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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絶輸血事件轟動日本守望台1987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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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蒙生命賜予者耶和華上帝所嘉許,因為只有他才能賜人以永遠的生命。——詩篇36:9;羅馬書2:6,7。
為了堅守聖經吩咐人‘禁戒血’的命令,忠貞的基督徒有時可能要作出犧牲。可是,許多社會都將自我犧牲視為一項美德;為了順服造物主而作的自我犧牲必然會贏得他的嘉許。——路加福音9:23,24。
鈴木一家堅決選擇跟從聖經的訓示以順服全能的上帝;他們不顧許多不明白事情所牽涉到的原則的人對他們所施的感情壓力。(使徒行傳5:29)願“賜各樣安慰的上帝”繼續幫助這家人保持忠貞,賜予他們復活的偉大祝福!——哥林多後書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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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87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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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基督徒可以怎樣分辨(聖經所譴責的)賄賂和為别人所作的服務給予“小費”或“賞錢”?
我們必須體會到生活習慣因地而異。某些地區所接納的方式也許在其他地區被視為不法或不當。例如,某個國家裏的人也許習慣向政府官員下拜;但若換了另一個地區,這樣行便會被視為偶像崇拜了。a類似地,在某個地區裏流行的給“小費”的習慣也許在另一個地區裏被視為令人震驚或違法的事。雖把這些差異謹記在心,所有基督徒均應當聽從上帝吩咐人不可行賄的勸告。
賄賂是甚麽意思?關於這點,聖經怎樣説?《世界書本百科全書》解釋説:“賄賂是指向一個持有負責職位的人贈送或提供有價值的東西,使後者違反自己的職責或法律去造益饋贈人。”因此,給予法官金錢(或禮物)去影響後者的裁判而屈枉公正便是賄賂。此外,運用金錢去舞弊犯法——例如要求建築物或汽車稽查員去忽視一件違例的事——也是賄賂。上帝譴責一切賄賂的行為。他吩咐以色列的法官説:“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申命記16:19;可參閲箴言17:23;以賽亞書1:23;5:23;撒母耳記上8:3-5。)耶和華親自訂立標準;他“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歷代志下19:7;申命記10:17)渴望贏得上帝嘉許的基督徒拒絶採用任何賄賂的手段。——可參閲使徒行傳24:26。
雖然普世各地的人均譴責賄賂,並且制訂法律防止賄賂的行為,許多人仍然面對上述問題所反映的難題。他們知道自己地區裏的低級官員必須給予“賞錢”或“小費”才肯做事或公正地執行職務。例如,《華爾街日報》論及一個通貨膨脹嚴重的地區説:“為了獲得糊口所需的額外金錢,公務員不惜採用輕微的貪污手段。一位政府機關的首腦説,‘僅是要他們發給你一張表格,你也必須給予小費。’在另一方面,國際機場的外國遊客則因移民局官員的纏擾而感到震驚。這些外國遊客要付出20美元,使他們的護照能够及時蓋印而不致錯過了班機。”
最近,《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週刊評論官僚作風導致普世流行給賞錢的習慣。例如,該週刊説:“今日印度人送兒女入學,進醫院,甚至在火車上訂座,都必須暗地付錢給有關人員。”其他的事例則包括:
——商人必須獲得許可證才能經商。如衆週知,商人在政府辦事處付費時若沒有連帶付“賞錢”,他的申請表便會被押至最後。付出普通的“小費”並非要使申請獲得優先處理,反之只是使申請能够循着正常程序進行而已。
——在某個國家,人們熟知交通官員的薪酬微薄,因此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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