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b 性侵犯兒童是指成人利用兒童來滿足自己的性慾,這常常牽涉到聖經稱為淫亂(波尼阿)的行為,包括撫弄性器官、性交、口交、肛交。另外,有些侵犯兒童的行為,比如:撫弄乳房,表明想跟兒童性交,讓兒童看色情作品,窺看兒童裸體,向兒童暴露自己的性器官,都可能會被列為聖經所譴責的「無恥的行為」和貪婪不潔的事。(加拉太書5:19-21;以弗所書4:19)
b 性侵犯兒童是指成人利用兒童來滿足自己的性慾,這常常牽涉到聖經稱為淫亂(波尼阿)的行為,包括撫弄性器官、性交、口交、肛交。另外,有些侵犯兒童的行為,比如:撫弄乳房,表明想跟兒童性交,讓兒童看色情作品,窺看兒童裸體,向兒童暴露自己的性器官,都可能會被列為聖經所譴責的「無恥的行為」和貪婪不潔的事。(加拉太書5:19-21;以弗所書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