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敬拜我們所知道的’
“父是無可理解的,子是無可理解的,聖靈是無可理解的。父是永恆的,子是永恆的,聖靈是永恆的,但他們不是三位永恆者而是一位永恆者。再者,不是有三位非受造者,也不是有三位無可理解者,而是只有一位非受造者和一位無可理解者。”一位抑或三位,按照《亞達拿西信條》所作的定義,基督教國的上帝的確是一個神秘莫測、無法理解、無人認識的上帝。
耶穌説:‘我們敬拜我們所知道的。’(約翰福音4:22,《新譯》)耶穌是以色列國的成員,而摩西曾對以色列人説:“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不錯,忠心的猶太人敬拜一位他們認識的上帝。至於基督徒,雖然他們不再在猶太律法的約之下而是被帶進一個新約裏,聖經的預言卻論及他們説:“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説:‘你該認識主[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基督徒的確認識他們的上帝。——申命記6:4;希伯來書8:11。
“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
由於耶和華見證人不相信三位一體的道理,有人説耶和華見證人信奉“一種阿萊亞斯主義”。a但雖然他們不相信三位一體的道理,這件事實並沒有使他們成為阿萊亞斯的跟從者。在阿萊亞斯存留到今日的小量著作之一中,他聲稱上帝是無法理解的;甚至子也不能理解上帝。有鑑於此,歷史家格華金(H. M. Gwatkin)在《阿萊亞斯的爭論》一書中説:“阿萊亞斯的上帝是個不可知的上帝。他隱藏在永恆的奧秘中,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將他顯露出來,他亦無法將自己顯露出來。”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崇拜三位一體論者的“無可理解的”上帝,也不崇拜阿萊亞斯所提倡的“不可知的上帝”。反之,他們像使徒保羅一樣説:“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是從他而來。”——哥林多前書8:6,《新譯》。
耶穌曾表明認識上帝是多麽重要的一件事。他在對天父所作的禱告中説:“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將耶穌這段話記錄下來的同一位使徒也寫道:“我們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了,他賜給我們理解力,使我們能够認識那真實者。我們與那真實者合一,藉着他的兒子耶穌基督。這一位便是真實的上帝和永遠的生命。”——約翰一書5:20,《新世》。
有些譯者將約翰一書5:20譯成支持三位一體的見解。《活用聖經》將這節經文的末了譯作:“他的兒子耶穌基督乃是獨一的真神;他便是永生。”當然,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聖經在約翰福音17:3均表明耶穌與“獨一的真神”是有别的。著名的天主教學者拉納(Karl Rahner)在《神學調查》一書中指出,“在聖約翰的第一封書信中,“上帝”時常顯然是指天父,因此我們在整封信中均必須將此視為指父而言。”此外,基督新教的法文《新約》在註腳中承認,希臘文容許譯者將這節經文譯成並不支持三位一體。可附帶一提的是,我們不應當忘記,很可能在第四世紀,一位過度熱心而相信三位一體的拉丁文士將以下的話加進約翰一書5:7中:“父、道和聖靈;這三位是一體的。”所加的這句話在學術界稱為“約翰的逗點”;它一直受梵諦岡所保護,直至1927年,雖然早在第六世紀已經有些天主教學者對這節經文的真確性表示懷疑。這項不忠實的加插表明主張三位一體的人為了證明他們的教義而多麽不擇手段。
上帝的名字與三位一體
使上帝對耶和華見證人成為十分真實的一件事是他們認識上帝的私有名字耶和華,並且經常加以使用。(詩篇83:18)當基督教國各教會的成員在聖經裏讀到“主的名”這句含糊的話時,這句話對他並不含有甚麽意義。類似地,當他禱告説:“願人都奪你的名為聖”時,很可能他並不知道他為之而祈求的名字是甚麽。耶和華見證人認識他們的上帝。他們知道他的名字。像詩篇執筆者和耶穌本人一樣,他們深愛天父的名字。——詩篇5:11,12;約翰福音12:28;17:6,26。
既然上帝的私有名字在原文的聖經裏出現過幾千次之多,為甚麽基督教國的許多聖經譯本將其删去,而且億萬隸屬於天主教、正教和基督新教各教派的“基督徒”從不使用這個名字呢?三位一體的教義可能與這項極為異乎尋常的宗教事實有關嗎?
