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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根據聖經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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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聖靈是上帝發出的動力。它不是有思想有感情的個體,而是上帝發出的一股強大力量,為的是要達成他的旨意。(詩篇104:30;彼得後書1:21;使徒行傳4:31)
人怎樣才算是有聖靈?
路加福音4:18,31-35:「[耶穌拿著以賽亞先知的書卷朗讀說:]『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立了我,叫我向窮人宣揚好消息』……。耶穌下到加利利的迦百農城,在安息日教導人。大家都很驚詫他的教導方式,因為他的話很有權威。會堂裡有一個人,被不潔的邪靈附身,大聲呼喊……。耶穌斥責邪靈說:『住口,從這個人身上出來。』邪靈就把那個人摔倒在眾人中間,然後才從他身上出來,沒有傷害他。」(我們怎麼看出耶穌有聖靈?據聖經記載,耶穌沒有渾身發抖,沒有大聲呼喊,也沒有手舞足蹈,但他的話很有權威。值得留意的是,當時有一個人被邪靈 附身,就大聲呼喊,倒在地上。)
使徒行傳1:8說聖靈臨到耶穌的門徒身上,他們就必為耶穌作見證。使徒行傳2:1-11記載,當聖靈果真臨到門徒身上的時候,群眾驚訝地看見,雖然說話的都是加利利人,他們卻能用在場許多外族人的語言傳講上帝威嚴偉大的事。經文並沒有說獲得聖靈的人情緒亢奮,大聲呼喊。
請也留意,當伊利莎白獲得聖靈而「大聲呼喊」時,她不是在聖殿或教堂裡,而是在家裡歡迎親屬到訪。(路加福音1:41,42)使徒行傳4:31說,當聖靈臨到眾門徒身上時,他們聚集的地方 震動起來。聖靈並沒有使門徒渾身顫抖,或在地上打滾,而是叫他們能「放膽傳講上帝的話語」。今天情形也一樣:人放膽傳講上帝的話語,熱心向人作見證,才是有聖靈的明證。
加拉太書5:22,23:「聖靈的果實有愛心、喜樂、和平、堅忍、仁慈、良善、信心、溫和、自制。」(表明人確實有聖靈的,是聖靈的果實,而不是狂熱的宗教激情。)
人情緒亢奮,能用自己從未學過的語言說話,就證明他有聖靈嗎?
今天有些人能施行治病的奇跡,是靠著聖靈嗎?
誰在聖靈裡受浸?
見「浸禮」129頁,另見37-41頁「重生」。
假如有人說
「你有聖靈(或聖神)沒有?」
你可以說:「有。因為我有聖靈,所以我才能上門探訪您。(使徒行傳2:17,18)」
也可以說:「我之所以能向人傳道,是因為有聖靈。不過,怎樣才算得上有聖靈,看法因人而異。您的看法是怎樣的?」然後說:(講解260,261頁的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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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根據聖經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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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
定義:按照羅馬天主教教義,聖人是指一些已經死去、如今與基督一同在天上的人;他們在世度聖潔的生活,有高尚的德行,死後被教會冊封,尊奉為聖人。特倫多大公會議信經表示,信徒該求聖人為他們轉求天主,也該尊崇聖人遺物和聖像。其他宗教也主張向聖人祈求。有些宗教聲稱,屬下的全體成員都是無罪的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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