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隨地向人傳道
1.我們怎麽知道1世紀的傳福音者隨時隨地向人傳道?
1 公元1世紀,熱心的傳福音者“持續不懈地”傳講好消息,哪裏有人就在哪裏傳道。(徒5:42)由此我們可以推斷,他們挨家逐户傳道時,想必也會向路上遇到的人傳道。他們傳道完了,到市集購物時,想必也會抓緊機會做非正式見證。他們效法耶穌,隨時隨地向人傳道。(可6:31-34)
2.我們稱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怎樣做才能名實相符?
2 隨時做好準備 我們的名稱耶和華見證人,不僅表示我們做甚麽工作,也表示我們有甚麽身份。(賽43:10-12)因此,除了做逐户傳道的時候,我們也會隨時做好準備,向人講解我們心裏的希望。(彼前3:15)你有沒有預計甚麽場合可以做非正式見證,並預先想想可以説些甚麽呢?你隨身攜帶一些書刊,以便送給那些對聖經感興趣的人嗎?(箴21:5)你只是逐户傳道,還是你也會在情況容許下在其他場合向人傳講好消息?
3.為甚麽用“其他形式”的見證工作來指在街頭、公園、停車場、商業地區等所做的見證工作不是最恰當的?
3 不是“其他形式”的見證工作 以往,我們有時用“其他形式”的見證工作來指在街頭、公園、停車場、商業地區等所做的見證工作。可是,“其他形式”看來可以指這些見證工作是選擇性、非一般性的。使徒保羅説,他“在公衆面前”或挨家逐户傳道。(徒20:20)因此,“在公衆場所的見證工作”這個説法,比“其他形式的見證工作”更恰當。無疑,逐户傳講王國的好消息仍然是我們主要和最有效的傳道方式。不過,公元1世紀的傳福音者所着眼的,不是門户而是人。他們抓緊每個機會,在公衆場所,或非正式的場合,或挨家逐户,向人談論真理。願我們都着眼於人,好徹底完成我們的傳道職務。(提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