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a 有時醫生在治療一種有病情況(例如子宮頸生癌)時使胎兒喪生。但這可能僅是治療法所產生的一種無可避免的副作用;墮胎並非治療法本身,也不是其目標。類似地,有時受精卵留在輸卵管中而非子宮裡,並開始生長。胎兒是無法在狹小的輸卵管中發育完全的;過了相當時候之後。輸卵管便會爆裂而導致胚胎的死亡。若預早察覺這種情形,醫生通常會在輸卵管爆裂之前將受影響的部分切除。一個基督徒女子若在輸卵管中受孕,她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願意接受這項手術。在正常情形之下,她無疑願意冒任何危險以保全嬰兒的性命。但是她若在輸卵管中受孕,則不但她面臨嚴重危險,而且胎兒亦沒有可能繼續活下去而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