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個全時的見證人嗎?
1 你能够説自己是個全時的見證人嗎?雖然上帝手下獻了身的僕人不是人人都能做全時傳道員,但耶和華期望我們做個全時的見證人,不是很合理嗎?這的確是我們的本分。
2 我們決不能做部分時間的基督徒。耶穌談到天父説:“我時刻做他所喜悦的事。”(約8:29)保羅也有同感,他敦促我們“一切都要為了上帝的榮耀而做”。(林前10:31)因此,要做個全時的耶和華見證人。不管我們從事甚麽活動,都要緊記這件事,好叫我們凡事取悦上帝。
3 考慮證據:我們的衣着儀表、言談舉止可以向人表明,我們的的確確是耶和華的見證人。我們參與外勤服務或參加基督徒聚會,都要留意衣着端莊、談吐高尚、舉止得體。可是,即使是上學、上班,或者消遣,我們也該表明自己的所言所行跟耶和華的正義標準一致。
4 耶穌説:“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優良作為,就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親。”(太5:14-16)不管在甚麽地方,不管做着甚麽事,我們都應該把光照在人前。要是我們在某些環境或某些場合猶豫不敢向人作見證,就要問問自己:“我只在某段時間事奉耶和華嗎?還是全時事奉他呢?”願我們永不要錯過任何傳講上帝王國好消息的機會。
5 “你是個全時的見證人嗎?”要記住,我們必須能够毫不猶豫地回答“是的!”,才可以取悦耶和華,使他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