦人聽,並且解釋在上帝王國的治下,小産一類的事是不會再發生的。最後,婦人接受了一個家庭聖經研究。
有時埋葬死胎也可能涉及很多屬於迷信的習俗。一位名叫約瑟夫的見證人出席一個葬禮,當時有人告訴他所有在場的人都必須用某些草藥洗手,之後還要把藥物搽在胸口。他們相信這樣做可以防止胎兒的“亡靈”回來加害他們。可是,約瑟夫婉拒了,他知道聖經表示死者是不能傷害活人的。可是,有些人仍然試圖迫他就範。約瑟夫再次拒絶。其他在場的人由於目睹他的勇氣,於是也照樣拒用那些藥物。
避免衝突之餘,還要保持堅定
由於懼怕人和擔心遭人逐離社區,人可能會在壓力之下妥協。箴言29:25説:“懼怕人的,陷入網羅。”上述的經驗表明,箴言這節經文的下部分的確所言不虛:“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不過,衝突很多時是可以避免的。例如,如果基督徒要參加親者的葬禮,就應及早採取行動,以免落入可能妥協的情勢。聖經説:“精明人看見災禍,就躲藏起來;愚蒙人反往前走,自取禍害。”——箴言27:12,《新譯》。
以機巧的方式詢問要進行的習俗的性質是明智之舉。如果習俗有不符合聖經的地方,這時基督徒便可以把握機會,“以温柔、敬畏的心”向親者解釋他不會參與的理由。(彼得前書3:15)如果基督徒事先 以尊敬的方式解釋自己那基於聖經的立場,通常親者都會較容易尊重他的信仰,以及較少強迫他就範。
可是不管親者的反應怎樣,基督徒是絶不會妥協的。無論人怎樣恫嚇他們,虐待他們,他們都絶不會跟從上帝所不嘉許的習俗。不錯,我們已經擺脱了源於迷信的恐懼。使徒保羅鼓勵我們説:“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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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相信,一個剛去世的人是可以作為活人的代言者,把信息傳達給久已死去的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