饒有趣味地,天主教的《耶路撒冷聖經》將申命記6:4譯為:“以色列阿,你要聽:雅威我們的天主是獨一的雅威。”註腳提出另一項可能的譯文,並且説:“但很可能我們在這裏見到單神崇拜的一項聲明。”因此,這便是耶穌以猶太人的身分所論及的獨一上帝:“我們卻敬拜我們所知道的。”(約翰福音4:22,《新譯》。)上述的天主教聖經承認這位上帝的名字是雅威或耶和華。b根據三位一體的神學,雅威或耶和華乃是希伯來諸族長和猶太人的上帝的名字,耶穌降世將他顯明為“父”或“父上帝”。按理説來,相信三位一體的人認為上帝的名字雅威或耶和華只表達所謂“神格”中“三位”的其中一位。“第二位”有個名字(耶穌),但“第三位”卻是隱名的“聖靈”。基督教國的各教會按理説來無法使用一個並不代表整個“神格”的名字去稱呼他們的上帝。因此他們的教友只好崇拜一個神秘莫測、三位一體的無名之神。
可是,許多天主教徒本能地覺得需要敬拜一位他們能够認識和知道其名字的神。這無疑可以解釋為甚麽有許多天主教徒崇拜耶穌或甚至馬利亞。要敬拜一位知名的神的同一本能甚至在宗教建築物上反映出來。在法國和其他國家的許多天主教教堂和大教堂裏,在大祭壇之上或其他地方有一個金色的光輪去代表上帝的榮耀。光輪中央有一個象徵三位一體的三角形。十分矛盾地,在三角形當中是四字神名,即代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的四個希伯來文字母。但今日有多少天主教徒意識到這是上帝的名字呢?
“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
使徒保羅指出“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是從他而來,我們也為了他而活”之後接着補充説:“我們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而有的,我們也是藉着[他]而有的。”(哥林多前書8:6,《新譯》)耶和華見證人接受保羅所説的這段話。父耶和華乃是萬物之源;上帝的“獨生子”耶穌,“一切被造的之中底首生者”,乃是父用來成就他的旨意的工具。——約翰福音1:2,3,14;歌羅西書1:15,16,《新修》。
由於第四世紀提出異議的神學家阿萊亞斯倡導聖經的真理,認為“子並不是非受造的,”而耶和華見證人接受這項真理,《新大英百科全書》説:“耶和華見證人所提倡的基督學也是阿萊亞斯主義的一種形式。”首先我們必須指出,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提倡某種基督學;這個名詞的意思是“對基督的個體和工作所作的神學解釋。”耶和華見證人同意第四世紀一個基督教平信徒的看法,據報他坦率地對公元325年在尼斯地方聚集起來爭辯不休的神學家説:‘基督並沒有教導人辯證法、藝術或空虛的詭辯術;反之,他主張單純的思想,這藉着信心和善工保存下來。’顯然這個人曾由於對基督所懷的信仰而受苦,正如許多耶和華見證人所經歷的一般。像這人一樣,見證人絶不相信神學上的哲學理論。反之,他們接受關於上帝、基督和聖靈的單純聖經真理;他們甘願為他們的單純信仰受苦,並且以善工加以證實。
其次,耶和華見證人絶不能算是提倡阿萊亞斯的見解,因為他們在許多方面均不同意阿萊亞斯的主張。例如,阿萊亞斯否認子能够真正認識父,但聖經説子‘徹底認識’父,並且“將他[父]表明出來。”(馬太福音11:27;約翰福音1:14,18)阿萊亞斯聲稱“道”由於品行高尚而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子。但聖經説耶穌是耶和華所創造的,是他的“獨生子”。(約翰福音1:14;3:16;希伯來書1:2;啟示錄3:14)阿萊亞斯聲稱基督徒有希望成為與基督同等,但聖經卻説上帝賜給基督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書2:9-11)耶和華見證人絶非現代的阿萊亞斯派,反之他們相信聖經的道理。
“獨生的神”
