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a 從19世紀一位天主教樞機主教紐曼在《論基督教教義發展》的評論,可以看到叛道的基督教所採納的許多教義、儀式和習俗其實是源於異教的。紐曼在書中説:「使用寺廟式的崇拜地方、把這些地方獻給聖人、在節日用樹枝裝飾;使用香、燈和蠟燭;病癒後做還願奉獻;聖水;靜修所;聖日和節期、教會節日表、宗教遊行、為田地祝福;司鐸的祭服、削髮修道、結婚戒指、面朝東方、後期的聖像,甚至聖歌和《求憐經》等都源於異教,後來卻因為受教會採納而被神聖化。」
「全能的耶和華」絶沒有把偶像神聖化,反而吩咐基督徒「要從他們當中出來……不要接觸不潔淨的東西」。(哥林多後書6: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