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何以《新世界譯本》將創世記3:1所用的希伯來字亞魯因(‘a·rum΄)譯作“謹慎”,而其他聖經譯本則譯作“狡猾”或“聰明”呢?
該節經文説:“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謹慎”,《新世》]。蛇對女人説:‘上帝豈是真説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在箴言12:23及其他地方,《新世界譯本》將亞魯因 這個希伯來字譯作“通達”。這乃是亞魯因 一字應用在人身上時基本意思之一。但像其他許多字詞一樣,亞魯因 也有許多不同的含意。例如,戴維森(Benjamin Davidson)為亞魯因 所下的定義是:“I. 詭詐、狡猾、陰險。——II. 謹慎、小心。”——《希伯來語及迦勒底語剖析辭典》。
那末,何以《新世界譯本》在創世記3:1要選擇“謹慎”這第二個意思呢?這項選擇是與其他譯本協調一致的。例如,七十人譯本在公元前第三世紀將創世記3:1譯作希臘文時使用弗羅寧模斯(phro΄ni·mos)一詞,後來馬太福音10:16也運用同一的字詞,該節經文説:“你們要靈巧[“謹慎”,《新世》]像蛇,馴良像鴿子。”
希伯來學者凱勒(Ludwig Koehler)於1945年評論説:“蛇生性易受驚。所以用希臘字弗羅寧模斯 來描述牠是再適切不過的事。由於蛇具有這種易受驚或謹慎的性格,這顯示牠擁有和使用弗里尼斯(希臘文phrenes)。”弗里尼斯在這裏的意思是其他動物也表現的本能智慧。——可參看箴言30:24,《新世》。
可是,在創世記3:1所使用“謹慎”而非“狡猾”或“聰明”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若將蛇在引誘夏娃犯罪以前描述為聰明,就可能使許多讀者以為聖經表示蛇可以憑自己不尋常的聰明策劃出這項陰謀來。這樣的解釋會令聖經的記載流於神話化——而且是個相當荒謬的神話。
相反,聖經表示當時有一個比蛇聰明得多的生物在伊甸園裏作祟。啟示錄12:9清楚表明魔鬼撒但就是那“古蛇”。他是個隱形的靈體,具有超人的力量,因此他能够控制一條爬行的動物,正如一個擅於腹語的人控制手上的傀儡一般。蛇的謹慎天性使牠成為供撒但用來施展陰謀的理想工具,因為當牠一改常態,不是易驚地逃走而是大膽地開始向夏娃説話時,這能够更有效地引起夏娃的注意。
上帝所感示的話語絶不會含有任何神話,因此,《新世界譯本》運用確切的譯法幫助我們體會這件事實。——提摩太後書3:16。
■ 既然耶和華見證人深知死了的人是毫無知覺的,何以他們仍然覺得出席信徒同工的喪禮如此重要呢?
對死者的情況具有確切的聖經認識可以保護耶和華見證人不致對喪禮懷有錯誤的態度及做出一些不智的行為來。但這種知識也使他們有理由出席基督徒所舉行的喪禮。
上帝的話語清楚表明人死後並沒有一個不死的魂繼續生存。(傳道書9:5)相反,死者的肉體會歸回塵土,不論藉着自然的分解抑或火化。死者已不再活着,惟獨上帝在未來使他復活過來,他才可以再次活着。——約翰福音5:28,29;使徒行傳24:15。
因此,任何喪禮習俗若是基於死者有個不死的魂在某處地方繼續活着的信仰,耶和華見證人就不會遵守。他們不會參與守靈、誦吟或哭喪等習俗以圖將“鬼靈”嚇走,也不會藉着守夜或過度哀傷以期安撫死者。
可是,這絶非意味到上帝的百姓不會哀傷。親屬或密友死去的確是一件令人傷心的事,即使上帝的真正敬拜者對死者的情況具有確切的認識,他們也會感到傷心。例如,族長雅各以為約瑟被野獸殺死時,他“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我們讀到,“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創世記37:33-35)忠信的雅各去世時,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而且“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雖然雅各一家並不懷有埃及人對死者的錯誤觀念,他們顯然仍為雅各之死感到哀傷。“約瑟的全家和他的弟兄們”均渴望雅各獲得適當的安葬,甚至外界人士也可以看出他們為這件事舉哀。——創世記50:1-11。
我們可以引證許多其他聖經例子,表明耶和華的僕人的確為信徒同工或親屬的死亡表現適當的哀傷。a耶穌跟拉撒路那憂傷的家人在一起時,他絶非無動於衷或不適當地談笑風生。儘管他深信有能力使死者復活過來,他卻為拉撒路之死而哀哭。(約翰福音11:33-35)及至耶穌自己死後,他的門徒亦為此而哀傷,儘管耶穌曾告訴他們他會被殺,然後會復活過來。——馬太福音16:21,28;約翰福音16:17-20;20:11。