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否認耶穌具有神的地位或神性。但是他們的信仰卻與相信三位一體的人對這兩個名詞所懷的哲學見解不同。當三位一體的信徒談及“耶穌的神性”時,他們的意思並不是説他是“一位神”或“與神相若”,反之他們的意思是他是“上帝”,是所謂的“神格”中三個同樣永恆的個體中之一。也許這可以解釋為甚麽基督教國的許多聖經將約翰福音1:18譯作“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與上帝相同的獨子、父親所最親密的那一位把他啟示出來。”(《現代中文譯本》)大部分最古老的希臘文手抄本在這裏所用的均不是“獨子”一詞而是“獨生的神”。《評註者希臘經文》承認説:“手抄本權威贊成在這裏用神一字;但各譯本和[教會]元老們則懷有相反的意見。”為甚麽呢?因為他們害怕反對三位一體的人;對後者來説,“這個稱呼[‘獨生的神’]正好將他[子]與父分别出來。”c
耶和華見證人意識到聖經的事實,知道耶穌是一位神或“大能者”;他們並沒有對約翰福音20:28的經文感覺不安。這節經文報導使徒多馬對耶穌驚歎説:“我的主,我的上帝!”一個理由是,多馬使用“上帝”一詞的方式可能與古代瑪挪亞使用這字的方式類似。(士師記13:20-22)但是即使並非如此,這節經文仍不會引起混淆,因為在此之前不久耶穌通知使徒們説:“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20:17;可參閲哥林多後書1:3。)約翰説他將這些細節寫下來(包括多馬的驚歎),目的是要“叫你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20:31。
耶和華見證人並不相信耶穌是“上帝化為肉身”,是“半神半人”。根據基督教國的哲學理論,各教會認為耶穌具有“兩種天性”,人性和神性。反之,耶和華見證人根據聖經相信“道成了肉身。”(約翰福音1:14)由於這樣行,耶穌“虛己”而放棄了他以前在天上擁有的生命,成為一個“比天使小一點”的人,以便將自己獻上作為“萬人的贖價”。(腓立比書2:7,8;希伯來書2:9;提摩太前書2:6)三位一體主張“惟獨基督完全是上帝和完全是人,然後人才可以保證從罪和死得贖。”這種見解僅是不符合聖經的理論而已。為了贖回亞當為人類所失去的東西,耶穌需要犧牲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不多也不少。(出埃及記21:23;哥林多前書15:22,45,47;羅馬書5:18,19;馬太福音20:28)僅是這宗事實便足以證明基督同時具有神性和人性的見解以及三位一體的教義都是謬誤的。
耶穌雖然是“一位神”,“卻沒有用力爭取與上帝[耶和華]同等的特權。”(腓立比書2:6,《現譯》,註腳譯文)他顯然是順服耶和華的,在現今和未來皆然。(哥林多前書15:27,28)他甘願承認天父高於他。(約翰福音14:28;可參閲哥林多前書11:3。)耶穌復活時‘在靈裏活過來’,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而‘升高’,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彼得前書3:18;希伯來書2:9;腓立比書2:9,10)既然如此,耶和華見證人在希伯來書1:6讀到天使們奉命要“拜他”或“向他致敬”[《新英文聖經》],他們並不感覺意外。(可參閲啟示錄5:11,12。)這絶沒有和馬太福音4:10的話有所衝突,當時耶穌——引用申命記——説人惟獨應當敬拜耶和華上帝。饒有趣味地,天主教的《耶路撒冷聖經》在希伯來書1:6説“敬拜他”,但在旁註經文中指向申命記32:43(《希臘文七十人譯本》)和詩篇97:7,這兩節經文將同一個字譯作“向他致敬”和“鞠躬”。為甚麽這本天主教聖經的譯法首尾並不一貫呢?看來是為了支持三位一體的緣故。
“所應許的聖靈”
使徒彼得在五旬節宣布説:“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上帝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使徒行傳2:32,33)“所應許的聖靈”究竟是甚麽?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嗎?一般參考書透露甚麽?
