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應的日子保證會來臨守望台1980年 | 4月1日
-
-
審判甚至‘世人隱秘的事’。(羅馬書2:16)雖然我們不知道我們久已盼望的這個日子會在那天和甚麽時辰來臨,我們卻有上帝的保證這個日子必定會來臨,而且這個時候已迫近眉睫了。這應當推使我們在生活上與上帝所提出的保證一致。但是這需要我們怎樣行呢?
-
-
在生活上與上帝的保證一致守望台1980年 | 4月1日
-
-
在生活上與上帝的保證一致
我們若對上帝所保證的未來審判懷有絶對的信心,就應當有行為去證實我們的信心。聖經説:“正如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現譯》。
顯然,我們若期望耶穌基督所作的審判是完全不偏不倚的,我們自己就應當避免偏心。這意味到我們應當按照所有人所配得的尊嚴去待他們,不因為别人的地位低微或能力有限就加以藐視,也不因為别人有錢有勢就予以特别優待。此外,我們也要避免偏愛自己。我們若對别人所做的錯事表示憤慨,但自己卻為人自私自利,這樣行是多麽自相矛盾!
我們最好記得,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所施行的審判並非僅是臨到我們的同胞身上。這也牽涉到我們自己。聖經説:“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得前書1:17)我們若對造物主和他所指派的審判官懷有健全的敬畏,就不會只是留意别人所做或所沒有做的事。反之,我們會留心自己的行事為人。我們若體會到唯獨耶和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才能够糾正一切弊端,我們就不會對世上的不平感覺過度煩惱,憤憤不平而妄圖以自己的方法解決事端。聖經吩咐我們説:“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耶和華]説,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同時,我們若幫助别人體會到在生活上與上帝所保證的未來審判一致是多麽重要,我們自己無疑也必須同樣行。我們可以藉着善待那些惡待我們的人而這樣行。聖經鼓勵我們説:“‘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20,21)仁慈的反應可能使不公平的人感覺慚愧而改弦易轍。仁慈的對待可以對這樣的人産生改善的作用,使他個性中較好的品質顯示出來。
當然,僅憑我們的良好品行並不足以使别人體會到他們需要在生活上與上帝的保證一致。我們需要將上帝的旨意和目的告訴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