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地上的动物
人类为什么有权治理其他的动物?何时人与兽可以和平共处?
动物的本能可能使人类惊异,但人类对动物拥有统治的权柄却是无可置疑的。有些野兽能够比人跑、跳,游或爬得更快,但人仍然是他们的主子。有很多野兽的视觉比人锐利,听觉比人敏锐,嗅觉也较灵敏,但人在各方面都凌驾它们之上。从气力看来人远比不上一只象;在缅甸一只象能够拖动四吨的重荷,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没有轮子的帮助。但是人却证明自己比象更有能力,他能够驯服这些动物而使其为他工作。在东方,象能够产生“机器时代”的效果,然而在有象工作的地方就有管理它的人,这种现象从来没有倒转过来,只要我们在各处研究一下人与兽的关系,就可以发现同样的情形。我们在到处都可以见到人治理较低等的动物。
在非州和中东的沙漠地带,人驯养骆驼供其使用。在泰国,水牛拉着犁耙在拖曳机无法施身手的水田中为人耕垦。在北极圈附近的人训练野鹿来拉雪车或担任其他工作。西藏人使牦牛为他们服务。在纽西兰的草原上,牧犬是牧人经常的助手。这些牧犬能够顺服地把数以千计的羊带到剪毛工场里。在农场中,牧犬清早被放出来,不用主人的任何吩咐便知道把五十至一百只的母牛赶到最近的榨乳场去,主人只要把门打开,它们便会将牛带进栏里。在安第斯的高原上,骆马是印第安人的朋友,同伴和仆役,年幼的骆马则是可爱的宠物。
在各地我们可以见到人是他所统治的地球的主人,他能训练海中的大鱼作各种表演。他能教雀鸟去狩猎、捕鱼、说话和玩游戏。有一个自然学家曾训练一只蜘蛛跳到他手上取食物,某些跳蚤可以学会跳圈等表演,人也可以驯服狮子和毒蛇。
无疑人能够统治整个地球的生物,这种权力并不是他自己赢得的,反之这是造物主授予人的。“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这地,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种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27,28。
若非上帝的准许,人便不能合法地有权治理野兽,因为地上的各种动物并不需要倚靠人,正如人也不用倚靠它们一般。从生存的年代说来,兽类在人未被造之先已在这地上居住了。从被造的原素看来,人和兽是相同的。上帝的道在传道书3:19,20说:“人不能强于兽……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因此人必需从上帝那里获得治理为他而造的万物的权柄。上帝授权给人治理地球和低于人的一切受造物。人既是照上帝的形像造成的,他自然可以合理地管理其他的动物。但上帝将人的权力加以限制;他并没有给予他们统治别人的权柄。
上帝的旨意是要人拥有统治权,因此人之能够统治万物乃是上帝的规定。为了让人施展其能力上帝把地球和地上的各种出产及动物交托给人管理,因此诗篇的作者写道:“天是耶和华的天;地,他却给了世人。”——诗篇115:16。
人类具有统治的资格
由于上帝的旨意,人类的身体构造比其他动物或植物更精妙。借着把一个奇妙无比的头脑赐给人,造物主确立了人的主治地位。这个比兽高超得多的头脑使人远超乎任何兽类。象可能有巨大的气力,但人类却能够利用灵敏的头脑以利害的武器坚立他支配兽类的权柄。猴子也能够仰头观望繁星密布的天空,但在地上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能够思想穹苍的奇妙,只有人能说:“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篇19:1)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来,只有人的头脑具有思维的能力。创造者曾对人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论理]。”(以赛亚书1:18)只有人类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及自决的能力。只有人能明白“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期。”(传道书3:1)只有人有良知和“分辨好歹”的能力。只有人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过于人能测度的。”最后,唯独人才具有“温柔忍耐的心”和羞耻之心。——希伯来书5:14;以弗所书3:18,19;歌罗西书3:12;创世记2:25。
