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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克里先攻擊基督教守望台1992年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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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頒布的詔書(特别是其中第二份)顯示,聖經所預告的“不法的人”——即自稱信奉基督教的人當中的教士階級——勢力已確立起來了。(帖撒羅尼迦後書2:3,4,《新譯》;使徒行傳20:29,30;彼得後書2:12)到第四世紀,叛道的情況已相當普遍。不少自稱信奉基督教的人在羅馬軍隊中效力。那末,在那段時期是否沒有任何基督徒忠於使徒所傳授的“純正話語的規模”呢?——提摩太後書1:13。
優西比烏斯指名提及逼迫的若干受害者,甚至生動地叙述他們所受到的虐待、苦楚和最後以身殉道的經過。至於是否所有這些殉道者都是由於緊守當時所知的真理而就義,現在我們無法確知。無疑有些人確曾緊記耶穌的警告,避免分門結黨、不道德和任何形式的妥協。(啟示錄2:15,16,20-23;3:1-3)看來有些忠心的生還者是歷史所沒有提及的。(馬太福音13:24-30)事實上,戴克里先壓制公開的基督徒崇拜手段如此成功,以致當時西班牙的一個紀念碑頌揚戴克里先已‘廢除了基督的迷信’。可是,在戴克里先對基督教所作的攻擊中,雖然一個主要特色是搜尋和毁滅聖經,他卻未能把上帝的話語完全消滅。——彼得前書1:25。
世界的王魔鬼撒但當時並未能完全摧毁基督教,於是他再接再厲,利用在公元306年至337年間掌權的君士坦丁大帝繼續執行他的詭計。(約翰福音12:31;16:11;以弗所書6:11)信奉異教的君士坦丁不再攻擊基督徒了。相反,他採取權宜之計,將異教和基督教的信仰融會起來而形成一個新的國教。
這對我們人人提出一個多麽有力的警告!我們面對殘酷的逼迫時,對耶和華的愛可以幫助我們避免為了獲得身體上的暫時紓解而妥協。(彼得前書5:9)照樣,我們也不會容許一段和平時期削弱我們基督徒的活力。(希伯來書2:1;3:12,13)緊守聖經的原則可以幫助我們忠於耶和華;他乃是有能力拯救他百姓的上帝。——詩篇18: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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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92年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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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耶和華見證人對於購買偷竊得來的物品有甚麽看法?
基督徒會避免購買任何他們知道是偷竊得來的商品用具。
偷竊無疑是不對的。上帝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斬釘截鐵地説:“不可偷盜。”(出埃及記20:15;利未記19:11)律法規定,竊賊若被發覺,就要按環境作出兩倍、四倍或五倍的賠償。
自古以來,竊賊均設法盡快將偷來的物品出售取利,以免被人發覺贓物在他們手上。因此他們往往會以許多買家難於抗拒的低價賣出贓物。我們在出埃及記22:1所讀到經文便可能牽涉到這樣的行為:“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猶太教師亞伯拉罕·奇爾意識到這些律法有其進一步的含意,他寫道:“律法禁止人購買或接受偷來的財物,即使這件物品尚未被人鑑定是贓物。是故,不應從牧人手中買一隻山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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