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防自以為義!
在第一世紀,法利賽派享有良好聲譽,被人視為上帝正義的敬拜者。他們勤於研讀聖經,並經常向上帝禱告。有些人認為他們温文有禮、通情達理。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寫道:“法利賽派的人彼此親愛,跟社區的人也關係良好。”在當時的猶太社會裏,法利賽派很可能是最受尊重的人!
然而今日,“有如法利賽派”這句話及有關的詞語卻含有貶義,相當於假裝神聖、自以為義、孤芳自賞、過分虔誠、口是心非等意思。為甚麽法利賽派失去了他們的好名聲呢?
原因是,跟大部分猶太人不同,耶穌並沒有被法利賽派的外表所騙倒。他將他們比作“刷了白灰的墳墓,外表看來固然美麗,裏面卻充滿死人的骨頭,充滿各種各樣的不潔”。——馬太福音23:27。
不錯,他們站在大街上作冗長的禱告,但正如耶穌指出,他們這樣做只是要給人看。他們的崇拜僅是裝模作樣而已。他們喜愛晚餐席上最顯眼的位置和會堂裏的高位。所有猶太人都必須在衣服上加上穗邊,但法利賽派故意將穗邊造得特别長,藉此引人注目。他們把經文匣加大,戴在身上當作護身符,並且以此自豪,喜歡給人看見。(馬太福音6:5;23:5-8)他們所表現的偽善、貪婪和驕傲最後為他們帶來了羞辱。
耶穌宣告上帝對法利賽派深惡痛絶:“虛偽的人,以賽亞指着你們説的預言説得一點不錯,他説,‘這族人民用嘴唇尊重我,心卻遠離我。他們不斷崇拜我也是枉然的,因為他們把人的命令當做教義教導人。’”(馬太福音15:7-9)他們的正義其實是自以為義。難怪,耶穌告誡門徒説:“要提防法利賽派的麪酵。”(路加福音12:1)今日,我們也必須小心“提防”自以為義的態度,以免成為宗教的偽君子。
與此同時,我們應當意識到,人並不是在一夜之間就變成自以為義的。剛相反,這種傾向是在一段時間内逐漸形成的。人甚至可能不自覺地養成了法利賽派的不良特徵。
妄自尊大
我們必須“提防”的一些特徵是甚麽?《宗教及倫理百科全書》解釋説,一般而言,自以為義的人的“説話方式、一舉一動,看來表示他們從沒有做過任何錯事似的”。自以為義的人也喜歡大言不慚地自我吹噓,這正是法利賽派的嚴重弊病。
耶穌曾用一個比喻去形容法利賽派的這種態度:“有兩個人上殿宇禱告,一個是法利賽派的,一個是收税人。法利賽派的人站着,開始這樣心裏禱告説,‘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别人那樣敲詐、不義、通姦,也不像這個收税人。我一週禁食兩次,我所得的一切都交納十分之一。’”收税人跟法利賽派的人剛相反,他謙卑地承認自己的過犯;事實表明,他比自吹自擂的法利賽派正義得多。耶穌這個比喻是針對那些“信賴自己正義,認為别人算不了甚麽”的人説的。——路加福音18:9-14。
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因此有時我們可能由於自己的稟賦或有利條件,就自覺勝人一籌。但基督徒應當迅速將這樣的想法排出腦外。你也許有多年的基督徒生活經驗。你也許是個熟練的聖經教師。或者你聲稱是個受了聖靈所膏、有希望與基督同在天上作王的人。有些人在會衆裏享有額外的特權,作全時傳道員、長老或服事僕人。請問問自己,‘如果我以耶和華賜給我的恩典作為自負的理由,他會有甚麽感想呢?’這樣的做法無疑會令他不悦。——腓立比書2:3,4。
如果基督徒蒙上帝賜予某種才幹、特權、或權柄,就因此表現自命不凡的態度,他其實奪去了惟獨上帝才配得的榮耀和讚美。聖經明確地勸勉基督徒“衡量自己,不要衡量得過高”。它敦促我們説:“你怎樣想及自己,也要怎樣想及别人。不要老是想及高高在上的事物,倒要俯就卑微的事物。不要自以為睿智。”——羅馬書12:3,16。
“不要論斷人”
據一部聖經百科全書説,自以為義的人“只顧遵守律法條文的字面意思,完全忽視了律法的精神,結果他若非將自己視為操守正直,就是認為自己在上帝面前享有良好的地位”。另一部著作則把自以為義的人描述為“過度嚴謹,以致把所有時間都用來找尋别人的錯處”。