既然有能力作正确的思维,采取正确的行动,吸收知识和趋向公义与圣洁,完美的人无疑具有统治其他动物的资格。由于拥有智慧、公平、仁爱和能力的品质而能够均衡地运用它们,人被立为一切缺乏理智和道德观念的动物底主人。既具有这些高贵的品质,人是按照造物主的形像被造而与他相似的。因此在人的统治区域中,人在处处都现出他的权威。他会利用或驾御他的统治范围之下的任何东西。海洋成了他的大道;星宿是他在茫茫的大海中的指南。他利用太阳作为烘干器、暖炉和发电厂;从地球的深处,他发掘出宝贵有用的矿藏和燃料;电成为他的传讯者。鸟兽植物成为他的仆役。这些事实均证明人在地上操有不断扩展的权力和统治。
动物与植物的散播
当造物主吩咐人管理一切动物和治理地球时,他无疑要人把动物和植物随着人的繁殖散播到地球各地。目前大部分动物和植物的散布并不受人的影响,但人亦可以参与其事。人曾把若干种动物和植物移殖到别的地方。这些动植物在新地区中之能够迅速地繁殖茂盛,证明人能把动植物移到各处而美化这地球。例如当英国人初到澳洲时,那里并没有家兔。为了打猎的缘故,它们被带入澳洲;结果它们繁殖得如此迅速以致几乎毁了整个澳洲的畜牧业。纽西兰本来是没有黑莓的,但一经移植之后,他们茂盛得盖遍了几千亩良田。英国的麻雀被迁移到美国之后,迅速地繁殖,时至现在麻雀竟占当地鸟类的百分之四十。同样地,其他的植物或动物亦可以被移殖到地球别一部分用来美化那地方。
禁拜偶像的诫命
上帝神圣的旨意是要人统治其他较低的动物,因此崇拜这些受造物是愚蠢和罪恶的。它们只不过是耶和华所造的东西而已;唯有上帝才是值得所有有理性的生物崇拜的。为了保护人,上帝颁布了这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一个[要求专一的效忠]的上帝。”(出埃及记20:2-5)人若不服从这命令,他就等于放弃了上帝委派他管理地球的职位和统治百物的权柄。
历史记载着一连串人类自甘坠落而崇拜动物的悲惨故事。在圣灵感示之下,使徒保罗写道:“[人]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历史家希律多提斯(Herodotus)说古代埃及的柏柏连省(Papremitic Nome)崇奉河马,而其他城市则敬拜鸟、鱼和蛇类。希律多提斯说当时的人将“死了的猫放在圣所中”以香料保存。有些地方特别被划出来给这些神圣的动物居住。倘若有人蓄意杀害任何神圣的动物,他便会被处死刑。但是他所杀死的若是一只猫、一只鹰、或一只鹭,激怒的群众甚至会不等待任何审判便把他处死。在托勒密王朝(Ptolemies)统治的时代,有一个罗马人曾无意地杀了一只猫,他立刻就在当场被群众撕成碎块,虽然皇帝的侍卫企图保护他亦无济于事。——罗马书1:22,23,25。
今日崇拜动物的愚行仍然流行。在东方有圣牛、圣猴、孔雀和蛇在街道上任意游荡。这些所谓的神圣动物的雕像触目皆是。东方有些宗教认为杀死一只圣牛,无论是有病的抑或健康的,均是难以饶恕的大罪。蛇的崇拜者认为眼镜蛇是神的化身。偶像崇拜无疑已蔓延到整个世界。
在另一方面,有些人则滥用他们统治其他动物的权柄。他们把动物活生生的饿死、撕死、烧死和打死。他们借狩猎之名肆意残杀动物。今日人正借着斗牛、斗鸡、斗鱼、斗狗或其他运动之名杀害着无数的动物。他们无疑滥用了他们的权柄。圣经中的智者曾写道:“义人顾惜畜牲的命,恶人的怜悯也是残忍。”人类虐待牲畜的纪录证明了这句箴言的真实。——箴言12:10。
打猎和钓鱼
那么打猎和钓鱼是否不对呢?并不是,倘若这样行是为了人的裨益而不单是为了游戏的话。上帝曾杀动物用兽皮给第一对男女作衣着。他嘉许亚伯将动物杀死献为祭物。摩西的律法规定以动物为祭品。上帝的这项命令至今仍有效:“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唯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对以色列人或基督徒说来,吃没有放血的动物都是上帝所禁止的。基督徒可以杀动物作食物。耶稣曾吃鱼肉和羊肉,他亦曾指示人用网捕鱼。有一次他吩咐人用钩钓鱼。因此根据圣经说来,人为了获得食物而打猎和钓鱼是适当的。但是圣经却没有给人任意杀害动物的权柄。——创世记9:3,4;3:21;4:3-5;路加福音24:42,43;5:4-6;马太福音17:27。
上帝的新世界里,人与兽之间和兽与兽之间都会能够和平相处;人亦会重操应有的统治权。以赛亚书11章6至9节描述这种维持到永远的和平境况说:“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他们。……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海洋一般。”能够承受公义的新世界的人将会享有一切权利。