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具有特别需要的人行善
1.聖經吩咐基督徒要“彼此相愛”,真正關心别人和别人的福利。(約13:34;羅15:1,2)當‘有機會’之際,我們希望向衆人行善,特别是向一些信仰與我們相同的人。(加6:10)上帝所感示的勸告説:“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
2.在基督徒的小組裏有孤兒、較年長的人、寡婦、體弱的人、沮喪的人、傷殘人士和其他有特别需要的人。這些人的家人和其他親屬應當關心怎樣幫助他們。為了效法耶和華和他的愛子耶穌基督,我們所有人都應當表現關懷。——提前5:4,8;結34:16;太9:36。
我們可以怎樣行?
3.我們可以怎樣幫助這些人呢?在有些事例上,前往探訪他們及與他們作友善的談話可以激勵他們的精神。或者我們能够接他們參加聚會,邀請他們與我們一同從事組外傳道或陪同我們主持聖經研究。我們可以邀請較年老的姊妹或孤兒參加我們的家庭研讀以及/或吃一頓飯。小組裏所有人均可以盡一份力協助具有特别需要的人。青少年和兒童可以為這些人作差事,做家務或購物,只有父母一方認識真理的青年人可以在家裏予以這種協助。我們有許多方法能够表現真正基督徒的愛心,並且也應當如此行。——徒9:39;彼前4:8-10。
4.本身有需要的人時常最先響應别人的需要。事實上,許多這樣的人尋得幫助自己的方法。若要過一種快樂而富於生産力的基督徒生活,自助是一個重要因素。世上有數以百計的先驅身體有病,但是他們卻在傳道工作上保持忙碌。有些全時工作人員是瞎子、聾子或坐輪椅的傷殘人士。許多新近參加先驅工作的人是較年長的弟兄姊妹,其中有些身體有病和獨居。他們並沒有孤立自己,自憐自艾而將注意集中在自己身上,反之他們是樂觀和外向的人。他們將精神集中在與别人分享王國信息之上。(徒18:5)許多參加先驅工作、伯特利服務或海外傳道工作的孤兒亦然。當然,有許多具有特别需要的人沒有能力參加全時的服務。可是,以上舉出的例證表明我們所有人都應具有的精神和這樣行所帶來的良好結果。——可10:28-30。
5.有許多事是我們任何人都可以做得到而有助於使我們保持快樂和樂觀的。我們可以經常閲讀聖經、雜誌和社方的其他書刊;聆聽聖經錄音帶而讓真理充滿我們的心;打電話給有病或沮喪的人以給予鼓勵。我們可以寫信和採取主動對别人表現關懷;建立目標,例如開始一個聖經研究或作輔助先驅;邀請弟兄到家裏或前往探訪他們以加深對他們的認識。我們可以努力改善自己的傳道工作以及教人和説話的能力,參加神治傳道訓練班。弟兄們可以追求作僕人的權利。(提前3:1)我們越努力造益别人和我們自己,我們便越快樂。——徒20:35。
6.我們所有人,不論個人的需要如何,均應當表現愛心和謙卑。我們若有特别的需要,就應當提防不要過度專注這件事或容許自驕心使我們拒絶來自弟兄的仁愛協助。我們若予人幫助,就應當運用良好的判斷力以免使别人難堪或傷害别人的自尊心或尊嚴。我們絶不應當濫用弟兄的慷慨或佔他們的便宜。我們應當在態度上保持積極、合理、屬靈而為所懷的希望歡欣鼓舞。(腓4:4-9)聖經的訓示要我們‘切實愛弟兄’。這個訓示對所有基督徒均適用,因為這是我們所有人都具有的特别需要。——彼前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