《天主教百科全書》:“我們在舊約聖經裏找不着關於一個第三位的任何清晰證據。”
《天主教辭典》:“以一般而言,新約像舊約一樣將聖靈當作天主的能力或力量來説。”——楷書本刊自排。
《新大英百科全書》:“三位一體的猜測在早期教會神學中出現使關於聖靈的主張遭遇重大難題。新約表明聖靈是上帝的力量,……我們無法清楚看出聖靈是一位個體。……聖靈被視為一股力量而非一位個體。”(楷書本刊自排。)“可是,在亞達拿西斯(在公元373年去世)之後,關於聖靈與父和子在本質上完全相同的主張便成立了。”
《天主教辭典》:“第三位具有真正的神性一事在公元362年亞歷山大利亞的會議中宣布……最後由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加以證實。”
這件事發生於聖靈在公元33年五旬節被澆灌下來之後三個半世紀!
雖然阿萊亞斯並不接受亞達拿西斯的見解,認為聖靈與父具有同一的本質,他卻將聖靈視為一位個體。這提出進一步的證據表明耶和華見證人並不是阿萊亞斯派,因為他們與早期基督徒具有同樣的聖經觀點,那便是,聖靈是上帝的動力,上帝以許多方式運用這種力量去成就他的旨意。(使徒行傳5:32)誠然,聖經裏有些經文將聖靈加以人格化。但這並不能證明甚麽。正如《天主教辭典》承認説:“這些經文的大部分並沒有提出聖靈是一位個體的有力證據。……我們不可忘記,新約將若干屬性也加以擬人化,例如愛(哥林多前書13章4節)和罪(羅馬書7章11節),甚至抽象和沒有生命的東西例如律法(羅馬書3章19節)、水和血(約翰一書5章8節)。”在另一方面,聖經談及聖靈被‘傾澆下來’以及人“充滿聖靈”,獲得聖靈作為“恩賜”以及‘受聖靈的浸禮’。如果聖靈是一位個體,這些説法就完全不通了。d——使徒行傳2:4,17,38;4:31;約翰福音1:33。
讓我們宣揚我們所認識的上帝!
保羅對敬拜‘不認識的諸神’的雅典人説:“我現在把你們不認識而敬拜的這位神,傳給你們。”(使徒行傳17:23,《新譯》)我們應當多麽感激上帝將我們從三位一體那無法理解的“奧秘”拯救出來,使我們能够像耶穌一樣説:‘我們敬拜我們所知道的’!(約翰福音4:22,《新譯》)我們在上帝的愛子基督耶穌領導之下憑着上帝的靈之助去敬拜耶和華。讓我們繼續熱心地向人傳講我們那奇妙的上帝,因為“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美,因為這上帝永永遠遠為我們的上帝。”——詩篇48:1,14。
[腳注]
a 可參閲1985年2日1日《守望台》所刊登的“基督教國崇拜一位不認識的神的始末根由”一文中次標題“三位一體的爭論”之下的資料。
b 耶和華是上帝的名字的普通形式,正如耶穌是希伯來文的Ye·shuʹa, 或希臘文的I·e·sousʹ在中文的普通形式。耶穌會教授尤安(Joüon)在羅馬教皇聖經學會所出版長達600頁的《希伯來文聖經文法》一書中寫道:“在我們的譯文中,我們所用的是耶和華而非雅威這個(假設)的形式。耶和華(Jéhovah)乃是通常在法文所用的形式。”
d 若想對聖靈的問題獲得進一步的資料,請參閲守望台聖經書社所出版的《聖靈——將臨的新規制背後的力量》(英文)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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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連大教堂(法國)
講壇之上的四字神名(奧爾連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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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爾賽宮附屬教堂大祭壇之上的四字神名
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篇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