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做甚麽?”
1 19世紀70年代,查爾斯·泰兹·羅素組織了一個人數不多的聖經研究班。“我可以做甚麽?” 這個問題無疑浮現在每個研究班成員的腦海裏。隨着這些早期聖經研究者對上帝的旨意了解逐漸增加,他們必定想知道自己可以做甚麽去幫助别人認識上帝的旨意。要幫助全世界的人都獲得他們所學到的聖經知識,的確是一件艱巨的工作。
2 令我們深感慶幸的是,早期的聖經研究者毅然負起這個任務。他們怎樣做呢?人人都各盡本分,即使自己的能力看來十分有限。因此今天,耶和華見證人已在世界各地廣為人知。他們的組織約有600萬個王國宣揚者,分布在234個國家地區和海島上,分為9萬多群會衆。——賽60:22。
3 要全力支持:至為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都盡力參與耶穌預告要在這段最後日子徹底執行的工作。(可13:10)當然,傳道工作不能僅靠數目有限的長老去執行,傳道活動的各項責任也不能僅落在先驅身上。每個獻了身的基督徒都負有重大的責任。我們人人都可以參與某種形式的傳道工作。(提前1:12)我們參與的機會越多,自己和别人所得的益處就越大。——提前4:16。
4 我們各人還可以在其他重要方面支持我們的基督徒弟兄團體。我們可以支持會衆舉行的聚會,經常參加,並在聚會裏踴躍發表評論。(詩122:1,8,9)我們可以盡一份力保持會衆的道德潔淨。我們還可以按着自己的能力,以金錢資助全球的見證工作。我們可以參與清潔王國聚會所的工作。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扶助新人、年輕人和年長者,在會衆裏促進團結友愛的温暖精神。——西3:12,14。
5 你也許問:“我可以做甚麽?”即使你個人的力量看來微不足道,只要你盡自己的本分,就能够合力營造一個堅強、活躍、健康的會衆。憑着這樣做,我們人人都有分尊榮耶和華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