法利賽派就有這個毛病。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們把人為的規條看得比上帝的律法和原則更重要。(馬太福音23:23;路加福音11:41-44)他們立自己為法官,老是對那些未能符合他們那自以為義的標準的人提出譴責。他們所表現的妄自尊大、自命不凡的態度使他們一心要控制别人。他們無法控制耶穌,就勃然大怒,密謀要殺害他。——約翰福音11:47-53。
如果一個人總是喜歡論斷别人,吹毛求疵,而以屬靈警察自居,跟這樣的人一起是多麽不愉快的事。其實,會衆裏沒有人有權提出自己的觀點和自訂的規條,強要别人接受。(羅馬書14:10-13)態度平衡的基督徒意識到,生活上有許多事情都屬私人性質,每個人可以自行決定怎樣做。因此,如果人有要求嚴格、凡事求全的傾向,就尤其要小心避免論斷别人。
不錯,上帝授權給基督徒會衆定下若干規則作為指導方針,目的是要使耶和華的地上組織能够順利操作。(希伯來書13:17)但有些人卻歪曲了這些規則的用意,或擅自增添個人所定的規條。在某個地區,所有在神治傳道訓練班擔任演講的人都必須穿上全套西裝,而且在演講時上裝的鈕扣要全部扣上。如果學生沒有這樣做,就不再有資格擔任演講。與其定下這樣一成不變的嚴格規條,仁慈地私下向弟兄提出所需的指引豈不較合理,也更與上帝話語的精神一致?——雅各書3:17。
自以為義的精神也促成一種想法,就是認為基督徒如果經歷個人難題,這必然是由於他靈性軟弱所致。自以為義的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就對忠心的約伯懷有這樣的看法。他們對事情缺乏全面的了解,因此,他們指控約伯犯罪其實顯示他們自己狂妄自大。他們錯誤地評估約伯遭受苦難的原因,結果招致耶和華的譴責。——可參看約伯記第4,5,8,11,18,20章。
錯誤的熱心
自以為義和熱心時常有密切關係。使徒保羅曾談及虔誠的猶太人“對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照確切的知識。他們不知道上帝的正義,反而設法確立自己的正義,結果沒有順服上帝的正義”。(羅馬書10:2,3)保羅本身是個法利賽派的人,所以他曾一度極為熱心;可惜他的熱心並非基於耶和華的正義,而是基於錯誤的想法。——加拉太書1:13,14;腓立比書3:6。
聖經適當地提出勸告説:“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傳道書7:16)在會衆裏,一個基督徒也許起初是懇切認真的,可是他的認真和熱心卻可能演變成自以為義的態度。如果我們的熱心受屬人的智慧而非受耶和華的正義所指引,這種宗教熱心就可以對别人造成傷害。何以會這樣呢?
舉個例,父母可能過度忙於照料别人的靈性需要,卻忽略了自己的家人。或者父母過度熱心,對兒女的要求遠超過兒女的能力限度。(以弗所書6:4;歌羅西書3:21)有些兒女因為無法達到這種不合情理的標準,就乾脆過雙重的生活。合理的父母會考慮到家人的能力限度,然後作出適當的調整。——可參看創世記33:12-14。
此外,極端的熱心也可以使我們失去機巧、體恤之心和温情。這些都是我們與别人和睦共處所不可少的特質。一個人也許十分勤於推廣王國的權益,然而,他的極端熱心卻可能傷害其他人。保羅説:“我就算有説預言的恩賜,熟識一切神聖秘密、一切知識,又有全備的信心能够移山,但沒有愛,就沒有甚麽了不起。我就算獻出一切財物,讓人得糧,又捨掉己身,為要自誇,但沒有愛,就毫無得益。”——哥林多前書13:2,3。
上帝喜悦謙卑的人
身為基督徒,我們需要防患於未然,留意不讓自以為義的精神在我們心裏形成。我們必須避免養成自命不凡、喜歡批評别人的態度,也要避免表現基於屬人智慧的盲目熱心。
我們要“提防”法利賽派的態度;但是,與其批評别人自以為義,我們最好仔細留意自己的態度和傾向。誠然,耶穌批判法利賽派,稱他們為“虺蛇的子孫”,是理應遭受永遠毁滅的。但耶穌能够看透人的内心,我們卻不能。——馬太福音23:33。
因此,我們要尋求上帝的正義,而非我們自己的正義。(馬太福音6:33)惟獨這樣我們才能贏得上帝的嘉許,因為聖經勸勉我們所有人:“要以謙卑的思想束身,因為上帝反對高傲的人,賜分外恩慈給謙卑的人。”——彼得前書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