今日上帝的僕人同樣感受到死亡所帶來的憂傷。然而,他們對聖經的了解卻可以幫助他們控制自己的憂傷或在這方面保持平衡。這是與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4的訓示一致的:“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
那末,出席基督徒的喪禮(或為紀念信徒而作的演講)又如何呢?見證人有充分的聖經理由認為舉行及出席喪禮是有益的。
你還記得,當雅各看來喪失了自己的兒子時,“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創世記37:35)在許多國家,親友們慣常聚集起來舉行喪禮。這可以讓一些關係較疏而感情沒有那麽激動的人有機會向舉哀的人説些同情及安慰的話。拉撒路死後,“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約翰福音11:19)這件事也牽涉到基督徒,因為他們渴望“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哥林多後書1:4。
基督徒監督即使十分忙碌,仍然應當帶頭安慰手下的群羊。他們應當緊記好牧人耶穌所立的榜樣,他奉派要‘醫好傷心的人及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賽亞書61:1,2;約翰福音10:14)耶穌不是僅在方便的時間才向人提出安慰。他甘願不憚煩前往探視拉撒路的家人以分擔他們的憂傷。——約翰福音11:11,17,33。
即使基督徒在喪禮中無法向死者的遺屬説太多的話,但僅是在場也是好的。傷心的家人可以從來自基督徒會衆的許多人——年幼及年老的——懷着同情心出席喪禮一事獲得很大安慰。你記得當耶穌來到探視拉撒路的姊妹時,有些猶太人的反應是:“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約翰福音11:36)不信的親屬、鄰舍或同事在出席基督徒喪禮時會對大群見證人在場一事留下深刻印象,因而會更樂於聆聽當時提出的聖經真理。
見證人出席喪禮時的行為應當合乎體統。雖然他們深知死者不是正在受苦,也堅信所有忠貞的人均有復活的希望,他們卻會把聖經的吩咐謹記在心:“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傳道書3:4)舉行喪禮或紀念儀式時絶不是高談闊論、談笑風生的場合。相反,這是個表現體恤之心的場合,正如聖經勸告我們説:“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12:15。
耶和華見證人還有另一個理由要出席喪禮。上帝的話語説:“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因為死是衆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智慧人的心在遭喪之家;愚昧人的心在快樂之家。”——傳道書7:2-4。
雖然耶和華見證人有理由懷持希望,上述的一段話卻是上帝感示人寫下的,並且為了我們的益處而記錄在聖經裏。我們可以將喪禮比作“遭喪之家”。出席喪禮時,我們的思想可以從日常的事務或活動轉移到人生苦短一事之上。不論通過疾病抑或某些‘無法預料的事’,死亡可以突然臨到我們每個人身上,使我們在瞬息之間便化為烏有,因為“人[並]不知道自己的定期”。(傳道書9:11,12)父母攜同兒女出席基督徒的喪禮可以藉此機會與兒女討論一下死亡的事實,人對贖價的需要以及事奉“叫死人復活的上帝”何以是明智之舉。——哥林多後書1:9;傳道書12:1,13。
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將喪禮視作聖禮,但卻意識到這些令人憂傷的事件使他們有機會向人提出安慰。藉着出席這些場合,基督徒可以表明他們對信徒同工所懷的愛心和尊重。他們也可能受到感動更認真地思索一下人生的意義,以及他們在上帝面前應當怎樣運用自己的一生。
[腳注]
a 創世記23:2,19;民數記20:29;申命記34:7,8;撒母耳記下1:11,12;3:31-34;13:32-37;18:33;歷代志下35:24,25;約伯記1:18-20;詩篇35:14;耶利米書9:1;路加福音7:12,13;8:49-52;使徒行傳8: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